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是赔钱拿下印尼高铁的吗
赚不了钱,也就刷一下声望
『贰』 中国印尼雅万高铁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了吗
由中国企业承建的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万隆高铁项目是印尼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备受关注。
项目开工近两年,却不时被曝进展缓慢,亦不乏所谓“受阻”传闻。
据了解,雅万高铁项目征地涉及业主众多,土地性质复杂,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有林地、有国有的、有私人的,每一个业主、每一块地都得一个一个谈,所涉及的工作量极为庞大。
5月1日至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陆东福率领中方企业联合体代表团对雅万高铁项目现场进行检查与调研,并对项目建设、施工组织等做出部署。
陆东福2日在与印尼国有企业部长苏马尔诺会谈时表示,中方企业将投入最强力量,尽最大努力,向印尼人民展示一条全世界最现代化、最标准化的高速铁路。
苏马尔诺表达了她对雅万高铁以及中印尼深化合作的信心。她说,相信雅万高铁项目一定会顺利建成,雅万高铁只是两国合作的开始,希望两国今后在高铁其他技术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雅万高铁是借助“一带一路”倡议中印尼两国共同推动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中国高铁方案“走出去”的第一单。
“希望今后两国的合作更加密切,两国友谊更上一层楼,”苏马尔诺说,雅万高铁是战略性项目,是中印尼两国友谊的标志,同时也是亚洲地区高铁合作的示范,相信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印尼社会经济的发展。
雅万高铁项目全长142公里,连接印尼首都雅加达与第四大城市万隆,最高设计时速350公里。建成后,雅加达至万隆车程将由现在的3个多小时缩短至40分钟。2016年1月21日,雅万高铁正式开工,印尼总统佐科出席仪式。
这一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雅加达至万隆的交通压力,优化当地投资环境,带动沿线商业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形成高铁经济走廊,造福印尼人民。
在雅万高铁一号隧道与瓦利尼隧道的项目现场,雅万高铁展示厅里挤满了前来参观的中印尼各界人士。
通过逼真的微缩模型、沙盘以及图文并茂的方式,中方企业向参观者生动展现了雅万高铁的技术、运营与管理。不少印尼参观者争相在中国高铁模型前留影。
建成后的雅万高速铁路将引入互联网售票、车上无线网络、“刷脸”进站、自助售取检票等世界先进的运输服务技术,为印尼人民提供便捷、舒适的旅行体验。
另外,雅万高铁还将采用最新技术的地震监测预警系统,运用三级地震警报模式,根据地震监测数据,采取接触网断电、列车限速或停车等不同处理方式。
『叁』 高铁征地多少钱一亩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构成。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肆』 印尼高铁方案为什么又变卦
其实印尼也挺无奈的,好容易下决心修高铁了,结果引来了中日之争,日本目前背后站的是美国,这就使得这两国印尼目前都得罪不起,为了不得罪中日任何一方,只好宣布放弃高铁工程 .墨西哥的情况也差不多,中国两次中标,两次又都被墨西哥政府放弃了,就因为墨西哥被美国看做是他的后院,美国不能容忍中国进入他的后院,但墨西哥政府又没钱,包括日本在内的其他国家都看不上他,只有中国才能提供无息贷款,但美国又不让中国插手,所以墨西哥高铁计划 就一直这么无疾而终.
『伍』 高铁占地国家每亩给补偿多少钱
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5)印尼高铁征地扩展阅读
有的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赔偿标准,例如磐安县:
根据《杭温高铁(磐安段)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
三、征地补偿办法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类(包括水田、旱地、园地、建设用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田埂)的片区综合价:一级片区为4.4万元/亩(其中水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为5.0万元/亩),二级片区为4.2万元/亩,三级片区为4.0万元/亩。
征收非耕地类(包括林地、未利用地)的片区综合价:一级片区为2.2万元/亩,二级片区为2.1万元/亩,三级片区为2.0万元/亩。
(二)青苗补偿费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1.青苗费补偿费:耕地类3000元/亩,非耕地类不进行补偿。
2.经济林、药用林的补偿标准见附件。成片花卉、景观树木等,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价格认定机构评估后,酌情补偿搬迁费用,抢种的不予补偿。
3.坟墓搬迁补偿费: 3000元/穴(含迁入公墓费用等);多穴合葬的坟墓,每小穴增加不超过300元,整体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其他地面附着物、构筑物,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进行补偿。
(三)因工程建设需迁移的杆线及地下管道等设施按设计标准经评估审价后给予适当补偿。迁移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沿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
『陆』 你接到上级领导的通知,印尼政府官员即将要来车站乘坐高铁列车,感受中国的高铁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接到上级领导通知
,印尼政府官员来中国车站乘坐高铁列车
感受中国的高铁,
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目前印尼正在和中国洽谈高铁的建设问题,
而作为中国的重要名片之一
,高铁的承建和技术输出一直是中国的强项
。所以你需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
认真接待印尼政府官员,
让他们真切的体会到中国高铁的优势,
当然不需要阿谀奉承,
委曲求全。
『柒』 雅万高铁多处工点已开工由中企牵头是真的吗
北京1月23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企业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牵头实施的印尼雅加达至万隆高铁建设至2017年底,该工程项目十多处工点已先行开工建设。
自2016年3月项目业主中印尼合资公司(KCIC)与印尼交通部签署雅万高铁特许经营协议以来,项目已完成高铁线路规划审批、特许经营协议、建设许可、环评和详细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
2018年,中印尼双方将重点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争取重点控制性工程3月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年中实现全线基础设施全面开工。中印尼双方企业将加强合作,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完善规章制度,优化施工组织,加强质量安全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捌』 高铁征地范围如何确定
简单的说,你家离铁路这么近应该在征地的范围(但你家这个地方正好修建桥梁的话就不好说了。)
这个没法具体说,施工单位有一个征地图纸,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施工单位一般要按照征地图进行征地。但也不可能严格按照图纸征地,因为这样会产生很多的边角地(一个鱼塘,本来10亩,要是按照图纸的话,只征7亩就够用了。但是你剩下的3亩你也没有办法再作为鱼塘了,那么这3亩就是边角地、夹角地)。补偿的时候,施工用地和边角地其补偿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有国家条例单价,但也有一定的协商的余地~·
一般来说按照补偿条例不是很多的,协商也是很难说的事。
『玖』 高铁征地能占几亩,大概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