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铁安保要什么要求
别傻XX的在58同城,赶集网找,骗子一堆,直接去市内保安公司就对了
⑵ 深圳地铁保安要求乘客给外国人让座,对此你怎么看
我认为给"老弱病残孕"的乘客让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除了特殊情况外,不管对方是哪国人我们都没有让座的义务。深圳地铁11号线发生了让人很不愉快的一幕,当时一名保安和乘客吵了起来,原因是这名保安要求乘客给一位外国人让座,在保安的多次要求下,旁边的乘客看不下去,直言保安的行为不太合理,有些像是崇洋媚外,两人因此起了冲突。
其次,安保人员不该和车内乘客发生争吵,从这方面来看明显欠缺服务意识,不管发生何事,安保人员都属于服务人员,对待顾客不应该采取这种态度。也许安保人员的出发点是好的,想要体现大国风范,但这种处理方式却让外国人看了笑话,所以还是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严肃处理,争取不再出现类似事情。
⑶ 深圳地铁保安要求乘客给外国人让座,你如何看待保安的做法
我认为这个保安的做法就是在崇洋媚外,是在外国人面前丢我们国人的脸。
10月28日,一个记录在深圳地铁上保安与乘客争吵的视频突然在网上火热地传播起来。两人争吵的原因是保安看到一名在车厢中站着的、双腿不断发抖的外国乘客,保安误以为这个外国乘客是身体不便,便要求坐在旁边的一个男乘客给外国人让座。男乘客拒绝后,保安走开了一会,又回到男乘客身前再次要求其让座。男乘客解释道自己两周才做了手术,身体真的不便。这时,旁边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另一男乘客指责保安是崇洋媚外。保安听到话,和这位男乘客就此开始争吵。他要求男乘客下车去警务室,男乘客刚好讲了一句“那我反问你……” 就被保安打断。
不应仅仅因为是外国人,就对其卑躬屈膝,完全失掉自己的尊严
目前,许多西方国家的确是要比国内更发达、更先进的。但外国人和我们一样都是人,有其长处,必有其短处。没必要因为面对的是一个外国人,就丢掉自己的尊严,对其低声下气,巴结奉承。但近些年来,随着西方和国内的交流日渐频繁,仍然发生了不少这样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外国人会越发轻视国人。我们应做的是正确看待外国文化,多去发现自己国家的优势。这样,与外国人平等地交流与接触,才会为祖国的崛起尽一分力。
⑷ 保安有没有强制带离地铁乘客的权力
保安没有强制带离地铁乘客的权力。
强制带离地铁本质上属于一种执法行为。而执法权力来源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赋予的权力,任何个人、机构均没有执法权。即便是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赋予执法权的有权机关,也只能在规范性文件授权范围内采取执法措施,不能越权执法。
保安没有执法权。无论是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修订)》,还是某些城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均未赋予地铁保安执法权。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修订)》允许保安采取的措施包括: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对于保安制止无效的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上述条例规定保安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对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或者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的行为人,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采取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安一般由保安公司聘用,并不属于有执法权的机关。因此,保安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带离地铁乘客。
⑸ 深圳地铁保安要求给外国人让座
刚才看到新闻,说是看到外国人双脚发抖,不会交流,所以想要人让座.但不会说话.
