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的優缺點是什麼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是指在城市中使用車輛在固定導軌上運行並主要用於城市客運的交通系統。在中國國家標准《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詞術語》中,將城市軌道交通定義為「通常以電能為動力,採取輪軌運輸方式的快速大運量公共交通的總稱」。
一般包括地鐵和輕軌,以及現代有軌電車。
特點有:
運輸能力
城市軌道交通由於高密度運轉,列車行車時間間隔短,行車速度高,列車編組輛數多而具有較大的運輸能力。單向高峰每小時的運輸能力最大可達到6萬~8萬人次(市郊鐵道);地鐵達到3萬~6萬人次,甚至達到8萬人次;輕軌1萬~3萬人次,有軌電車能達到1萬人次,城市軌道交通的運輸能力遠遠超過公共汽車。據文獻統計,地下鐵道每公里線路年客運量可達100萬人次以上,最高達到1200萬人次,如莫斯科地鐵、東京地鐵、北京地鐵等。城市軌道交通能在短時間內輸送較大的客流,據統計,地鐵在早高峰時1h能通過全日客流的17%~20%,3h能通過全日客流的31%。
准時性
城市軌道交通由於在專用行車道上運行,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不產生線路堵塞現象並且不受氣候影響,是全天候的交通工具,列車能按運行圖運行,具有可信賴的准時性。
速達性
與常規公共交通相比,城市軌道交通由於運行在專用行車道上,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車輛有較高的運行速度,有較高的啟、制動加速度,多數採用高站台,列車停站時間短,上下車迅速方便,而且換乘方便,從而可以使乘客較快地到達目的地,縮短了出行時間。
舒適性
與常規公共交通相比,城市軌道交通由於運行在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的線路上,城市軌道車輛具有較好的運行特性,車輛、車站等裝有空調、引導裝置、自動售票等直接為乘客服務的設備,城市軌道交通具有較好的乘車條件,其舒適性優於公共電車、公共汽車。
安全性
城市軌道交通由於運行在專用軌道上,沒有平交道口,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並且有先進的通訊信號設備,極少發生交通事故。
充分利用空間
大城市地面擁擠、土地費用昂貴。城市軌道交通由於充分利用了地下和地上空間的開發,不佔用地面街道,能有效緩解由於汽車大量發展而造成道路擁擠、堵塞,有利於城市空間合理利用,特別有利於緩解大城市中心區過於擁擠的狀態,提高了土地利用價值,並能改善城市景觀。
運營費用較低
城市軌道交通由於主要採用電氣牽引,而且輪軌摩擦阻力較小,與公共電車、公共汽車相比節省能源,運營費用較低。
環境污染低
城市軌道交通由於採用電氣牽引,與公共汽車相比不產生廢氣污染。由於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還能減少公共汽車的數量,進一步減少了汽車的廢氣污染。由於在線路和車輛上採用了各種降噪措施,一般不會對城市環境產生嚴重的雜訊污染。
② 城市軌道交通體系的優缺點
一、優點:
⒈城市軌道交通有較大的運輸能力
⒉城市軌道交通具有較高的准時性
⒊城市軌道交通具有較高的速達性
⒋城市軌道交通具有較高的舒適性
⒌城市軌道交通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⒍城市軌道交通能充分利用地下和地上空間
⒎城市軌道交通的系統運營費用較低
⒏城市軌道交通對環境低污染
二、缺點:
1.建設成本大。
2.建設周期長。
3.一經建成無法更改。
(2)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系統評價擴展閱讀:
城市軌道交通為採用軌道結構進行承重和導向的車輛運輸系統,依據城市交通總體規劃的要求,設置全封閉或部分封閉的專用軌道線路,以列車或單車形式,運送相當規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
城市軌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幹,具有節能、省地、運量大、全天候、無污染(或少污染)又安全等特點,屬綠色環保交通體系,特別適應於大中城市。
③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評價指標分為哪幾類各類指標的含義是什麼
城市的軌道交通安全評價分為好幾種,現在軌道交通有輕軌地鐵輕軌地鐵和。
④ 談談你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的認識
近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我國內地(不含港澳台地區,下同)共有24個省份的35個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運營線路171條,運營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軌道交通客運量約212.8億人次。隨著運營里程和客流的快速增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壓力日益加大。對此,《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明確要「強化關鍵設施設備管理」「建立健全設施設備維修技術規范和檢測評估、維修保養制度」,要「加強應急演練和救援力量建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以及「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明確「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建立風險資料庫和隱患排查手冊,對於可能影響安全運營的風險隱患及時整改」,也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測評估、養護維修、更新改造,對運營主管部門、運營單位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以及運營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建立重大故障和事故報送制度,定期組織原因分析等提出具體要求。因此,亟需出台這4個《辦法》,貫徹落實《意見》和《規定》。
一是明確了風險分級管控要求。根據城市軌道交通技術特點和相關行業經驗,將運營安全風險分為設施監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等5大類。要求運營單位結合實際對風險點及可能產生的風險作補充及細化,其中設施監測養護和設備運行維修類風險應細化到各設施設備維修工作單元和崗位,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類風險應細化到崗位或人員的關鍵操作步驟。同時,明確了風險等級劃分、風險辨識、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機制、重大風險監控等要求。運營單位每年應當對所轄線路開展一次風險全面辨識,遇到運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車輛和信號等關鍵系統更新等情形時,應當開展專項辨識。對於重大風險,運營單位負責人應牽頭組織制定管控措施。
二是規定了隱患排查治理要求。規定了隱患排查、評估、整改、消除的閉環管理工作機制。運營單位應當對照風險資料庫,逐項分析所列風險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可能產生的隱患,按照「一崗一冊」的要求分解到各崗位。明確了隱患等級劃分、隱患排查方式與頻次、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的治理等內容,並對需要開展專項檢查的場景、緊急情況下安全控制措施等提出要求。對於排查出的重大隱患,運營單位應立即上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掛牌督辦。
三是明確了監督檢查要求。將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制度建設情況、風險資料庫與隱患排查手冊情況等方面明確了重點檢查內容,提出風險管控措施跟蹤與更新、信息共享、年度工作情況分析總結與報送等要求,保障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望題主和網友採納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