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铁路沿线为什么要强制栽树
主要是为了隔音,防尘,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路基下土壤条件,改善局部小气候,作为土地使用权限的标记,也能改善环境体现企业和谐发展
⑵ 铁路部门可以随便砍伐农民铁路旁的树木吗
看这棵树在什么地方,如果对铁路的运行有影响,那就要砍掉。
第十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不少于10米
(三) 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
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取土、挖砂、挖沟
(三)采空作业;
(四)堆放、悬挂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⑶ 国家基本农田可以种树吗
不可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条第二款,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3)铁路沿线栽树扩展阅读
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管理,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 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5.46亿亩。
⑷ 树有什么好处
植树的四大好处
1.树木能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进二氧化碳,吐出氧气,使空气清洁,新鲜.一亩树林放出的氧气够65人呼吸.
2.树能防风固沙,涵养水土,还能吸收各种粉尘,一亩树林一年可吸收各种粉尘20—60吨.
3.树林能减少噪音污染.40米宽的林带可减弱噪音10—15分贝.
4.树木的分泌物能杀死细菌.空地每立方米空气中有3,4万个细菌,森林里只有3,4百个.
植树造林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国家还专门规定了在三月十二日这天为植树节。植树造林对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好处。
植树造林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绿化祖国等,它还能制造氧气供人们吸收,吸进人们呼出的二氧化碳。如果不大量的植树造林,那么地球上的氧气,就很难满足人类和各种生物的需求。
植树造林还可以减少噪音。噪音的污染对人类的生活、学习、工作、休息等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可以说是人们的“敌人”。因此我们更要重视植树造林。噪音还可以使人类在长期的生活中听力减弱、耳聋、变傻,心脏、血压、神经等出现异常。甚至,还能让人在长期的噪音煎熬下死亡。这样植树造林就能使噪音减小四、五倍。
植树造林不仅对于人类的生存具有十分重要的环境效益,而且对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是造成生态失衡的主要原因。乱砍滥伐、毁林开荒、过度放牧等,会破坏森林和草场,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使沙尘暴频繁出现。不合理的开发、占用土地,使耕地面积日益减少。
植树造林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制造氧气、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消除噪音等功能。现在,我们了解了植树造林这么多的好处,我们就更要自觉履行植树造林的义务,为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奠定基础。
⑸ 中国的屈辱历史200字,跪求求求
先,这两次鸦片战争,有相似之处,可把它们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它们的异同点。
两次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是所谓的西方文明国家的侵略扩张。第一次,是英国迫切需要对外夺取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从而获得贱买贵卖的特权;第二次是英、法、美等国,想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侵略权益,并使之合法化。所谓战争的导火线,仅是发动战争的借口。基于此,可廓清这一特定历史现象所反映的本质问题。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借口,是中国的禁烟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借口是“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试想,当时如果没有禁烟运动 ,没有两起事件的发生,它们就会偃旗息鼓吗?否。它们依然会寻找另外的借口发动战争。因为它们早已选中中国作为其侵略对象,蓄谋已久,战争迟早要爆发。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教学中启发学生透过历史的表面现象,认清侵略者的本质和狡诈手段,区别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发展进程的特点,从而提高学生鉴别事物的能力,这是历史教学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在这两次反侵略战争中,我们试比较一下清政府、爱国官兵和中国人民各持什么态度,就很容易看出清政府的丧权辱国和人民大众的英勇不屈。如: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内:道光帝惊恐万分,派琦善到广州与英军谈判,琦善妥协,奕山投降,牛鉴临阵脱逃,后来签订了屈辱的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 中法《黄浦条约》。爱国官兵和广大人民:三元里人民抗英,关天培、葛云飞、陈化成等英勇牺牲。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不作认真的战争准备,完全寄希望于俄美两国“调停”。当英法联军攻占天津后,咸丰帝逃往承德避暑山庄,最终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瑷珲条约》等。与此相对照的是,南海、番禺两县几万人民成立团练局,抵抗侵略;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开炮打击入侵者,大沽人民冒着枪林弹雨,给战士送饼送面。
⑹ 植树节将至,请问在上海何处可以植树
(1987年1月8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5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树(林)木、绿(林)地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绿(林)地包括:
(一)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以及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道路、广场等处的公共绿地;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专用绿地;
(三)铁路、公路、海塘、江堤、河道沿线以及水闸管理区和农田中用于防护目的的绿(林)地;
(四)林场、苗圃、花圃、草圃以及用于绿化、林业科研等生产用地;
(五)城镇和乡村的其他绿(林)地。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制定绿化分解责任指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植树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分解责任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本辖区内植树造林绿化建设的实施,实行植树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 本市植树造林绿化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市、区(县)、街道(镇、乡)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一)市和区(县)、街道(镇、乡)绿化委员会负责宣传、组织、监督、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二)市绿化管理局是本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化地区、独立工业区、开发区、公园和专用绿地的绿化行政管理工作。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绿化管理局领导(以下市绿化管理局和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同时表述时简称绿化管理部门)。绿化管理部门所属的绿化监督检查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三)市农林局是本市林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市绿化管理局管理以外地区的林木、林地的行政管理工作。区(县)林业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农林局领导(以下市农林局和区(县)林业管理部门同时表述时简称林业管理部门)。