⑹ 地铁保安员行为规范
Bi-Businesss interaction 商业互动
即 保安商业互动行为规范
⑺ 深圳地铁保安要求乘客给外国人让座,这名保安为什么要这么做
深圳地铁保安要求乘客给外国人让座,这个视频在网上曝光以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地铁公司的通报也来了,地铁公司说这名保安是保安公司派来的,保安之所以会这样做,是看到身旁的外国朋友两腿抖动,怀疑他生病了,所以请身旁的乘客给这名外国人让座。
深圳地铁的通报上说,会对这名保安进行严肃处理,要做出怎样严肃的处理?网友们认为深圳地铁应该讲清楚,含糊其辞的处理态度难以服众。深圳是大都市,地铁是公共场所,这名保安因为一名外国人和同胞起了争执,的确令人费解,这不仅仅是他不会沟通的问题。
⑻ 深圳地铁保安的情况
关于你的这个问题,建议还是自己去面试一下看看,按道理这些标准地铁是能够达到的,毕竟地铁是不差钱的企业。(去看一下就会知道一切,如果带着一颗猜测的心,基本上可以选择放弃了)
⑼ 求深圳地铁施工管理办法/条例
在对近年来国内外地铁发生的事故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影响地铁安全运营的人、车辆、轨道、供电、信号以及社会灾害等主要原因进行了探讨;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一些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对策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的大安全观,提出“人—车—轨道—安全管理”的安全运营系统及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的对策。这些对策和实施的实现将会减少地铁事故的发生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关键词] 地铁;事故;影响因素;安全对策
1 引 言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地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全球地铁事故不断发生,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地铁先后发生不少事故。因此,分析地铁运营事故的影响因素,制定预防事故相关对策以及突发事故后的救援措施,对于改善地铁运营的安全现状,预防事故和降低事故损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地铁运营事故分析
地铁运营安全不仅涉及人—车辆—轨道等系统因素,还受到社会环境和列车运行相关设备(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外地铁事故统计的分析表明:人、车辆、轨道、供电、信号及社会灾害等是地铁事故的主要因素。
2.1 人员因素
从2002年和2003年对上海地铁一、二号线发生事故的分类统计表明:一般性事故主要是因乘客未遵守安全乘车规则,而险性事故多是由于工作人员职责疏忽引发的。人员因素是肇致地铁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
(1)拥挤。例如,2001年12月4日晚,北京地铁一号线一名女子在站台上候车,当车驶入站台时,被拥挤人流挤下站台,当场被列车压死。又如,1999年5月在白俄罗斯,也因地铁车站人员过多,混乱而拥挤,导致54名乘客被踩死事件。
(2)不慎落人和故意跳人轨道。长期以来,因人员跳人地铁轨道,造成地铁列车延误的事件屡次发生,短的一两分钟,长则三五分钟。而地铁列车只要一旦受到影响,不能正点行驶,势必影响全局,就需全线进行调整。不仅影响当事列车上的乘客,而且使整条线路甚至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上的乘客都可能被延误。
(3)工作人员处理措施不得当。例如,韩国大邱市地铁2003年那场大火中,地铁司机和综合调度室有关人员对灾难的发生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前方车站已经发生火灾后,另一辆1080号列车依然驶入烟雾弥漫的站台,在车站已经断电、列车不能行驶的情况下,司机没有采取任何果断措施疏散乘客,却车门紧闭,而且仍请示调度该如何处理。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事故发生5分钟后,调度居然还下达“允许1080号车出发”的指令。
2.2 车辆因素
(1)导致地铁列车事故的主要因素是列车出轨。例如,英国伦敦地铁,在2003年1月25日,一列挂有8节车厢的中央线地铁列车在行经伦敦市中心一地铁站时出轨并撞在隧道墙上,最后3节车厢撞在站台上,32名乘客受轻伤。同年9月,一列慢速行驶的地铁列车在国王十字地铁站出轨,并导致地铁停运数小时。又如,在2000年3月发生的日比谷线地铁列车出轨意外,造成了3死44伤的惨剧。再如,美国2000年6月,发生一起地铁列车意外出轨,当时有89位乘客受伤。
(2)还有其他车辆因素。例如,2003年3月20日,上海地铁三号线闸门自动解锁拖钩故障,停运1个多小时。又如,2002年4月4日,上海地铁二号线因机械故障车门无法开启,停运半小时。
2.3 轨道因素
2001年5月22日,台北地铁淡水线士林站附近轨道发生裂缝,地铁被迫减速,并改为手动驾驶,10万旅客上班受阻
2.4 供电因素
例如,2003年7月15日上海地铁一号线莲花路到莘庄的列车突然停电,被迫停运62分钟。经查明原因是由于地铁牵引变电站直流开关跳闸,列车蓄电池亏电过量,才致使列车无法正常启动的。又如,2003年8月28日,英国首都伦敦和英格兰东南部部分地区突然发生重大停电事故,伦敦近2/3地铁停运,大约25万人被困在伦敦地铁中。
2.5 信号系统因素
2003年3月17日,上海地铁一号线信号控制系统突然发生故障,停运8分钟。2003年2月14日,上海二号线中央控制室自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停运20分钟。 2.6 社会灾害
地铁车站及地铁列车是人流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爆炸、毒气、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近年来地铁接连不断的发生爆炸、毒气、火灾等社会灾害。例如,1995年3月20日日本东京地铁曾经遭受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施放沙林毒气,夺走了十多条人命,5000多人受伤,引起全世界震惊。又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发生的纵火事件造成至少126人死亡,146人受伤,318人失踪。再如,2004年2月6日莫斯科地铁的爆炸及大火夺去了奶人的生命,令上百人受伤。
