A. 骑摩托车遇到山体滑坡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人已死亡能不能申请
国家赔偿.可以申请.
B. 山体滑坡一般发生在哪里其发生前有哪些征兆
岩土的类型是滑坡基础条件,一般来说黄土,板岩等软硬相间的岩层,它所构成的斜坡是极易产生山体滑坡的。由于人类频繁的工程活动等也很容易引发山体滑坡,由于自然灾害等,比如说地震,降雨量较大,海啸等都可以诱发山体滑坡。在发生山体滑坡之前会有很多的异常表现,比如说水位的异常,动物的异常,在滑坡之前会有很多的动物表现十分惊恐还会有树木枯萎等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山体滑坡的诱发因素
一般来说滑坡的位置越高,土块越大,移动的距离越远,它所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影响滑坡的强度因素主要是由地形、岩性、地质结构和它的诱发因素所导致的。暴雨多发的地方和降雨量比较大的地方都是引诱山体滑坡的主要因素。
山体滑坡是突发性的水量流速比较集中较大,破坏力极强,常常夹带有泥沙,石块等物体。经常造成局部性的洪灾。增强人们的防灾避难意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山体滑坡发生时也要注意保持冷静,尽量向高处转移,也不要沿着洪道方向逃跑,要向两侧注意躲避,更不要轻易的涉水过河,以免被掩埋。如果被困住,一定要想办法发出求救的信号以此寻求救援。
C. 为什么中国今年山体滑坡的事故频发
试题答案:森林资源具有防风固沙,制止水土流失的作用,狂风吹来,它用树身树冠挡住去路,降低风速,树根又长又密,抓住土壤,不让大风吹走;大雨降落到森林里,渗入土壤深层和岩石缝隙,以地下水的形式缓缓流出,冲不走土壤;如果对森林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则会导致洪水频发、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化、河道淤塞、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故选:A
D. 某公路山体滑坡,掩埋旁边工程处35人,这事故属什么等级,该如何上报
属于特别重大事故,一 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E. 11·13丽水山体滑坡的事故处置
2015年11月14日上午9时,第一集团军接到军区救援命令后,迅即成立救援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由于丽水市莲都区里东村山体滑坡现场紧挨着金丽温高速公路,高速交警表示,G25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到缙云段施行双向禁止通行。 丽水市和莲都区民政局干部已赴重灾区一线开展救灾等相关工作,保证每个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病能治,并第一时间启用受灾安置场所,已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8人;已经运送帐篷5顶、棉被77床、毛毯30床、草席106张、大米1100多斤、矿泉水400箱、方便面50箱、饼干50箱、八宝粥10箱。丽水市疾控中心派出12人组成的灾后卫生防疫应急队赶赴现场开展消杀工作,现场暂无疫情出现。
心理专家已抵达灾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心理安抚等救援活动。抢险救灾工作在不间断进行。
党政军及社会各界共投入现场救援力量2300余人,搜救犬7只,大型机械60余台,渣土车80余辆,专业救援车辆50余辆,电力抢修人员120多名,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限度抢救人员生命。
浙江消防总队先后调集丽水、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6个支队226名官兵、31辆救援车、6条搜救犬、8台生命探测仪奔赴现场展开救援。丽水消防支队值班首长曹银翔要求全体参战消防官兵必须尽全力保护遇难者遗体完整,严禁生拉硬拽;二是尽全力保护遇难者尊严,确保放置平整白布裹盖;三是集体脱帽向遇难者哀悼、致敬。 当地政府及时抽调区直相关部门160多人,成立接待组、疏导组、后勤组、联络组,及时做好失联人员身份验定工作,与部分失联对象家属取得了联系,安排专人结对上门做好服务工作。
F. 工地山体滑坡造成的安全事故安全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有责任的,责任就是肯定会有的。但是项目经理才是工地的第一负责人,安全员只是辅助监督的作用。所以呢,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如果真的造成恶劣影响,那么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全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也就是说,最关键的首先找到事故的原因吧。
毕竟安全员也是人,谁说安全员就要一天24小时不断地守在工地上。
G. 因山体滑坡导致事故责任在谁
灾害的发生是由诱发因素引起的,一般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这些因素往往是相互关联的,你正好作为了灾害发生的人为诱发因素。由于你的原因导致了灾害防治设施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效性,所以责任还是有的。
责任认定要看他的后果严重程度,不知你所说的滑坡造成损失是多大。应该不是很严重吧??!!!
