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深圳地铁的问题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是承担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独立法人实体,目前正承担着深圳地铁一期工程的建设。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是深圳市建市以来投资最大的国家重点工程,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民心工程。工程于1998年5月获国务院批准立项,1999年10月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地铁一期工程由1号线东段和4号线南段组成,1号线东段以与香港相连的罗湖口岸为起点,经繁华的市中心国贸、老街、大剧院、科学馆、华强路、岗厦、会展中心、购物公园、香蜜湖、车公庙、竹子林、侨城东、华侨城到世界之窗;4号线南段以皇岗口岸为起点,经福民站、会展中心、市民中心到少年宫。线路全长21.8公里,共设20个车站,总投资115.53亿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在所有地铁建设者的共同努力下,一期工程于2001年3月全线动工,2004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分公司)是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下设车务部、维修工程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企划部、财务部(公司派驻)、安全技术部和物资部八个部门,车辆管理中心、AFC管理中心和自动化监控中心三个中心,目前共有员工1345人。
运营分公司代表地铁公司全面负责地铁的运营管理、客运服务、列车运行组织及土建设施、车辆和运营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是直接服务于社会大众,展现深圳地铁形象和服务水平,也是深圳地铁和乘客直接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2004年12月28日,深圳实现了地铁一期工程“如期、安全、顺利、高水平、高质量开通”的目标,运营分公司开通第一列运营车辆,以崭新的风貌迎接乘客,服务大众。
2005年4月28日、6月28、9月28日、12月28日运营分公司以最快速实现深圳地铁的四次“提速”,一号线运营间隔由开通初期的15分钟压缩为高峰期5分钟,地铁运输能力较开通初期提高了120%,运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截至2006年10月8日,深圳地铁已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营650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运营人将一如既往的继续为广大乘客提供“地道服务、贴心一路”的真挚服务。
❷ 关于深圳地铁命名为“华为”一事,深圳是如何回应的
在8月18日深圳地铁十号线正式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由于该站的站名有点特殊,使得它迅速地在网上走红。不少人特意到那里拍照打卡留念,更有的人甚至在现场开起了直播。但也不少人对此质疑,将地铁站命名华为是否合理?
一、深圳对站名的规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得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既然已经规定不能用企业名称作为地铁站站名,那当时它又是怎么审核通过的呢?
❸ 深圳限行规定
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即7:00-9:00,以及工作日晚高峰,即17:30-19:3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对象上,则是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货车限行问题可以到省省回头车软件的知道里面提问,系统会推送给当地的货运司机帮你及时解答问题
❹ 深圳地铁能不能带宠物
按照规定来说,除了导盲犬这类的工作犬种(要随身带证哦)之外,其他宠物都是不让上的。希望帮到你!
❺ 求深圳地铁施工管理办法/条例
在对近年来国内外地铁发生的事故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影响地铁安全运营的人、车辆、轨道、供电、信号以及社会灾害等主要原因进行了探讨;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一些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对策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的大安全观,提出“人—车—轨道—安全管理”的安全运营系统及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的对策。这些对策和实施的实现将会减少地铁事故的发生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关键词] 地铁;事故;影响因素;安全对策
1 引 言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地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全球地铁事故不断发生,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地铁先后发生不少事故。因此,分析地铁运营事故的影响因素,制定预防事故相关对策以及突发事故后的救援措施,对于改善地铁运营的安全现状,预防事故和降低事故损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地铁运营事故分析
地铁运营安全不仅涉及人—车辆—轨道等系统因素,还受到社会环境和列车运行相关设备(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外地铁事故统计的分析表明:人、车辆、轨道、供电、信号及社会灾害等是地铁事故的主要因素。
2.1 人员因素
从2002年和2003年对上海地铁一、二号线发生事故的分类统计表明:一般性事故主要是因乘客未遵守安全乘车规则,而险性事故多是由于工作人员职责疏忽引发的。人员因素是肇致地铁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
(1)拥挤。例如,2001年12月4日晚,北京地铁一号线一名女子在站台上候车,当车驶入站台时,被拥挤人流挤下站台,当场被列车压死。又如,1999年5月在白俄罗斯,也因地铁车站人员过多,混乱而拥挤,导致54名乘客被踩死事件。
(2)不慎落人和故意跳人轨道。长期以来,因人员跳人地铁轨道,造成地铁列车延误的事件屡次发生,短的一两分钟,长则三五分钟。而地铁列车只要一旦受到影响,不能正点行驶,势必影响全局,就需全线进行调整。不仅影响当事列车上的乘客,而且使整条线路甚至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上的乘客都可能被延误。