3 对策探讨
地铁一旦发生事故,将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不仅带来不利的政治影响,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将十分严重。随着地铁的飞速发展,为提高地铁运营的安全,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依据上述的事故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事前预防对策以及事后处理措施。
3.1 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对策
3.1.1 加强对乘客和工作人员的教育
(1)由于乘客素质对地铁安全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加强对市民的地铁安全乘车意识的教育,减少由于乘客的失误而产生的地铁运营事故。例如,2004年4月出台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中,对乘客的各种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作了规定,并且明确了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另外,还要多加强对乘客在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2)统计表明,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与地铁工作人员的失职有关。所以务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的运营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韩国大邱市地铁的惨案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平时的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实处,因而自食恶果。
3.1.2 采用先进的设备及其检测体系
地铁的运营涉及众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车辆因素、线路问题、信号标志等设备都直接关联到列车的安全运行。车辆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充足有效,车辆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与坏,都会直接影响到地铁的运行安全。韩国大邱地铁车厢内为了防止触电未安装自动报警设备和自动淋水灭火装置,同时未采用先进的阻燃材料,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了大量毒气和烟雾,导致了事故的扩大。
上海地铁有两套自动防火设施,两级自动监控系统,一级设在车站,一级设在中央控制室。自动灭火喷淋系统,有水喷和气体喷两种,可以针对不同的火灾原因进行调控。地铁隧道里还设有专门的排烟装置,一旦发生火灾,隧道内的事故风机系统就会启动,在最短时间内排出有毒烟雾,防止窒息。
北京地铁设有双组变电站供电、紧急照明和应急通风设施,即使在出现两个主变电站同时停电,列车失去牵引力最终停车时,也不会导致出现地铁“失控”现象。地铁的指挥系统,如调度电话、通讯系统等,在失电情况下仍能正常使用,它们全部由蓄电池供电。
地铁发生意外导致紧急断电,在突如其来得黑暗状态下人员极易发生混乱,造成伤亡。在断电情况下能持续提高光源十分关键。自发光疏散指示系统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些安全标志在完全失去光源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利用自身的蓄能发光,以便乘客在漆黑一片中找到逃生的方向。
另外,还应该将安全线改为自动安全门以杜绝坠落地铁事故;加强车辆维护及检修工作,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设备状况计量检测体系,确保设备运作的安全度。对已出过的事故苗头、灾害险情要及时记录,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进行评价,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尽量把事故和灾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3.1.3 建立自动监视及自动报警系统
为了保证地铁的安全运行,每个地铁系统都应具备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FAS)。FAS对于确保地铁的安全以及正常运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地铁各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受FAS系统保护的具体对象是全线车站、主变电所、车辆段及通信信号楼。地铁FAS系统必须是一个高度可靠的系统,接线简单,组网灵活,容易维修和扩展。控制中心(OCC)应有全线示意图,能监控全线的报警情况。
伦敦地铁当局在所有115个地下车站内安装有名为“快速追踪”的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该设备包括一个探测范围宽广的模拟可寻址烟雾与热量探测系统,以及其他一些诸如遥控关门器、应急有线广播系统、防火阀控制装置、检票门等安全防火设施。如今,每个车站内的电脑急速机能对本区段内的消防设施予以监视与控制。通过预先编制的程序,它能对每个车站上的所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扫描,搜检,在连续不断地进行基础分类后,便可确认这些设备的特征、位置,所处的形式与工作状况。
应具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和有线通讯紧急电话,车站工作人员和地铁司机可通过无线系统或有线电话向控制中心传递事态信息;还有站台内的CCTV视频传输系统。车站内应装设全方位的监视器,实时收集站内各方位视频信息,不能出现有地铁发生火灾、爆炸、毒气而控制中心不知情的情况。列车上还配备有紧急报警按钮,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时,乘客可迅速按压此按钮通知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