H. 山体滑坡事故属于几级事故
一、山体滑坡,本身是一个自然现象,也是自然灾害,并不是事故。
二、如果山体滑坡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事故的等级。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I. 在交通事故遇山体滑坡,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分析山体滑坡再事故中起的作用。
J. 12·20深圳山体滑坡的事故背景
余泥渣土曾经很好处理 2000年以前,深圳建设项目数量相对较少、规模相对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广泛分布,余泥渣土排放基本平衡,甚至不需要另建渣土受纳场。
总体说来,深圳的渣土处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0年以前):零压力 2000年以前,深圳的建设项目数量相对较少、项目规模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广泛分布,产生的余泥渣土完全可以在不同的建设项目间自行消化,主要用于工地“三通一平”中的土地平整、滨海地带大型工程的填海造地两个方面,实现了社会自发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
例如当时的盐田港、大铲湾、滨海大道等建设项目,均解决了一些其他大型项目的土石方外排问题。政府部门完全不需要择址建设渣土受纳场,仅仅需要对渣土撒漏、违法倾倒进行管理。 第二阶段(2001年至2005年):压力初现 2001年至2005年,由于待建地逐步减少、低洼地带基本填平,盐田港、大铲港、滨海大道等大型填海工程也基本完成,不再需要土方,而国家也开始严格管制填海行为,原本由社会自发实现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在这一阶段被打破。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由政府部门建设的渣土受纳场此时开始出现。当时主要有龙岗中心城(50万立方米)、塘朗山(432万立方米)、西乡(90万立方米)、成坑(120万立方米)4个受纳场。这一阶段,余泥渣土的处置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安排下,并没有形成太大压力。 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压力山大 2006年以后,深圳进入了余泥渣土排放难的阶段。
2006年,龙岗中心城余泥渣土受纳场填满封场并被征用为大运会场馆建设用地;2007年,宝安西乡、南山塘朗山受纳场三期工程均使用完毕。而此时深圳申办成功第26届大运会,相关场馆正如火如荼地建设;深南路、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等道路大面积进行改造;轨道交通二期工程——1号线延长线、2、3、4、5号线集中开工。余泥渣土排放难的问题在原特区内外全面爆发,甚至对深圳市的社会经济、城市环境、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挑战。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市产生的各类余泥渣土是950万立方米,这一数字因轨道交通二期、三期工程的建设被一再刷新,如今已经达到年产生3000万立方米数量。
在深圳相关部门的各类文件里,“井喷”一词成了描述余泥渣土数量的固有搭配词汇。导致余泥渣土数量井喷的最直接原因就是轨道交通建设。当人们享用便捷的地铁交通时,估计很少有人会去计算,建一个地铁车站、挖一公里地铁隧道要挖掉多少方的土。
深圳的地铁站通用尺寸为190(米)×19(米)×20(米),这些挖出的土方再乘以1.2的松散系数,可以计算出一个地铁站所产生的土方量达到8.7万立方米,用20立方米一车的泥头车要运4350车次!而直径6米的地铁隧道,一公里(双向)要挖出土方6.8万立方米,需要运3400车土。例如地铁二号线的建设,开挖的土方就达到540万立方米。
而房地产在这一时期快速发展,楼盘开发数量激增,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又使得无论商业还是住宅地产均需要配备足够面积的地下车库,开挖的土方也大大增加。
如何处理这些数量巨大的余泥渣土,成了相关部门头痛的事情。 受纳场如今捉襟见肘 深圳仅有的9座受纳场,根本无法满足轨道交通、旧城改造、再加上遍布深圳的地产开发项目所产生的余泥渣土,这也直接导致偷排乱倒现象猖獗。
如果你乘车沿福龙路向北行驶,穿过横龙山隧道后没走多远,一定会看到“壮观”的一幕:一辆辆泥头车沿右侧车道排成一列,延绵一两千米。这些满载渣土的车正排队等候着进入部九窝受纳场,在网络的卫星地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条长长的车龙。深圳的福龙路,也许是全国唯一一条专门为泥头车划出车道的城市道路。
部九窝如今已经开发到第二期,设计库容3800万立方米,这个体量巨大的受纳场和库容800万立方米的西部沿江土地平整工程,被指定只受纳轨道交通弃土。目前深圳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面开花,这两处填埋场预计也只能应付今明两年的土方。
目前,深圳市共有9座受纳场,设计总库容约5000万立方米,分别是龙华部九窝二期、宝安区西部沿江新城(一期)土地整场平工程、龙岗南约积谷田,光明玉律、红坳和凤凰,龙华新区黎光受纳场、坪山新区田心甘角落、大鹏长荣。
而轨道交通、旧城改造、再加上遍布深圳的地产开发项目所产生的余泥渣土,令这些受纳场捉襟见肘。 非法受纳场逐利而来 事实上,在政府部门规划建设的受纳场之外,原特区外地区时不时地会冒出一些小规模的“地下”受纳场。在公明,规划建设中的公明水库库区曾经是泥头车倾倒渣土的好去处,不仅有来自深圳市内的渣土在这里倾倒,连东莞一些泥头车也“慕名而来”。
类似情况在龙华区、龙岗区、坪山新区等地并不鲜见,这些原特区外地区仍有有大片未建成区,一些社区私设受纳场,收费接纳淤泥渣土。为掩人耳目,这些受纳场往往在夜里 进行倾倒,一夜之间能倾倒一两百车次,一车根据所载土方数量收费300元左右。这些受纳场尽管很多都是夜里才收纳渣土,但往往动作迅速,有的甚至几个月内 就填满封场。
光明新区相对地广人稀,成为泥头车乱倒余泥渣土的重灾区。2012年、2013年泥头车乱倒现象猖獗时期,光明新区不少偏僻道路的路边甚至路面,时不时就可看到乱倒的土堆或建筑垃圾。
为了保护国土资源,2013年6月,光明新区成立了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划片包干,由专人进行日常巡查,蹲点驻守。但在利益面前,仍有人在打着擦边球“消化”余泥渣土。在公明某社区,一处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每天泥头车奔忙不停,入口处凭票入场,据泥头车司机介绍,票据都是老板事先向场地方购买的。场地承包方则声称他们承包的是基本农田的泥土改良项目,需要接纳这些“优质土壤”。但是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泥土改良”仍在进行,基本农田改造过程中建设的部分排水沟等设施,已经又被填埋在泥土里。
受纳场的选择有较高的环保要求,并不是随便选择一处低洼地就能受纳余泥渣土。余泥渣土的填埋会降低填埋地域的土壤质量,污染地表水、地下水。从直观的角度看,它会侵占绿地,恶化城市卫生环境,处理不当甚至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安全隐患。有些私设的受纳场甚至侵占了国有土地,这些地块被堆倒渣土后,再次开发建设时,无疑将增加大量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