(四)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有植树造林绿化和养护树(林)木、绿(林)地的义务,应当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区(县)分配的植树造林绿化和养护任务。
第六条 本市加强绿化科学研究,提倡植物多样性,优化植物配置,鼓励培育、选育与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新品种,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和先进技术设备,促进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植物的检疫工作,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
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绿化管理局、市农林局应当编制绿(林)地系统规划,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纳入全市总体规划,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绿(林)地系统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的绿(林)地详细规划,按照详细规划的报批规定报批,并报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备案。
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绿(林)地,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楔形绿地、外环线绿带,以及城市主要道路、铁路、公路、江堤、河道(湖泊)、海塘沿线的绿(林)地划定规划绿线。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规划绿线。不得在规划绿线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九条 城市规划中的绿(林)地,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同意,并落实新的规划绿(林)地后,按照规划审批权限一并报批。改变规划不得减少本地段内规划绿(林)地的总量。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路时,绿化配套方案应当由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审定。
设计道路、公路时,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预留行道树、护路林的种植位置。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路时,应当种植行道树、护路林。立交桥、高架道路下腹地,道路中间隔离带适宜绿化的,应当绿化。
农村河、沟、渠、路两侧,应当因地制宜营造农田林网,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市区河道两侧应当绿化,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农村的植树造林绿化,由各镇(乡)、村根据植树造林绿化规划组织实施。
农场的防护林,应当根据植树造林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设计,由各农场负责营造和养护。
铁路、公路、海塘、江堤、县级以上河道的沿线和水闸管理区的植树造林绿化,根据市统一规划要求,分别由所辖范围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养护。
部队营区内的植树造林绿化,由所驻部队负责建设和养护;部队驻地所在地的林场、农场、海塘和乡、村土地范围内的原有林木,由部队负责养护。
公共绿地由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或者组织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或者落实养护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或者管理单位按照规划负责建设,由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会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或者管理单位落实养护责任单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投标条件的公共绿地养护,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居住区的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养护,经费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房屋产权权属交叉地区的绿化,由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养护。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订绿化计划,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栽花、铺草,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
第十一条 一切建设项目的绿(林)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的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
(二)新建工业项目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外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在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
(三)新建医疗卫生单位、科研教育单位、宾馆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外、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四)新建铁路两侧绿(林)地宽度各不得少于三十米,改建、扩建铁路两侧绿(林)地宽度各不得少于二十米;公路主干道两侧绿(林)地宽度各不得少于二十米;新建地面主干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其他地面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五)除上述新建项目以外的其他新建项目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外、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六)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内成片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七)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内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外、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八)城镇、独立工业区内的建设项目分类及其标准,按照浦西地区内环线外的标准执行。
(九)围海造地的新围垦区,在随塘河面的陆地一侧二十五米至五十米,应当营造防护林地。
