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铁路C13事故认定标准和处理规定和事故案例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认定为一般C类事故
❷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
我国刑法对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
1、犯此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❸ 铁路D类一般事故的处理标准是什么
铁路D类一般事故的处理标准是什么: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调车相撞。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8、货运列车分离。
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列车拉铁鞋开车。
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h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h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h以上(仅指正线)。
(3)铁路c类事故处罚标准扩展阅读:
中国铁路相关事故:
1、1978年杨庄列车相撞事故
2、1981年成昆铁路列车坠桥事故
3、1988年沪杭铁路列车相撞事故
4、1997年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列车相撞事故
5、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6、2010年沪昆铁路列车脱轨事故
7、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❹ 铁路d10事故的处罚是怎样的
发生责任一般D类事故,待岗并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发生铁路d21类事故的责任者应受到什么处罚
❺ 铁路ABCE违章是怎样分类的
A类为重大事故
1 两人以上死亡
2 500万以上经济损失
3 列车及调车发生冲突、相撞、爆炸等
4 干线中断3小时以上的
B为不枸成A类事故的
1 1人死亡
2 100万至500万经济损失
3 干线中断1小时,其他线路中断2小时
4 客车大破1辆或机车中破1台
5 列车脱轨两辆
C类事故,是铁路常见的事故
1列车排列近路冲突
2列车火灾、爆炸、相撞
3 向占用区间内发出列车或接入列车
4 盲目排列接发列车近路
5 列车冒进信号、警冲标
6 机车车辆溜车
7 列车运行过程中发生断轴、制动部位脱落
8 列车运行过程中碰撞其他车辆、施工路料
9 接触网断线、线杆倒塌
10 列车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
11 列车运行过程中刮坏行车设备
12 列车运行过程中装载物坠落
13 客运列车运行过程中开放车门
14 列车运行过程中发生分离
15 电力机车、动车组进入停电区
16 无调度命令施工
17 错误传递调度命令至列车超速运行
D类事故
1 调车冲突
2 挤岔
❻ 铁路C类事故的由来
铁路<安规>规定,铁路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各类事故也根据程度和影响面分了ABC三个级别,C类事故是轻微的.
❼ 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
新刑法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规则:
1、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❽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几年及处罚的量刑标准
一、概念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2条),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负着全国最大比重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任务。铁路运输连结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必须违反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同时,由于这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导致了铁路运营事故的发生。如果运营事故不是由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引起,则行为人不负处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是作为,如超速行驶、错扳道岔、错发信号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过道口未鸣笛示警、扳道员不按时扳道岔、岔道口不减速等。 2、必须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本条所称“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了人员重伤、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以致酿成运营事故;明知列车关键部件有失灵危险,仍继续驾驶,以致造成运营事故,等等。“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或多人重伤,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等。 3、严重后果必须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铁路职工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这里所称的铁路职工,是指具体从事铁路运营业务与保证列车运营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具体操纵机车的司机;铁路运营设备的其他操纵人员,如扳道员、挂钩员;列车运营活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员,如调度员;列车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信号员,等等。如果是铁路部门的非运营第一线职工,则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交通肇事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属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 三、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认定本罪,一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照章行事的,不违反规章制度,即便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不构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虽然违反了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三看违章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即使在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之后,发生了重大事故,但不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四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严重后果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过失犯罪,行为人都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并且都是属于交通方面的重大事故。但是,两者有着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铁路职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2)违反的规章制度不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违反的是铁路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运输管理、维修管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交通肇事罪违反的是同保证交通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与制度,其范围较广。(3)犯罪客体稍有不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营的安全;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陆路和水路交通运输的安全。 (三)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行为人都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都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有:(1)犯罪主体不同。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铁路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仅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2)发生的场合不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发生在列车运营过程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四、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法》第七十一条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