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1)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和市公安局公交總隊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工作預案,組織站內、車廂內乘客迅速疏散離站。同時封閉車站出入口,勸阻乘客進入。
(2)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立即採取必要措施,阻止在線列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區域,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迅速部署警力,立即在現場周邊有關道路實施交通管制,保證搶險通道暢通。
(4)市交通委調配公交車輛疏散乘客。
4.2 分級響應
4.2.1 Ⅳ級響應
(1)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事件報告後,立即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相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
(2)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帶班負責同志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進行指揮。
(3)相關成員單位的主管負責同志和現場工作人員具體實施現場秩序維護、信息報告及搶險救援等相關工作事宜。
4.2.2 Ⅲ級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1)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較大事件報告後,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或在軌道交通指揮中心進行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
(2)視需要,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或市應急辦派人到場,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4.2.3 Ⅱ級響應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1)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事件報告後,報市應急辦,經指揮部總指揮批准,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啟動本預案。
(2)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在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進行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
4.2.4 Ⅰ級響應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1)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事件報告後,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啟動本預案。
(2)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在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在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進行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
4.2.5 現場指揮部響應
(1)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3 應急結束
(1)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應急工作即告結束。必要時,應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和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的消息。
(2)一般、較大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提出開通軌道運營的建議,經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准後,實施開通運營。
(3)重大、特別重大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市應急辦報請指揮部總指揮或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提出開通軌道運營的建議,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辦報請指揮部總指揮或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後,實施開通運營。
②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保障措施
7.1 技術通信保障
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基礎信息資料庫。
7.2 救援與裝備保障
7.2.1 根據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業務需要,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要配備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器材,並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7.2.2 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按照統一標准,建立救援和搶險裝備信息資料庫,並及時更新,以保障應急指揮調度的准確性。
7.3 隊伍保障
7.3.1 專業應急隊伍組建
軌道交通運營、公安、消防、交管、衛生、市政等隊伍是基本的搶險救援隊伍,北京衛戍區、武警北京市總隊是搶險救援的後備力量,各相關成員單位要落實先期處置隊伍和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方案。
7.3.2 應急隊伍調動
(1)發生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時,由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按照應急預案調動本系統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
(2)當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時,應按照以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為主體、本系統應急隊伍為輔助的原則,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調動各相關搶險救援隊伍。
7.4 物資保障
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確定救災物資生產、儲存、調撥體系和方案。
7.5 資金保障
軌道交通運營事件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部門支出預算,集中財力應對事件;經市應急委批准啟動應急專項資金,必要時動用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
③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後期處置
6.1 恢復重建
6.1.1 恢復重建工作在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由相關成員單位、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及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負責實施。
6.1.2 在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織下,相關成員單位、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及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突發事件損害核定工作,對事件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准和事後恢復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6.2 總結和調查評估
(1)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及相關軌道交通運營企業,一周內寫出應對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並報市應急辦。
(2)較大以上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由相關部門適時組織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評估,並在20天內將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委。
(3)市應急委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上述報告,總結經驗教訓,建立事件案例庫,並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意見。
6.3 監督檢查與獎懲
6.3.1 市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應對本部門應急人員、設施、裝備等資源的落實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
6.3.2 市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對應急准備或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或有其他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6.3.3 對不按照規定製定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准備義務的,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拒不執行本預案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等延誤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處置,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依據有關規定,提請相關部門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宣教、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教育
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制定應對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宣傳教育計劃,編寫公眾應對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專業教材和應急手冊。同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防範意識,學習掌握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8.2 培訓
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面向本系統應急指揮和應急處置人員,以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為重要內容,開展應對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各類培訓。
8.3 演練
(1)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相關單位定期組織演練,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應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2)相關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製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本部門開展應對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各項演練。
(3)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要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生產,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並依據應急預案進行短期脫產訓練。定期組織全市跨部門、跨行業的應對重大、特別重大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演練,檢驗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和現場處置能力,實現突發公共事件管理的規范化和程序化。
⑤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監測預警
3.1 預警級別
依據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預警由高到低分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四個級別。
(1)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2)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3)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4)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3.2 監測預警
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要做好城市軌道交通的運行監測、預警工作,建立軌道交通監測體系和安全運行機制,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並依據動態發展,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3.3 預警發布和解除
(1)藍色或黃色級別的預警信息,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2)橙色級別的預警信息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由市應急辦報請指揮部總指揮批准,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
(3)紅色級別的預警信息由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由市應急辦報請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
3.4 預警響應
3.4.1 藍色預警響應
(1)預警信息發布後,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及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要立即做出響應,相關負責同志帶班,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2)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的巡查人員應上崗對隱患部位進行重點排除。
(3)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隨時待命,接到命令後迅速出發,視情況採取防止事件發生或事態進一步擴大的其他相應措施。
3.4.2 黃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的巡查人員應上崗對隱患部位進行逐一排除。
3.4.3 橙色預警響應
(1)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的帶班負責同志應隨時掌握情況。
(2)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的巡查人員應全部上崗,並對整個區域進行逐一排除。
(3)專家顧問組進駐市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或事件現場,對事態發展作出判斷,並提供決策建議。
(4)專業救援隊伍隨時待命,各保障部門備齊人員物資,接到命令後5分鍾內出發。必要時軌道交通停運,同時加強地面公交運力。
3.4.4 紅色預警響應
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專業救援隊伍隨時待命,接到命令後3分鍾內出發。
3.5 預警變更
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向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調整預警級別的建議;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向市應急辦提出調整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的建議。
⑥ 城市軌道交通應急預案演練方案的內容及作用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圍護結構施工、基坑降水、支撐架設及拆除、土方開挖、主體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永久結構、圍護結構(圍護樁、連續牆等)、邊坡、支撐構件(錨索、圍檁、鋼支撐)、模板支架的穩定性,以及基坑進水、基底隆起的風險。
(二)盾構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盾構吊裝、盾構始發和到達、盾構開倉及換刀、管片拼裝、電瓶車運輸、聯絡通道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進出洞土體的穩定性、開倉過程中土體穩定性及有害氣體、盾構進水的風險。
(三)礦山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豎井開挖、隧道開挖、爆破作業、聯絡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襯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冒頂、片幫、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風險。
(四)高架段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基礎施工、墩身施工、架橋機架設作業、橋面鋪裝作業、預應力張拉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模板支架穩定性。
(五)軌行區及機電安裝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軌行區吊裝、鋪軌、安裝、裝修等作業以及機電設備吊裝、運輸及安裝調試作業的操作風險。
(六)其他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過程中(含施工前場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遷、管線拆改遷、臨時建築物搭建、臨時電路架設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設備傾覆、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腳手架垮塌、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災、車輛傷害、爆炸傷害(鍋爐、容器、瓦斯、炸葯)等風險。 (一)自然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天氣災害風險、地震災害風險、地質災害風險以及河湖海洋災害風險等。
(二)周邊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工程鄰近的建(構)築物、地下管線、橋梁、隧道、道路、軌道交通設施等風險。
⑦ 對於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定期需要進行哪些方面的應急預案演習
對於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的話,需要做各方面的安全措施檢查。
⑧ 地鐵車站應急措施的書籍
你好!你可以到各地圖書館的微信公眾號上或網站上搜索一下:地鐵車站應急措施方面的書籍。也可以通過當當等書店搜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