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地鐵對喝水的人罰款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2014年7月1日制定的 《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 》它屬於地方性法規,有權進行警告和罰款這兩項行政處罰。
條例的第六條規定了:「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監督管理」以及「市政府確定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負責本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並按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禁止在在列車車廂內飲食。」(我覺得啊,若你實在太渴又不想違反規定的話,那就在候車區域喝好了)
第五十八條規定了:「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並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禁止在在列車車廂內飲食的規定在38條第六項)
所以地鐵公司作為軌道交通的經營單位有權對乘客罰款,有法律依據。你「可以」拒絕支付罰金,但是會被強制執行。若是對處罰的決定不服,救濟的途徑有:1、向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議。2、對地鐵公司提起行政訴訟。可以攜帶飲料,只是要求不在車廂內喝。
Ⅱ 南京地鐵吃東西罰款到底怎麼回事
2014年4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制定了《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5月28日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八條第六款規定,在車廂內禁止飲食;同時第五十八條規定對違反者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制訂這條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地鐵環境,因為地鐵相對於其它交通工具比較封閉,大多在地下運行,空氣流動差,人員密集,如果在裡面飲食,尤其是早高峰期間,環境會很差的,各種異味都有。
在實際操作中,軌道交通部門還是很人性化的,大多處以警告,真正罰款的很少。前幾天,南京一婦女在南京地鐵內喝檸檬水被開出警告罰單,並未罰款,但當時她也未說自己是孕婦。後來,該孕婦認為連水都不能喝的規定「不夠人性化」,將罰單曬在微博上,立刻引來網上一片熱議。
從此事可看出中國的法制觀念比較缺乏的,因為法律就是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就是無法可依了。因為如果孕婦可以飲食,那老人、兒童、病人行不行?如果可以喝檸檬水,那喝白開水、喝茶、喝礦泉水行不行?中國有很多法律執行不嚴也就是這么造成的。其實,南京的地鐵部門在執行中還是很人性化的,一是很少罰款,多是警告;二是不準飲食的場所僅針對車廂,在車站內是可以飲食的。真正想飲食的人可以到站時先下去,之後再乘下一趟車,最多也就是三五分鍾的時間。試想,一個有道德、懂法規的人連這三五分鍾都等不了嗎?
Ⅲ 地鐵公司是否有權對逃票乘客罰款
所謂「罰款」實為違約金——乘客購買車票,地鐵運營公司向乘客提專供客運服務,雙方屬建立客運服務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
客運服務合同建立後,合同雙方應遵守約定,履行義務,乘客買票上車,地鐵運營公司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乘客一旦無票乘車,就構成合同違約,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旅客應當持有效客票乘運。旅客無票乘運、超程乘運、越級乘運或者持失效客票乘運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
由此可知,地鐵運營公司加收票款是有法律依據的,結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加收票款應當被理解為違約金。
Ⅳ 南京地鐵喝飲料為什麼被罰款
因為地鐵裡面不可以吃東西,喝東西。避免就是食物遺落在地上,污染。
飲食、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雜物、踩踏座席等都是「不文明行為」,「因為地鐵是一個密閉的空間,帶有異味的食品對乘客的影響很大,而且飲料等也很容易灑到車廂內,對環境也會造成破壞。因為飲料潑灑和食物殘渣會在地鐵車廂內留下污漬,即使是清水潑灑也會被踩成大片的臟腳印,因此地鐵內禁止飲食。
Ⅳ 小孩在南京乘坐地鐵.身高1米4.忘記給他買票了.執法人員處罰小孩15元補票.合法嗎
我剛剛也遇到這事了,補票是應該的,但要求補全程票我覺得不合理,而且地鐵工作人員態度極其惡劣
Ⅵ 南京地鐵吃東西被罰款是怎麼回事
南京地鐵車廂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吃東西。
《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將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原來的條例,在車站、站台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乘客被禁止的行為有6條,修訂後的條例變更為11條。
禁止行為:在列車車廂內飲食;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對於此前市民熱議的「禁食令」,此次條例明確了僅在列車車廂內禁食,對於因身體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在進入車廂前或離開車廂後解決,也就是說乘客可以在地鐵站站廳和站台上吃東西。
(6)南京地鐵有罰款權么擴展閱讀
新增加的5條地鐵禁令
1、在列車車廂內飲食。
2、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
3、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
4、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
5、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原來就規定現在仍執行的6條禁令
1、未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派發印刷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2、隨意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3、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車輛。
4、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5、乞討、賣藝、躺卧、撿拾廢舊物品。
6、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容貌、環境衛生、運營秩序的行為。
Ⅶ 南京市地鐵行政執法人員有權力查顧客的證件嗎
沒有權利
查證件只有公安機關才可以。
Ⅷ 南京那個地鐵喝水罰款是真的
嗯,地鐵上都有這樣的規定的!
Ⅸ 南京地鐵算事業單位嗎有執法權嗎
事業單位只有授權執法
地鐵。。。他們穿什麼制服呢,如果是鐵路公安,那是有行政單位,有自己的執法權。
Ⅹ 南京地鐵被罰警告會不會記檔案
不會
普通罰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