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铁路运输法院的受理范围
2012年7月2日,最高法院根据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变化,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对铁路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规定:
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
在列车上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第二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二、三款范围内发生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自诉的,铁路运输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条下列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
(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
(三)国际铁路联运合同和铁路运输企业作为经营人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四)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五)铁路运输企业在装卸作业、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承包等合同纠纷;
(六)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
(七)铁路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加工承揽、维护、服务等合同纠纷;
(八)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九)违反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造成铁路线路、机车车辆、安全保障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
(十)因铁路建设及铁路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纠纷;
(十一)对铁路运输企业财产权属发生争议的纠纷。
第四条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就本规定第一条至第三条所列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件,由相应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辖区内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受理本规定第三条以外的其他第一审民事案件,并指定该铁路运输基层法院驻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对此提起上诉的案件。此类案件发生管辖权争议的,由该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辖区内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对其驻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指定执行的,可以指定辖区内的铁路运输法院执行。
第六条各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本院以前作出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施行前,各铁路运输法院依照此前的规定已经受理的案件,不再调整。
『贰』 周东林 审判 成都铁路局运输处原科长周东林涉案金额共计多少
2014年12月9日,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成专都铁路局原运输处属设备科科长、自备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周东林(正科级),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1万元。
『叁』 成都铁路公安局重庆公安处是否违法
严格来说:违法。
铁警依据身份证法检查居民身份证件,必须出示自己的警官版证权或铁警执勤证,并且需要符合居民身份证法所规定的四个情形。
依法搜查需凭铁路运输检察院所批复的搜查证,否则严格来说也是非法的。
但是,作为铁路旅客,你可能不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每年全国范围内缉捕的在逃通缉犯有六成以上是铁警缉捕的,全国十七个路局公安局承担着保卫铁路运输的神圣使命,铁路警察相比地方普警来说,承担了更为繁重的任务。
所以希望你和我们之间能够相互的体谅
『肆』 成都铁路检察院 和成都中院 哪个好啊
这个还需要犹豫吗?全国的法院有几个比得上成都中院?铁路检察院,那就是为法治理想而献身去
『伍』 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直接通过法院立案
抄自诉案件,有明确规定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陆』 请问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比照设立机关的行政级别套定,比如黑龙江农垦分院,森工分院,在内部级别为正处级。
『柒』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级别
成铁分院是正厅级,下辖成都、西昌、重庆、贵阳四个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处级)。
『捌』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都是谁
邓川, 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勤,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
夏黎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
张晓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朱晚林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控告检察处、刑事申诉检察处、检察技术处、信息办、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服务中心。
罗春梅 ,副检察长
分管: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监所检察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
邓川,男,汉族,四川乐至人,1957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经济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2年8月至1984年3月共青团四川省委青工部干事;
1984年3月至1987年8月共青团四川省委青工部副部长;
1987年8月至1992年8月共青团四川省委常委、青工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2年8月至1995年2月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1995年2月至2000年8月四川省遂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
2003年2月至2003年8月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3年8月至2006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7年2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