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铁路两侧多少米属于铁路部门
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㈡ 铁路两侧多少米的地方归铁道部所有
这个没有固定的一个数字,主要看铁路修建时土地的使用情况。一般铁路两版侧会有用地界桩权表示出铁路用地范围。
但按照铁路的设计规范,如果是路基段,铁路线路两侧最外端水沟往外3米左右是铁路用地界。如果是桥梁段,大概是在左右各7米左右。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除此之外铁路用地还包括修建站段时的道路等用地,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㈢ 铁路两侧的控制线是多宽多少米范围内不准有建筑物
2014年1月1日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第27条规定:
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3)铁路两侧多少米归铁路扩展阅读:
第二十八条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第三十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第三十一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第三十三条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第三十四条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
参考资料: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中央政府网
㈣ 国家规定铁路两侧多少米为铁路用地
国家规定铁路两侧城区房屋10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城市郊区房屋12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0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村镇居民房屋15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2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其他地区20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5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4)铁路两侧多少米归铁路扩展阅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负责审批的机关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有关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
㈤ 铁路两边多少米是铁路用地
从路基坡脚开始向外20米的范围内,都属于铁路部门所征用的土地
㈥ 铁路两侧多少米和高铁的高度有关系吗
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
(一)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
(二)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
(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也就是说,原则上新建铁路两侧20米范围内是不容许建房的,但既有住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铁路部门审定,未拆迁住房是不可能给与拆迁补偿的,但因新建铁路施工造成的房屋损坏,铁路承建单位应负赔偿责任。具体补偿条款根据房屋损坏认定书判定。
高速公路离两边建筑物或者新建居民房至少间距30米。
附相关法规如下:
1、根据法规,新建永久性建筑必须离开高速公路30m。
2、如果房屋在高速公路修建前已经存在,那么该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翻修、改建、扩建等,只能用到报废为止。
所以,高速公路旁的房子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翻修、改建、扩建,直到报废。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㈦ 铁路两边多少米,归铁路局所有
要看当年的征地红线才能确定
㈧ 铁路两侧应该多少米
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内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容,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一)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二)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也就是说,原则上新建铁路两侧20米范围内是不容许建房的,但既有住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铁路部门审定,未拆迁住房是不可能给与拆迁补偿的,但因新建铁路施工造成的房屋损坏,铁路承建单位应负赔偿责任。具体补偿条款根据房屋损坏认定书判定。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