(3)工作人员处理措施不得当。例如,韩国大邱市地铁2003年那场大火中,地铁司机和综合调度室有关人员对灾难的发生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前方车站已经发生火灾后,另一辆1080号列车依然驶入烟雾弥漫的站台,在车站已经断电、列车不能行驶的情况下,司机没有采取任何果断措施疏散乘客,却车门紧闭,而且仍请示调度该如何处理。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事故发生5分钟后,调度居然还下达“允许1080号车出发”的指令。
2.2 车辆因素
(1)导致地铁列车事故的主要因素是列车出轨。例如,英国伦敦地铁,在2003年1月25日,一列挂有8节车厢的中央线地铁列车在行经伦敦市中心一地铁站时出轨并撞在隧道墙上,最后3节车厢撞在站台上,32名乘客受轻伤。同年9月,一列慢速行驶的地铁列车在国王十字地铁站出轨,并导致地铁停运数小时。又如,在2000年3月发生的日比谷线地铁列车出轨意外,造成了3死44伤的惨剧。再如,美国2000年6月,发生一起地铁列车意外出轨,当时有89位乘客受伤。
(2)还有其他车辆因素。例如,2003年3月20日,上海地铁三号线闸门自动解锁拖钩故障,停运1个多小时。又如,2002年4月4日,上海地铁二号线因机械故障车门无法开启,停运半小时。
2.3 轨道因素
2001年5月22日,台北地铁淡水线士林站附近轨道发生裂缝,地铁被迫减速,并改为手动驾驶,10万旅客上班受阻
2.4 供电因素
例如,2003年7月15日上海地铁一号线莲花路到莘庄的列车突然停电,被迫停运62分钟。经查明原因是由于地铁牵引变电站直流开关跳闸,列车蓄电池亏电过量,才致使列车无法正常启动的。又如,2003年8月28日,英国首都伦敦和英格兰东南部部分地区突然发生重大停电事故,伦敦近2/3地铁停运,大约25万人被困在伦敦地铁中。
2.5 信号系统因素
2003年3月17日,上海地铁一号线信号控制系统突然发生故障,停运8分钟。2003年2月14日,上海二号线中央控制室自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停运20分钟。 2.6 社会灾害
地铁车站及地铁列车是人流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爆炸、毒气、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近年来地铁接连不断的发生爆炸、毒气、火灾等社会灾害。例如,1995年3月20日日本东京地铁曾经遭受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施放沙林毒气,夺走了十多条人命,5000多人受伤,引起全世界震惊。又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发生的纵火事件造成至少126人死亡,146人受伤,318人失踪。再如,2004年2月6日莫斯科地铁的爆炸及大火夺去了奶人的生命,令上百人受伤。
3 对策探讨
地铁一旦发生事故,将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不仅带来不利的政治影响,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将十分严重。随着地铁的飞速发展,为提高地铁运营的安全,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依据上述的事故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事前预防对策以及事后处理措施。
3.1 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对策
3.1.1 加强对乘客和工作人员的教育
(1)由于乘客素质对地铁安全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加强对市民的地铁安全乘车意识的教育,减少由于乘客的失误而产生的地铁运营事故。例如,2004年4月出台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中,对乘客的各种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作了规定,并且明确了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另外,还要多加强对乘客在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2)统计表明,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与地铁工作人员的失职有关。所以务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的运营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韩国大邱市地铁的惨案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平时的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实处,因而自食恶果。
3.1.2 采用先进的设备及其检测体系
地铁的运营涉及众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车辆因素、线路问题、信号标志等设备都直接关联到列车的安全运行。车辆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充足有效,车辆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与坏,都会直接影响到地铁的运行安全。韩国大邱地铁车厢内为了防止触电未安装自动报警设备和自动淋水灭火装置,同时未采用先进的阻燃材料,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了大量毒气和烟雾,导致了事故的扩大。
上海地铁有两套自动防火设施,两级自动监控系统,一级设在车站,一级设在中央控制室。自动灭火喷淋系统,有水喷和气体喷两种,可以针对不同的火灾原因进行调控。地铁隧道里还设有专门的排烟装置,一旦发生火灾,隧道内的事故风机系统就会启动,在最短时间内排出有毒烟雾,防止窒息。
北京地铁设有双组变电站供电、紧急照明和应急通风设施,即使在出现两个主变电站同时停电,列车失去牵引力最终停车时,也不会导致出现地铁“失控”现象。地铁的指挥系统,如调度电话、通讯系统等,在失电情况下仍能正常使用,它们全部由蓄电池供电。
地铁发生意外导致紧急断电,在突如其来得黑暗状态下人员极易发生混乱,造成伤亡。在断电情况下能持续提高光源十分关键。自发光疏散指示系统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些安全标志在完全失去光源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利用自身的蓄能发光,以便乘客在漆黑一片中找到逃生的方向。
另外,还应该将安全线改为自动安全门以杜绝坠落地铁事故;加强车辆维护及检修工作,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设备状况计量检测体系,确保设备运作的安全度。对已出过的事故苗头、灾害险情要及时记录,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进行评价,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尽量把事故和灾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3.1.3 建立自动监视及自动报警系统
