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地鐵可以攜帶白酒嗎
不可以。
《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宣傳安全乘車知識,做好行車安全提示;
(二)及時並清楚播報運營線路、站點,積極疏導乘客;
(三)維護車內秩序;
(四)在列車內設置供老、弱、病、殘、孕和懷抱嬰幼兒的乘客專用的座位,配備裝盛嘔吐物的衛生袋;
(五)在車站、列車內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以及禁止攜帶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或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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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或運營安全的行為:
《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或運營安全的行為:
(一)移動、遮蓋或損毀各種標志設施、測量設施;
(二)故意干擾城市軌道交通專用通訊頻率;
(三)攔截列車、阻斷列車運行;
(四)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應急或安全裝置;
(五)採用妨礙、破壞車門、屏蔽門開關功能或其他方式妨礙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正常工作;
(六)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工程車、軌道、通風亭、接觸網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投擲物品;
(七)在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彎道內側修建影響行車視線的建(構)築物或種植有礙行車視線的樹木;
(八)擅自進入軌道、橋梁、隧道、通風亭或其他有警示標志的區域;
(九)翻越或毀壞隔離圍牆、護欄、護網、閘機、列車、安全門、屏蔽門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
(十)強行上下車;
(十一)在車站、列車車廂、通風亭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點火;
(十二)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
(十三)其他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或運營安全的行為。
Ⅱ 杭州地鐵事件
杭州地鐵事件不應該僅將其視為地鐵塌陷事件,實質上應該是一種政府瀆職事件。這一事件最根本的因素在於政府監管不力,這個責任最終是應該歸結為是一種政府的瀆職行為。
首先是國家發改委對於杭州地鐵規劃的監管不力。杭州地鐵的最終方案是一個彎的地鐵。地鐵本來是越直越好,盡量取直。最安全、最快捷的線路才是最合理的線路。這是地鐵設計的常識,但是最終杭州地鐵的施工線路與經過國家發改委終審決定的線路卻大相徑庭。為什麼國家發改委會同意這樣的改動,難道行政真的可以替代技術嗎?房地產商的作用在這里可見一斑。面對這樣大的改動(接近50%),國家發改委並未經過再次論證即審批通過,這本身就是一種瀆職行為。
第二是杭州市政府本身存在瀆職。項目發包沒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導致中鐵四局層層轉包,實際從業人員根本沒有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這點歸結到中鐵的責任,但我認為更應該算到杭州政府身上。業主對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性不去把關,而要求施工方把關,這樣的安全性到底有多高。這是杭州政府的失職。另外,地鐵線路不斷修改,無形中增加了數十億的投資。
杭州政府主要領導為強化自身的政績,提出「大幹快上」、「向杭州市人民匯報」、「湘湖段已全面掀起大幹高潮」等一系列毛*澤**東時期愚弄人民的口號。一個瀆職、無知、官僚的政府赤裸裸的出現在人們的面前。
第三、國家安監部門的職能虛設。趙鐵錘在媒體前故作姿態,責問中鐵四局「上崗前有沒有進行安全培訓」。這里要問安監部門,你在監督什麼?難道安全培訓不是安全監督的一部分嗎?中鐵是否作了安全培訓你難道不清楚嗎?你如果不清楚你到底在監管什麼?你花著老百姓的錢到底在作什麼工作?安監部門是中國最糟糕的部門,只出現在安全事故之後。這個部門虛設的職能,使得安全生產根本沒有辦法貫徹下去,是一個占著茅坑不拉屎的無能部門。
第四、事故處理部門的虛偽監管。王夢恕作為事故處理部門派出的「專家」,開口就向人們撒謊。後因與杭州政府狗扯羊皮,而分道揚鑣。事故處理部門開始的撒謊的態度很清楚的表明要愚弄群眾,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這是要用花言巧語掩蓋人的生命。這讓人們不得不懷疑現在是不是我們還被蒙在鼓裡。
LZ這個問題可以歸結為政府事前監督不力(國家發改委縱容亂改線路);杭州政府無事中監管;國家安監機構沒有進到職責;事故處理部門沒有及時澄清。
這是一筆政府給人民記的糊塗賬。
Ⅲ 杭州地鐵安全不
這個也不是絕對的,但是安全的系數還是很大的,不然國家也不會讓造的,有的國家會發生一些事故,但是畢竟是小概率事件,坐飛機也是不安全的,看自己的命運吧,倒霉的時候喝水都能嗆死,命好的話打雷都打不死!
Ⅳ 杭州地鐵為什麼有公安在排查
現在全稱都在查,因為G20馬上就要過來了,現在只要是杭州都查的比較嚴
Ⅳ 杭州地鐵存在什麼安全隱患
杭州很多地方原來都是沙地(尤其下沙 , 因此土質疏鬆, 漏水之類的
Ⅵ 杭州地鐵logo的含義是什麼
杭州地鐵logo以地鐵隧道為主體造型元素,同時以「hzm」三個字母相融合,代表杭州地鐵,視覺主體以m為中心,與國際慣用元素相一致,充分體現了地鐵的名稱和行業特徵,還體現了國際大都市的風范。
左上和右下的尖頭,暗喻地鐵的雙向運營模式,同時給人以順時針旋轉的運動感,充分體現了杭州地鐵「安全、快捷、順暢、方便、舒適」的特點。同時也表現了杭州地鐵的奮發向上、與時俱進的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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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鐵標志剽竊案
2009年4月8日,杭州《今日早報》刊出「杭州地鐵LOGO設計者被指剽竊」的文章,一時間風生水起,輿論嘩然。
文章稱:2004年畢業於浙江理工大學藝術設計學院的學生劉仙君等4位同學說:這是他們當年的畢業設計作品,王曉林在沒有徵得他們同意就稍加修改投標,屬剽竊行為,並於2009年8月對王曉林起訴至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王曉林出示他當年輔導該小組畢業設計時的工作筆記,上邊清晰地記錄了整個畢業設計輔導的詳細過程,當年該小組做的是「杭州地鐵形象設計」虛擬課題,筆記本顯示了2004年3月5日王曉林在給劉仙君小組輔導時為他們提供的創意草圖,後該組同學根據王曉林的其中一個草圖的思路完成了畢業作品。
若干年後,王老師又用他當年的創意思路設計了杭州地鐵標志的其中一個方案並中標。有知識產權律師表示,該案表面上看是著作權侵權糾紛,實質上為著作權權屬糾紛,認定此類設計作品的權屬,設計底稿很關鍵。
老師在輔導學生過程中,將自己的想法畫出來,並提供給學生,這是輔導教師應該做的,但就這一想法一旦形成圖形,而且是老師親筆所畫,那就意味著從那一刻起,老師對於這幅圖形或者說草圖就擁有了著作權。
而學生在老師的方案基礎上進行的再設計,所形成的作品,學生僅享有其畢業作品的著作權。而教師之後在其原有思路基礎上的新設計作品的著作權理所應當歸屬教師本人。
Ⅶ 杭州地鐵安全嗎
起步價為2元/人次,最高價為8元/人次。
具體:起步價2元可乘4公里,4-12公里每1元可乘4公里,12-24公里每1元可乘6公里,24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