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4年6月,南京地鐵一男子將後母殺死,被法院判的什麼刑
該男子2014年6月,在南京地鐵二號線大行宮站將後母捅死,該男子是因和繼母發生口角用刀捅死繼母的,涉嫌故意殺人,被判的死刑。
❷ 南京地鐵對喝水的人罰款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2014年7月1日制定的 《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 》它屬於地方性法規,有權進行警告和罰款這兩項行政處罰。
條例的第六條規定了:「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監督管理」以及「市政府確定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負責本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並按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禁止在在列車車廂內飲食。」(我覺得啊,若你實在太渴又不想違反規定的話,那就在候車區域喝好了)
第五十八條規定了:「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並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禁止在在列車車廂內飲食的規定在38條第六項)
所以地鐵公司作為軌道交通的經營單位有權對乘客罰款,有法律依據。你「可以」拒絕支付罰金,但是會被強制執行。若是對處罰的決定不服,救濟的途徑有:1、向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議。2、對地鐵公司提起行政訴訟。可以攜帶飲料,只是要求不在車廂內喝。
❸ 南京地鐵吃東西被罰款是怎麼回事
南京地鐵車廂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吃東西。
《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將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原來的條例,在車站、站台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乘客被禁止的行為有6條,修訂後的條例變更為11條。
禁止行為:在列車車廂內飲食;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對於此前市民熱議的「禁食令」,此次條例明確了僅在列車車廂內禁食,對於因身體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在進入車廂前或離開車廂後解決,也就是說乘客可以在地鐵站站廳和站台上吃東西。
(3)南京地鐵男子索賠擴展閱讀
新增加的5條地鐵禁令
1、在列車車廂內飲食。
2、使用燃油、燃氣類以及體積或者重量超過乘客守則規定的輪椅車等代步車。
3、攜帶充氣氣球、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
4、攜帶活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盲人攜帶導盲犬除外)進站、乘車。
5、使用滑輪鞋、滑板等進站、乘車。
原來就規定現在仍執行的6條禁令
1、未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派發印刷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2、隨意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3、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車輛。
4、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5、乞討、賣藝、躺卧、撿拾廢舊物品。
6、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容貌、環境衛生、運營秩序的行為。
❹ 2014年6月10日晚,南京地鐵一男子將後母殺死,被法院給判出了什麼刑
殺人償命,應該是死刑。
❺ 南京地鐵新街口站突發狀況,耽誤工作誰來承擔損失
(5月9日)上午,南京地鐵1號線擁堵,部分列車出現停滯。南京地鐵官方微博稱,1號線邁皋橋站發生道岔故障,影響地鐵運營秩序,並向乘客致歉。根據乘客在社交平台發布的現場照片顯示,1號線沿線各站有大量乘客滯留。
1.突發狀況引起了旅客的不滿意:
一位乘客抱怨說,和亭橋站的地鐵“從7:36到8:05沒有移動。盡管南京地鐵對事故表示道歉,並為受影響的上班族准備了遲到證明,但也有乘客認為地鐵公司不應停留在道歉的層面,而應反思其應急預案,比如故障發生時沒有做出解釋,不安排公交車疏散滯留旅客。特別是南京地鐵3月31日上調票價,引起乘客強烈不滿。人們在社交媒體上抱怨地鐵漲價並沒有改善服務。
工作人員表示,啟動公交接駁應急預案的前提條件是停運30分鍾。不過,今天上午1號線的運營並未中斷,但部分列車運行緩慢,因此相應的計劃沒有啟動。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公司對地鐵故障有一套完善的應急方法,一旦出現問題,會立即處理,不會通知乘客。建議在地鐵站聽從工作人員的通知和廣播。
❻ 在網上查一查有南京地鐵男子捅死後媽案一審宣判,兇手被判死刑的這個新聞嗎
這應該是復舊聞了吧,
2014年6月10日傍制晚6時左右,在南京地鐵2號線大行宮站內一角,35歲的李某向繼母於某索要5萬元,後因於某不給而發生爭吵。之後,二人被民警帶至警務室調解。幾分鍾後,走出警務室大門的李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於某捅傷。隨後,李某被警方控制,傷者被送往八一醫院救治。不幸的是,由於其中一刀傷及心臟部位,於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昨日上午9點半,備受關注的南京地鐵捅死繼母案在南京中院第一法庭宣判,兇手李某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李某表情平靜,戴著手銬腳鐐被法警押出法庭。死者於某老母親及親友旁聽了宣判,於某老母親對判決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