为了保证地铁的安全运行,每个地铁系统都应具备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FAS)。FAS对于确保地铁的安全以及正常运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地铁各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受FAS系统保护的具体对象是全线车站、主变电所、车辆段及通信信号楼。地铁FAS系统必须是一个高度可靠的系统,接线简单,组网灵活,容易维修和扩展。控制中心(OCC)应有全线示意图,能监控全线的报警情况。
伦敦地铁当局在所有115个地下车站内安装有名为“快速追踪”的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该设备包括一个探测范围宽广的模拟可寻址烟雾与热量探测系统,以及其他一些诸如遥控关门器、应急有线广播系统、防火阀控制装置、检票门等安全防火设施。如今,每个车站内的电脑急速机能对本区段内的消防设施予以监视与控制。通过预先编制的程序,它能对每个车站上的所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扫描,搜检,在连续不断地进行基础分类后,便可确认这些设备的特征、位置,所处的形式与工作状况。
应具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和有线通讯紧急电话,车站工作人员和地铁司机可通过无线系统或有线电话向控制中心传递事态信息;还有站台内的CCTV视频传输系统。车站内应装设全方位的监视器,实时收集站内各方位视频信息,不能出现有地铁发生火灾、爆炸、毒气而控制中心不知情的情况。列车上还配备有紧急报警按钮,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时,乘客可迅速按压此按钮通知司机。
❻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哪里有卖,除了造价管理站,有电话最好
这个如果书店买不到的话,就去网上看看吧,网上应该买得到的,你可以看看一个叫科博士的网店,有很多都买得到的
❼ 诚心求《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沿线土地管理政策研究》成果
行政规划土地研究成果,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入政府国土局官网即可申请知道
❽ 深圳地铁携带电动车规定
深圳地铁并没有对携带电动车进行具体规定,但规定了不得携带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及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二条 客运对象
城市轨道交通的客运对象是乘客及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乘客不得携带以下动物、物品进站乘车:
1、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的其他活体动物;
2、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
3、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弹药、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4、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容易污损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和车站及列车环境的物品;
5、充气气球、风筝、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6、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7、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者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禁止入站的物品样式和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公告,并由运营单位在车站内予以张贴、陈列。运营单位、公安机关及其授权委托单位可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乘客应当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8)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七条 安全管理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1、擅自移动、遮盖、损坏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2、损坏车辆、隧道、桥梁、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设备;
3、损坏或者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4、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
5、不当使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6、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高架桥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7、在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外侧5米范围内堆放、晾晒物品、停放车辆、摆设摊点、候车拉客及其他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8、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❾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一直以来对于交通建设都十分的重视,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地铁建设。就在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有不少网友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的站名呢?
一、地铁命名的规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中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华为”这个站名明显就不符合规定,那么为什么当时会被批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