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地鐵吃東西被罰款是怎麼回事
南京地鐵車廂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吃東西。
《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將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原來的條例,在車站、站台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乘客被禁止的行為有6條,修訂後的條例變更為11條。
禁止行為:在列車車廂內飲食;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對於此前市民熱議的「禁食令」,此次條例明確了僅在列車車廂內禁食,對於因身體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在進入車廂前或離開車廂後解決,也就是說乘客可以在地鐵站站廳和站台上吃東西。
(1)南京地鐵執法擴展閱讀
新增加的5條地鐵禁令
1、在列車車廂內飲食。
2、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
3、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
4、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
5、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原來就規定現在仍執行的6條禁令
1、未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派發印刷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2、隨意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3、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車輛。
4、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5、乞討、賣藝、躺卧、撿拾廢舊物品。
6、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容貌、環境衛生、運營秩序的行為。
2. 南京市地鐵行政執法人員有權力查顧客的證件嗎
沒有權利
查證件只有公安機關才可以。
3. 南京地鐵吃東西罰款到底怎麼回事
2014年4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制定了《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5月28日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八條第六款規定,在車廂內禁止飲食;同時第五十八條規定對違反者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制訂這條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地鐵環境,因為地鐵相對於其它交通工具比較封閉,大多在地下運行,空氣流動差,人員密集,如果在裡面飲食,尤其是早高峰期間,環境會很差的,各種異味都有。
在實際操作中,軌道交通部門還是很人性化的,大多處以警告,真正罰款的很少。前幾天,南京一婦女在南京地鐵內喝檸檬水被開出警告罰單,並未罰款,但當時她也未說自己是孕婦。後來,該孕婦認為連水都不能喝的規定「不夠人性化」,將罰單曬在微博上,立刻引來網上一片熱議。
從此事可看出中國的法制觀念比較缺乏的,因為法律就是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就是無法可依了。因為如果孕婦可以飲食,那老人、兒童、病人行不行?如果可以喝檸檬水,那喝白開水、喝茶、喝礦泉水行不行?中國有很多法律執行不嚴也就是這么造成的。其實,南京的地鐵部門在執行中還是很人性化的,一是很少罰款,多是警告;二是不準飲食的場所僅針對車廂,在車站內是可以飲食的。真正想飲食的人可以到站時先下去,之後再乘下一趟車,最多也就是三五分鍾的時間。試想,一個有道德、懂法規的人連這三五分鍾都等不了嗎?
4. 小孩在南京乘坐地鐵.身高1米4.忘記給他買票了.執法人員處罰小孩15元補票.合法嗎
我剛剛也遇到這事了,補票是應該的,但要求補全程票我覺得不合理,而且地鐵工作人員態度極其惡劣
5. 南京地鐵綜合執法大隊待遇
6. 南京地鐵算事業單位嗎有執法權嗎
事業單位只有授權執法
地鐵。。。他們穿什麼制服呢,如果是鐵路公安,那是有行政單位,有自己的執法權。
7. 南京那個地鐵喝水罰款是真的
嗯,地鐵上都有這樣的規定的!
8. 南京地鐵不讓乘客喝水,說他們有法規,但是我想知道這樣的法規合法不
這不屬於法規,只是地鐵自己搞的規定而已。應該不合法,只能是道德規范。但是不讓喝水,有點不人道,不喝飲料或者不吃帶異味的東西,倒是情有可原。
9. 南京地鐵上班因為投訴,被調站應該嗎
看具體事情。
10. 今天南京地鐵口被查身份證了,很疑惑
不是,青奧會,地鐵安檢會很嚴的,包括200人以上的聚會都要向有關部門申報,批准,你懂的,但我記得好像是從
8月1號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