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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铁路

发布时间:2022-01-03 16:22:22

⑴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

花都校区(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商务英语专业、应用英语专业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电子竞技方向)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本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在浙江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驾驶方向的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9,不招色盲学生;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检修方向的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6,不招色盲学生;高铁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不招色盲学生;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不招单色识别不全学生。

因用人单位在培养目标为驾驶方向的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70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在培养目标为检修方向的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在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中原则上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和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以上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2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高铁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男生身高≥168cm,女生身高≥160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不符合身高及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以上专业。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650—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9年度,学校有18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22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21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生均336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5.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431459 020-36004159 18211478104

传 真:020-374314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gtxy.cn/

招生网址:http://web1.gtxy.cn:81/zsxx/index.html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86423910

传 真:020-864239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⑵ 一带一路有哪些政策,2017一带一路具体政策内容解读

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

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宏大经济愿景,需各国携手努力,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努力实现区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基本形成,互联互通达到新水平;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政治互信更加深入。

(2)政策解读铁路扩展阅读:

一带一路的相关情况:

1、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共同投资的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开始实质性运作,投资规模5亿欧元,有力促进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相对接。

2、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投资100多个项目,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11月,中国-中东欧银联体成立,成员包括中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克罗地亚等14个国家的金融机构。

3、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广,在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建设上发挥了独特作用;商业银行在多元化吸收存款、公司融资、金融产品、贸易代理、信托等方面具有优势。

⑶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及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高铁综合维修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任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不宜报考以上专业。

5.男女生比例。由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工作性质和条件的特殊性,铁道机车专业只适合男生,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高铁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主要适合男生;因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毕业生时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10%,故女生需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

7.身高要求。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高铁综合维修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毕业生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165cm以下的男生和158cm以下的女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新生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五、奖助贷体系

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现将学院招生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如下,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8-68939874。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68939880 、68939881

学院网址:http://www.scvir.com

⑷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大专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42。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第七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56年由原铁道部创办,目前是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学院因铁路而生,依铁路而长,伴铁路而强,矢志不渝中国的轨道交通运输事业。办学60多年来,为铁路和城市地铁培养了六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有3000余名毕业生担任了铁路站段长等领导职务。他们工作在大江南北,祖国各地,是新中国铁路建设各个历史阶段的中坚力量。

2013年学院整体搬迁到新校区,这里山水相映,草木葱茏,是大学城首家示范性校园,也是全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新校区总投资10亿多元,按国内一流标准建设,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时尚大气,学生公寓空调、热水、wifi尽情享用,校园无线网络无死角全覆盖,校园生活一卡通,是一所真正的智慧化、生态化、数字化、人文化的两型校园。

学院开设了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特色专业;专业涵盖“车机工电辆供”,是对接铁路运输行业工种岗位最齐全的院校;拥有教育部示范专业点2个,省一流建设专业群3个,示范特色专业群1个,示范特色专业1个。学院建有实训教学楼7栋,各类实验实训应有尽有;拥有国际共享铁路综合实训站场一个,站场融高铁、普铁、地铁,学生实习实训、员工培训和技能考证于一体,集车、机、工、电、辆、供六大系统于一处;装备了国内高校首条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实验线,设立1个湖南省高铁运行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众创空间;这里,是大学生技术技能锤炼的理想场所,也是大学生科学技术探索的梦幻之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大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大专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在各省(市、自治区)官方媒体发布和学院官方招生网站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所有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口吃,根据就业单位的要求主要招收男生,请女生慎重填报。其中,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铁道工程技术专业、高速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裸视视力5.0以上;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形象气质好。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第一、二、三等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将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院对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贷款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章 学院网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第十九条 院校网址: http://www.hntky.com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联系电话:(0731) 22777066;22777068;22777000(兼传真);

第二十一条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职教城智慧路1号 邮编:412006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2日

⑸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6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三条 学校简介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单位。学校建有临渭、高新两个校区,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

