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安全負責人考試後有沒有證書
你好!
2020年安全負責人考試後是有證書的。
❷ 哪裡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試模擬試題
建設局網站
一、填空題:(20題)
1、安全生產方針是 。
2、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 制度。
3、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
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 預案。
5、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 的安全施工負責。
6、消防工作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 。
7、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三條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有關 的法律責任。
8、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 證書,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9、施工現場安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 負責。
10、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 。
11、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 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1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 。
13、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 的方針。
14、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15、在城市區范圍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的,應符合國家規定的 環境雜訊排放標准。正確答案;施工場界
16、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 措施。
17、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 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8、建設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 確認。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如實報告當地員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 、謊報或者 ,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二、單項選擇題:(20題)
1、保障人民群眾 安全,是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生產法》的目的之一。
A、生命 B、財產 C、生命和財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規定,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未能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2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
A.10 B.20 C.30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由於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 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 B.2 年 C.3年
4、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後逃匿的,由 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A.公安機關 B.檢察機關 C.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5、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處 的罰款。
A.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C.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6、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 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事法有關規定追刑事責任。
A.10 B.15 C.20
7、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 責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8、建築企業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刑法如何規定。( )
A、處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B、處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C、處一年以下徒刑事或者拘役
9、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人處幾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A、10年 B 、5年 C、3年
10、國家規定:施工單位應在以下期限內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A、3個月 B 、半年 C、一年 D、2年
11、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的人員是:( )
A、主管工長 B、項目經理 C、上級檢查人員 D、專職安全員
12、以下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
A、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 B、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
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D、A 和C
13、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由( )單位統一組織編制。
A、甲方 B、總包 C、監理 D、分包
14、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應在(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
A、八 B、二十四 C、十二
15、《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和設施。
A、消火拴 B、消防設施 C、滅火器
16、《環境保護法》規定,( )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A、建設項目 B、建築工程
17、國務院75號令規定,輕傷、重傷事故,由( )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進行調查。
A、項目經理 B、企業負責人 C、安全管理人員
18、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重大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 )、尊重科學的原則。
A、調查研究 B、數據說話 C、實事求是
19、《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規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的單項評價和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結果均分為( )。
A、優、良、差 B、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0、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 )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A、工程 B、勞務 C、無效
四、判斷題:(15題)
1、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築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
2、建築施工企業從業人員應履行的安全生產義務主要有:服從管理,遵守紀;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接受安全培訓教育,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 )
3、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時,可根據情況採用貨幣或其他物品代替。( )
4、生產經營單位為了逃避應當承擔的事故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中與做從業人員訂立「生死合同」是非法的、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 )
5、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
6、任何單位或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舉報。( )
7、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有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臨時聘用的人員。( )
8、為了保證工程進度,對發生的事故採取隱瞞不報的做法,可以諒解。( )
9、打樁工程在雜訊敏感區域施工,經過工程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就可在夜間進行施工作業。( )
10、房屋拆除工作沒有技術性,可以由任意單位承擔。( )
11、建築施工企業給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以視企業的經濟條件而足。( )
12、凡從事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和構配件生產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都必須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入其授權的建築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行業監督管理,並依法接受國家安全監察。( )
13、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式提升腳手架、模板等 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後即可投入使用。( )
14、施工單位可以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
15、垂直運輸機械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工、信號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准上作業。( )
五、簡答題:(5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了哪些主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企業應具備哪些安全生產條件可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企業負何法律責任?
5、發生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現場處理工作有什麼要求?
六、論述題:
你對你所領導的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是如何評價的?還有哪些問題需立即著手解決?對企業安全防護工作今後有何想法和安排。
❸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經過什麼部門考核方可上任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一般是指法人代表、總經理、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安全副總),這些人員需要具備A證,即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當然,在實際工作中,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一般就是法人代表或者總經理。
項目負責人應該是項目經理,現在明確是建造師,應當具備相應的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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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以上人員統稱「三類人員」,證書中編號分別用A、B、C區別,簡稱A類人員、B類人員、C類人員。這是建築施工企業、項目必須有的證書,什麼崗位的人員就靠什麼類的證書。考試的有關事宜可以到當地的安監站去詢問。
❹ 考土建技術負責人證資格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的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
續考考生必須准確填寫上一年考試檔案號,否則兩年成績無法合並計算。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
參考資料:www.js21cn.com
❺ 安全員和企業負責人的證在哪考試,謝謝!
去你們那的人才考試中心
或者去你們附近有建築專業的學校
報名就能夠參加考試
考試內容比較簡單,都是很基礎的東西,報了基本都能夠通過
考核內容
北京市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和規范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質〔2004〕59號),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注冊地在本市的施工單位(含中央施工企業),其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工作適用本實施細則。
本實施細則所稱三類人員及其范圍,按照《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質〔2004〕59號)執行。
第三條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工作委託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以下簡稱「注冊中心」)完成。
第二章 考試、考核
第四條 市建委每年一月在北京建設網上公布有關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計劃,每月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知識考試。
市建委編制並公布考試大綱,並結合實際情況及時更新、補充有關內容。
第五條 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市建委不組織任何強制性考前培訓,凡符合安全生產知識考試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第六條 三類人員申請安全生產知識考試,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職業道德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周歲(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建築施工企業的在職人員。
(三)學歷和職稱: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為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法定代表人除外);
2、項目負責人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或具有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經歷;
(四)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合格;
(五)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任職。
第七條 三類人員申請安全生產考核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申請表一份;
(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有學歷要求的,還需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三)企業負責人須有加蓋單位公章的任職文件復印件一份;
(四)項目負責人須有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小型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提交符合任職條件的證明文件;
(五)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第八條 注冊中心負責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的受理、審核工作,符合規定且各項資料齊全的,報市建委決定,市建委決定後,公告合格人員名單並由注冊中心制發建設部統一印製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續期工作按照《關於開展<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續期工作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362號)規定執行。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員,方可從事相關崗位的工作。
根據市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勞務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06〕867號)要求,建築勞務分包企業每50人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在京施工的外省市勞務分包企業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施工企業應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按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第十一條 三類人員同時兼任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兩個及兩個以上崗位的,必須取得另一崗位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類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到注冊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一)三類人員姓名變更的;
(二)三類人員所在單位名稱變更的;
(三)三類人員變更工作單位的。
每個月末,注冊中心將三類人員的變更信息情況匯總後報市建委施工安全處和建築業管理處,由施工安全處和建築業管理處根據人員信息變更情況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資質的核查。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遺失後,應當在公開的媒體上發表遺失聲明並及時到注冊中心辦理證書補辦手續。
第十四條 三類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符合《北京市建築業企業資質及人員資格動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條件的,市建委依法收回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後方可重新申領證書。
第十五條 三類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施工現場發生一般事故的,市建委暫扣有關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6個月後重新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收回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3年內不予安全生產考核,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由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市建委依法注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本實施細則自2008年5月1日起實施。
❻ 工作負責人考試
技術負責人不太算,
造價相關就是做指做預算的,比如單位的預算員,審價員之類。你技術負責人好象不經受預算的吧。
附上:報考條件,大家幫參謀一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①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②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③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④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