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地鐵 注冊安全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是全國統一的。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2. 在北京地鐵離職能在鄭州地鐵復職么
當事人離職是否還能進去原單位,要看單位和本人情況。
根據正常手續,當事人離職,即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在單位出具離職證明、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或封存,並辦妥交接手續後,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職,和新的員工是在同一起跑線,需要按照入職程序,即求職、面試、審核、培訓、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
但是由於當事人是原來的員工,對於之前在單位的表現和情況,單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記錄,所以再次選擇原單位,單位通常會了解當事人原來離職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現,個人技術和對單位的奉獻或者態度,以及為什麼要重新入職等等,通過認真的審核和評估,從而確定是否再次接納當事人。而單位這樣做,無論對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因此,當事人離職後,如果要回原單位入職,首先要確認自己的求職條件和目的,將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態度、內心想法等等,坦誠地與單位招聘的負責人進行溝通,必要時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料,如情況說明、資格證書、未來工作思路或者計劃,以增加重新入職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為自動離職沒有辦理離職手續,或者在單位表現不好、不能勝任工作甚至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被開除或勸退的,再次入職的成功率一般不大,這種情況,當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慮是否繼續求職。本人作為曾經負責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員,在與同行的交流中,通常這種情況,絕大多數的單位很難接受這種返聘的員工。
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者選擇單位,單位也選擇勞動者,彼此是雙向選擇,也是平等的。
我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勞動合同法,並於2012年進行了修正,該法明確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因此,作為勞動者,首先應該多了解該法律,才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履行自己的應有義務。
相關參考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3. 如何做好北京地鐵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你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需要北京市政府聯合有關部門進行討論。
4. 作為一名新進地鐵員工,如何在以後的工作中做到安全生產
有很多要做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兩紀一化」即作業紀律、勞動紀律、作業標准化,做好崗位職責,牢記崗位禁忌,防微杜漸,明確知道發生事故或非正常情況下本崗位的職責。
5. 誰監管北京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北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已經是一個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上級主管部門也內就沒容有上級監管部門和單位。涉及到安全生產監督,那是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運營管理?如果是載客運營的安全還是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但是,如果是運營管理-Operating Management,那是公司內部的事物,只要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原則上講,除了該公司的總經理(當然在董事會的指導下)沒人能管,是有充分自由地。
6. 如果你作為地鐵公司的一名員工,說說如何提高安全生產的安全性
員工自己做好安全,兩點即可:
1、嚴守安全規程;
2、發現不安全因素,寧可不幹活也不能違章。
做好安全工作、保護企業利益和自身健康不受損害是每個員工的職責,認清這點才能更好的去理解安全教育的含義。也正因為如此我對安全工作做的非常的好,完全沒有不足之處!
雖然安全教育只能稍微的起到預防的作用。但是災難的痛苦也逃不過「意外」「天災」「人禍」的發生。
感官現在社會局勢。地痞流氓招搖過市,貪官污吏橫行霸道,貧富貴賤差距日益拉大,民怨四起。我們普通百姓仰望房價節節攀高!大怨(政府)之後低頭悲嘆「世態炎涼」。悲觀的情緒怎能的用心工作,怎不麻痹大意呢?所以「安全教育」必須得注入心理教育,保持員工不帶入情緒心理進入工作狀態。
知識擴展:
如何做好安全工作:
一. 建立建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1.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用制度的形式明確公司各個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根據責任與權利相統一原則,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公司設一安全生產統籌負責人,每個部門及每個車間設一名安全檢查員,進行安全生產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整改安全設施。
3.安全事故求援預案是安全事故發生時應採取什麼措施,做到有備無患,避免事故發生後,手忙腳亂,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
4.三大安全教育對策:安全技術對策,安全教育對策,安全管理對策。
二. 經常對公司人員安全教育,提高公司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
1.安全事故源於日常疏忽麻痹,公司人員安全意識的提高是預防安全事故的根本;懂得安全知識及掌握安全生產技能,才能預防和處理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是對公司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知識及安全技能的教育,三級教育是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教育方式(三級教育是指廠級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新入職人員和離廠三個後返廠人員必須要進行三級教育).
3.造成安全事故的4要素:人,機,環境,管理。
三. 通過對設備和環境的安全防護與安全管理,從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1.設置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搞好設備日常維護,定期檢查設備,及時發現的處理設備的安全隱患。
2.環境布置整合理,走道和安全通道暢通,安全標志規范齊全,通風良好,有良好的照明,推行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
3.切實做到三個同時:安全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檢查及投入使用。
7. 孕婦在長沙地鐵上突然臨盆,此孕婦是否安全生產
孕婦在許多路人的幫助之下,最終平安的生下了一名健康的嬰兒,這也是令人高興的事情。
8. 北京地鐵技術學校怎麼樣,好不好的默認點
你好。該學校創建於1978年,是國內第一所,也是目前唯一一所專門為城市軌道交通培養專業人才的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學校先後被授予「北京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北京市職業技能公共實訓示範基地」、「北京市安全生產高端培訓示範基地」、「北京市安全生產體感式培訓示範基地」。學校長期專注於軌道交通專業人才的培養,擔負著為北京乃至全國培養軌道交通各類專業人才的重任。在長期的辦學實踐中,學校堅持「立足北京地鐵,服務全國市場」的辦學定位,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以質量求發展,以改革求活力,以特色樹形象」的辦學思路。學校具有優良的辦學傳統、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教學秩序。學校教學設施完備,師資力量雄厚,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學校已初步形成了技工教育、聯合辦學、崗位培訓、職業技能鑒定以及社會化考培等多層次的辦學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