学校依托铁路行业办学、突出铁路特色育人,以交通运输类和土木工程类专业为主干,培养铁路、公路、城轨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设有高铁工程学院、测绘与检测学院、城轨工程学院、道桥与建筑学院、工程管理与物流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动力学院、铁道装备制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铁成创新学院、国际交通学院、萨马拉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铁路培训学院、基础课部、体育教学部等十四院二部。开办有高速铁道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等40个专业。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站北街东段1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

学校网址:http://www.sxri.net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网址:http://zs.sxri.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3—2221078、2221170(兼传真)

报考咨询QQ:812800007、8128000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制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计划录满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5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17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800元—1100元/学年。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获奖助学生7000余人次,发放金额超过1000万元,覆盖率超过5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校友、企业爱心奖学金:1000元/年。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网站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⑹ .政策一带一路的解释是什么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它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一带一路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原因(意义):
“一带一路”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是包括欧亚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构建一个互惠互利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内容包括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等“五通”,肩负着三大使命:
探寻经济增长之道:“一带一路”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作为世界经济增长火车头的中国,将自身的产能优势、技术与资金优势、经验与模式优势转化为市场与合作优势,实行全方位开放的一大创新。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共同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红利、中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将着力推动沿线国家间实现合作与对话,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夯实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实现全球化再平衡:“一带一路”鼓励向西开放,带动西部开发以及中亚、蒙古等内陆国家和地区的开发,在国际社会推行全球化的包容性发展理念;同时,“一带一路”是中国主动向西推广中国优质产能和比较优势产业,将使沿途、沿岸国家首先获益,也改变了历史上中亚等丝绸之路沿途地带只是作为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流的过道而成为发展“洼地”的面貌。这就超越了欧洲人所开创的全球化造成的贫富差距、地区发展不平衡,推动建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开创地区新型合作:中国改革开放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创新,“一带一路”作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正在以经济走廊理论、经济带理论、21世纪的国际合作理论等创新经济发展理论、区域合作理论、全球化理论。“一带一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超越了马歇尔计划、对外援助以及走出去战略,给21世纪的国际合作带来新的理念。

⑺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3941;湖南省招生代码4760,其他各省录取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普通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邮编:421002)

第八条 报考条件: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毕业颁证: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简介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51年由铁道部创办,首任校长是后来担任了铁道部部长、铁道兵副司令的郭维城将军。办学69年来,学校为中国铁路输送了8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很多校友走上了领导岗位或成为技术骨干,学校被誉为铁路的“黄埔军校”。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火车头奖杯”获得单位、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培训基地、南方高铁人才培养与技术合作基地、香港地铁培训基地、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培训基地、学校与泰国高铁职教合作项目入选教育部首批“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湖南省招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获ISO9000国际国内认证。

学校占地800亩,现有全日制学生12000余人,全年完成在职人员岗位培训10万人天以上。拥有一支以高铁专家、两院院士沈志云为引领,专业技术精、服务能力强、行业知名度高的专兼结合教师队伍。教职工在职人数600多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145人,博士、硕士190余人,“双师型”教师人数占85%以上。

学校设有铁道工程学院、铁道建筑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机电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体育课教学部“5院1部”,25个招生专业,3个省级一流(建设)特色专业群,形成了覆盖高铁六大核心技术、专精结合、高铁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学校拥有轨道交通综合实训、高速铁路运输综合实训等4大综合实训基地,校内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场1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196个。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着力为铁路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素质高、技能强、适应快”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城市轨道交通四大系统高质量就业。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崇技尚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和“对接产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打造高铁职教品牌”的办学思路,实施“产学对接,实境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素质高、技术强、适应快”的办学特色。学院秉持“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厚德、敬业、博学、强技”的教风和“尊师、好学、励志、笃行”的学风,弘扬“安全优质、兴路强国”的新时期铁路精神,致力于建设成“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高职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和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协同院(系)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研等。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建议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年)

