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辦護照地點在哪裡需要帶什麼_
辦公地點: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廳:河北區壽安街19號
2、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廳: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與集華道交口光耀東方廣場輔樓B座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樓服務大廳:南開區鼓樓西街515號
應提交的材料 :
一、須提交列印或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交驗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滿十六周歲的也可以交驗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武警須交驗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身份證明。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除提交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應當提交戶口本原件)外,應由其一方監護人陪同,並提交該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原件。
四、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現役軍人、武警須提交所屬部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武警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
五、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補發護照的,還需交驗在國外定居的有效證明原件,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六、申請人辦理護照加註,除須履行與首次申請相同手續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原護照;
2、加註姓名和曾用名的,須提交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3、加註英文姓名或姓名其他非標准讀音的,須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證明;
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加註的,還需交驗在國外定居的證明原件,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1)天津河北區出入境地鐵擴展閱讀:
受理條件
一、公民申請護照,須本人親自辦理,在遞交申請時採集本人指紋信息,當場簽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換發護照:
1、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2、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相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癒後可以採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B. 由天津北站到河北區出入境管理局怎麼走
乘坐27路,共8站,1.5元。詳見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