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地鐵單次乘坐從進站到出站最多待多長時間
胡扯—— 不要誘導大家了! 地鐵二號線開通的時候,電視有專欄邀請到地鐵公司的人進版行解答,其中一權條就是詳細規定了單次在裡面最多待多久後,就會按照最高標准進行收費。但是時間太長忘記了,好像是時間足夠一個來回!
剛查到:
■乘客每次乘車從進閘到出閘的有效時間為150分鍾,出閘時超過上述時限,除支付本次車費外,須到車站票務中心按出閘站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超時票款。
❷ 超過多長時間算滯留專項資金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是為糾正財政違法行為,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制定。由國務院於2004年11月30日發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糾正財政違法行為,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六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
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七條財政預決算的編制部門和預算執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調整有關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一)虛增、虛減財政收入或者財政支出;
(二)違反規定編制、批復預算或者決算;
(三)違反規定調整預算;
(四)違反規定調整預算級次或者預算收支種類;
(五)違反規定動用預算預備費或者挪用預算周轉金;
(六)違反國家關於轉移支付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其他違反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八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佔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佔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九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騙取的國家建設資金,沒收違法所得,核減或者停止撥付工程投資。
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公務員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
(二)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
(三)違反規定超概算投資;
(四)虛列投資完成額;
(五)其他違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處罰。
第十八條屬於會計方面的違法行為,依照會計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九條屬於行政性收費方面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有關部門依照其規定處理、處罰、處分。
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有本條例規定的財政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監察機關依法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被調查、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阻撓、拖延。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屬於國家公務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❸ 西安地鐵一站加停留要多長時間
2站5分鍾
❹ 犯罪嫌疑人滯留無時間限制
不可能,拘禁都會有時間限制
❺ 西安地鐵單次乘坐從進站到出站最多待多長時間,西安
只能停留2個小時。對乘客在車站內停留的時限、禁止乘客攜帶的東西等作了明確規定,乘客檢票進閘後,在地鐵站內最多停留120分鍾,超時出站需補交最高單程票價車費。
進站後沒乘地鐵就出站,也扣錢。地鐵票務中心工作人員解釋,地鐵閘機默認的扣費方式為二次扣費。也就是說,在進站閘機上刷卡是確定乘車起點,同時也默認為要乘車;在出站口進行二次刷卡後,才能根據車程完成扣費。只有完成了這個完整過程,該卡下一次才能繼續使用。即便是在同一站進出,也要完成兩次刷卡。像這種情況一般是按照最近乘車距離來算,扣除1.4元費用。
❻ 被警察帶回派出所盤查滯留時間不得超過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第八十二條規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6)西安地鐵里可滯留多長時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四條規定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被詢問人要求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的,應當准許;必要時,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詢問人自行書寫。
詢問不滿十六周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八十五條規定人民警察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可以到其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必要時,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機關以外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同時適用本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
第八十六條規定詢問聾啞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有通曉手語的人提供幫助,並在筆錄上註明。
詢問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配備翻譯人員,並在筆錄上註明。
❼ 西安地鐵上內能帶多長的行里
西安地鐵乘客進站乘車時攜帶的行李長度(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
《西版安地鐵文明乘車權守則》關於行李有如下規定:
乘客進站乘車時攜帶的行李重量不超過30千克,長度(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體積不得超過0.15立方米。
乘客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蝕性的危險品及充氣氣球、畜禽和貓、狗等寵物以及其它可能妨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動物進站、乘車。
禁止攜帶自行車進站。
❽ 西安地鐵晚最晚上開到幾點
西安地自鐵一號線:首班車6:10,末班車23:17。
(8)西安地鐵里可滯留多長時間擴展閱讀:
據2017年10月西安地鐵官網信息顯示,其開通運營線路共有3條,分別為:1、2、3號線,均採用地鐵系統,里程長度共計91.35千米;共設車站66座,其中換乘車站3座。
西安北站地鐵即是北客站,2號線地鐵從北客站向市裡方向出發,末班車時間為23:15。如果想夜晚趕往北客站,從韋曲南站發車,末班車時間為23:15,到達北客站時間為23:59,這個時間對於大多數去西安北站趕高鐵的蜂蜂來說,還是來得及的。
❾ 多長時間算滯留專項資金
國家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和專項資金的投入也越來越多,財政專項資金及時效應發揮不力的問題較多,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一是由於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撥付不及時形成滯留。二是財政、或部門資金周轉困難,臨時挪用造成撥付不及時,形成滯留。三是資金周轉環節多,造成財政專項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形成周轉滯留。四是部分項目配套資金未落實,致使項目實施進度慢,從而使財政專項資金形成滯留。五是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導致項目無法實施,使財政資金形成滯留。六是已完工項目,重復申報的政府投資,形成滯留。七是項目實施質量差,無法驗收,或驗收不過關形成財政資金的滯留。八是項目驗收不及時,形成財政專項資金的滯留。財政專項資金的滯留,表面看起來未構成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但直接影響到財政資金的投資成效和運行安全,並且有些財政專項資金比如救災資金對時間的要求非常嚴格,如果這類資金形成滯留,不僅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更重要的是還可能引發社會不安定因素,由經濟問題上升為政治問題。因此,財政專項資金的滯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應當引起有關方面的足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