1

600104

铁道工程技术

3年

5060元

2

6006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年

5000元

3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5000元

4

600110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3年

5000元

5

600111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3年

5000元

6

600114

高铁综合维修技术

3年

4600元

7

600108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5060元

8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年

5000元

9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3年

5000元

10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4600元

11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5060元

12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7500元

13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年

5000元

14

540101

建筑设计

3年

8200元

15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5000元

16

540302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3年

5000元

17

600106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3年

5000元

18

600603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3年

4600元

19

600107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3年

5000元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4600元

21

610217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3年

4600元

22

600101

铁道机车

3年

7800元

23

600102

铁道车辆

3年

7800元

24

600103

铁道供电技术

3年

7800元

25

600113

动车组检修技术

3年

85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2020年如有变动将执行新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我院2020年招生计划共计4500人,面向湖南、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云南、浙江、重庆等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就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企业招聘要求进行归纳,建议所有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专业,以利于更好就业。

1、所有专业要求学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无听力障碍。铁路专业还要求无色盲色弱;

2、用人单位对以下专业身高要求较严,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要求男生身高在175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5cm以上,形象气质俱佳;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专业等3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学院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均文理兼招,不限语种,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考虑到铁路行业的特殊性,要求报考铁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规定处理,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按《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 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择扰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合格者进入我院签约本科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奖助政策

1.奖学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院学习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2.助学政策: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布渠道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tcrh.com

招生网: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联系电话:0734-2522039,2548115

传真电话:0734-2522039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⑻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4590

第四条 学院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考试分数: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要求学生身体健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进校后进行面试。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订单班学生有分数、身高、体重、视力等要求。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

第六章 入学规定

第十八条 新生入院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院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院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八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2020年面向湖北、河南、陕西、山西、安徽、江西、河北、四川等22个省份招生,具体信息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九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7-84597435。

第二十六条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邮编:430090)

2.网址:www.qlxye.com

3.E-mail:[email protected]

4.招生咨询QQ号:800866377

5.联系电话:(027)84280209 15972078239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⑼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名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2977

二、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邮编:430205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主管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

六、招收对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2.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本科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湖北省第二批本科线下10分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中,通信技术专业与湖北工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和武汉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开展专本衔接培养,前三年在我校的相应专业就读,在我校就读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3.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相关科目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4.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部分专业有以下身体条件要求:

① 铁道机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高铁综合维修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

②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要求身高1.6米及以上。

5. 2020年普通高考中,通信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余专业文、理兼收。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我校考生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语言教学。

8.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 “3+2” 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技能高考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校企联合培养学生除外)。

9.我校各专业无校外办学。

10.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奖、助、贷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文凭发放: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经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署章的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咨询电话:027-51159355、027-51159356、027-51159357、027-51159358、027-51159360、027-51168665

学 校 网 址: http://www.wru.e.cn

学生可通过我校网址、咨询电话等渠道查询招生咨询方式以及招生录取结果。

十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

⑽ 铁道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铁道警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铁道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铁道警察学院,英文名称:Railway police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八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铁道警察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铁道警察学院根据铁路公安局,以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因素,编制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和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招生计划中,专科招生计划均为定向艰苦边远基层单位就业计划,共150人。

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二条 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实施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一)考察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各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视情在以上4个项目中选择3项或4项进行测评。若总共4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若总共3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五)特别说明

在高考前已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省(区、市),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0年该省(区、市)公安厅(局)会同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须达到生源省(区、市)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 铁道警察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专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十六条 对于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且符合铁道警察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3门科目总分。

第十八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的录取规则为:

(一)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相关省(市)招生方案及有关办法录取;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三)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为BC以上(含BC),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铁道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章 复审复查

第二十一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在校管理、毕业就业

第二十二条 铁道警察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铁道警察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

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就业;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相应铁路公安机关就业;其中,定向铁路公安机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录用到相应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有关规定,铁道警察学院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和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年;专科专业37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铁道警察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招生中介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0666067

招生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www.rpc.e.cn/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71)60666043

第二十七条 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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