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确需建设而绿(林)地面积达不到前款规定标准的项目,应当经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所缺的绿(林)地面积交纳绿地补偿费,由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建设项目原占用土地范围内配套绿(林)地面积已经高于规定标准的,不得减少绿(林)地面积。
第十二条 行道树的种植应当符合技术规范。
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主干道两侧种植的行道树的胸径不得小于八厘米,其他公路两侧种植的行道树的胸径不得小于六厘米。行道树应当选择具有一定高度、抗污染、耐水湿、耐修剪、抗风能力强、与道路景观相协调的树种。
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规划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绿篱等作为分界。
在现有绿化或者规划绿化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其地面应当留有符合相应绿化要求的表土层。
第十三条 凡年满十一岁至男六十岁、女五十五岁的个人,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各单位和各镇(乡)、村应当因地制宜,按每人每年植树三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养护和其他绿化任务的要求,制订义务植树计划,并向区(县)绿化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人数、绿化面积、植树数量和成活率。
在本单位范围内未按照规定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应当承担门前绿化责任;未按照规定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又未承担门前绿化责任的,应当承担一定数量的社会绿化任务。门前绿化责任和社会绿化任务,由区(县)绿化委员会安排。不能按照规定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不承担门前绿化责任和社会绿化任务的单位,应当向本地区绿化委员会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区(县)绿化委员会收取的义务植树绿化费应当用于本地区的绿化建设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区(县)绿化委员会应当定期检查各单位义务植树数量、绿化面积、养护质量、树木成活情况、门前绿化责任以及社会绿化任务的履行情况,并向市绿化委员会报告。
第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在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保证公共绿地建设的经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化量和绿化养护定额,从城市维护事业费中核拨养护经费。养护经费应当专款专用。
市、区(县)每年应当安排植树造林绿化专项经费。植树造林绿化专项经费应当专款专用。
建设项目绿化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本市提倡多渠道筹集公共绿地建设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领养、认建等形式,兴建、养护公共绿地以及种植、养护行道树。
本市依法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学校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绿化和承担门前绿化责任所需的费用,以及向本地区绿化委员会缴纳的义务植树绿化费,由本单位负责;承担社会绿化任务所需的苗木费,由树(林)木权属单位负责。
⑺ 森林防火的资料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专具有毁灭属性的后果。
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久的进展。
(7)铁路沿线栽树扩展阅读:
火灾种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中央地点,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 树冠火 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⑻ 关于植树的心得体会
植树节已经过去几天了,那天确实是不平常的一天,越来越感觉要写一些东西了。
一、前一天赵老师通知的时候,碰巧我值班(这边就我们三个人,每个人值一周),这项活动我是很想参加的,但是又赶上我值班,鱼与熊掌怎么兼得呢,最后还是领导让去了,这是一项全室的集体活动,要求每个员工都得去,正中我意,万分高兴。
二、这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各局委都去了,路不算远,可走的却很艰辛。我们只知道什么村,大概的方向,单位的车里挤的满满的,司老师的车、俊民的车也坐满了,路上还有一些不知去什么地方的车跟着,可谁也不清楚具体在什么位置,就这样跑呀跑呀,费了好大劲才到目的地。如果事先各单位派一个人先来看看目的地,也不至于跑那么多冤枉路。到的时候具体任务也不明确,只告诉树坑的大小是80见方,至于栽在什么位置,株距行距如何却都不清楚,如果事先在要挖的坑上用石灰画一个十字不就省事多了吗。为什么这几个细节问题都没考虑到呢,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是细节决定成败,并举了上海一号地铁与二号地铁,一个是德国人设计的,一个是中国人设计的,但中国人设计的许多细节问题都没有考虑到,有许多败笔之处,损失也很大。
三、上面给我们单位分的任务是48个树坑,而实际上却仅仅有12个,那多余的几个去哪里了,不得而知,是不是其他单位也有这样的情况呢,难道又那些领导们在玩一些数字游戏还是为了自己不可告的利益?树坑挖完之后,又通知先不让栽树,等领导验收了合格后再栽,为什么不能马上就验收一下呢,难道真的有必要再跑来一趟吗?干吗要那么多形式?
四、这次植树节正好赶上星期天,有些老师没有联系上,有些老师联系上了却因私事而不能前往,而那天天气也比较冷,领导对这次临时性出勤不太满意,说什么有些人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而不考虑集体利益,回来后又给前去挖树坑的老师每人补助50元。我在想,谁会没有个私事呢,况且这是星期天,又是个临时性的活动,至于放到那个高度吗,没有去的员工也决不会有什么私心而不愿去植树,实在是有些事情。
五、植树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如果我们每个公民都能够在这个季节栽上一棵树,过不了多久,我们生活的环境将会有很大的改善,将会变得生机盎然,如果每个人在离开生活的环境时,用一棵树来代替占去的那片耕地,生命将会画上更完美的句号。
六、早想亲自去栽一些树了,不是单位组织的,而是自己自发的、自愿的,同时也要领着自己的女儿栽一些树(如果按阴历算的话,今年的植树节正好是女儿的生日),每年去几次,培育它,让她感悟生命的意义,去感悟生命是如何在自己精心培育下延续的,去懂得关爱,更要懂得生命的珍贵。
昨天植树节,我们办里去了5个人参加市里组织的植树。虽然这不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了,但心里还是有种在市内呆久了,到郊区吸吸新鲜空气的激动。一路上,车外的人和事确实给了我们不少的议论话题目。一会儿就到了植树地,一路排开的大大小小的车子,大概有100来辆,车旁的司机也是一字排开。来到山上,那横幅,那人群,那工具,真是人山人海、工程浩大。据说,参加劳动的人,回到单位都是有20—50元不等的补助的,有的单位,中午还要在外面吃一顿,可见,这不是种树,这是在造秀啊!我想,领导要的不是要种多少树,也不是要去多少人,关键是要电视上那几分钟的新闻报道,关键是要总结报告里那个种树的数据。植树节,变了味的植树节,这是种政治树哦!把这一天所有单位的开销加在一起,再去请人种树,不知道要多种多少树啊!这样的植树节不知道还要到什么时候?
⑼ 高铁高压线地基多少距离不能种植
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
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版离为6米;
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权为8米;
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
350-500kV高沿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
以上是从电磁辐射角度考虑的。
其实高压线的电磁辐射是好小的,因为高压线发出的磁场好小,不同变压器电磁辐射,
如果你心理觉得不踏实,可以找本高压电工书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