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廣州地鐵能帶酒嗎l
允許帶兩瓶,跟火車一樣的。
『貳』 廣州地鐵能帶酒嗎
廣州地鐵可以帶酒,酒不是禁帶品。
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的具體物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物品:
一、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二)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三)其他槍支:鋼珠槍、道具槍、發令槍等;
(四)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
(一)彈葯:各種炸彈、炮彈、地雷、手雷、手榴彈等;
(二)爆破器材:各種火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及含有炸葯的成品、半成品裝置等;
(三)煙火製品:各種煙花爆竹、發令紙,各種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各種含有焰火葯的玩具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認定標准》的單(雙)刃刀及其他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弓、弩、防衛噴霧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壓氣體容器:各種用於盛裝高壓氣體的氣瓶。包括氫氣瓶、氧氣瓶、氮氣瓶、氦氣瓶等;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
(三)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
(四)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
(五)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六)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七)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蝕性物品:鹽酸、氫氧化鈉、汞(水銀)、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鹼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蝕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等。
(2)廣州地鐵攜帶酒水規定擴展閱讀
《廣州地鐵乘坐守則》中規定:
第十條 每位乘客可以攜帶總重量不超過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車費。總重量超過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第二十一條 在車站(含站台)、列車或其他地鐵設施內禁止以下行為:
(一)追逐打鬧、滋事斗毆;
(二)攀爬或者翻越圍牆、欄桿、閘機、機車等;
(三)擅自進入軌道、隧道或其它有警示標志的區域;
(四)強拉車門或屏蔽門,阻止車門或屏蔽門關閉,強行上下車;
(五)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運輸;
(六)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安全裝置;
(七)損害、毀壞地鐵設施或擅自移動、遮蓋地鐵設施范圍內的安全消防警示標志、疏散導向標志、測量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八)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機車、維修工程車等設施投擲物品;
(九)攜帶自行車及手推車乘車,但符合本守則第十條攜帶行李規定的除外;
(十)其他危害地鐵設施安全或影響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乘客應當自覺維護車站和列車整潔,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秩序,不得在車站(含站台)、列車或其他地鐵設施內有以下行為:
(一)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擺設攤檔或者未經許可派發印刷品;
(二)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三)亂刻、亂寫、亂畫、亂張貼、懸掛物品;
(四)乞討、賣藝、撿拾垃圾;
(五)兜售物品或進行其他營銷活動;
(六)躺卧、踩踏座席;
(七)在列車上進食;
(八)使用滑板和溜冰鞋;
(九)其他影響地鐵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身高1.2米以下兒童必須由成年人陪同進站乘車;對於因服用酒精、葯物或其他原因而神志不清者,廣州地鐵工作人員可以酌情決定禁止其進站乘車或要求有其他的成年人陪同。
第二十四條 乘客搭乘地鐵設施范圍內自動扶梯時,應站穩,握好扶手;同行人應照顧好兒童和老人;不得在扶梯上打鬧、奔跑。
『叄』 地鐵上可以帶白酒嗎
是可以攜帶的,但是最多是2000毫升,也就是4斤。
主要是出於服務群眾角度考慮,比如逢年過節、走親訪友,乘客需要備一些白酒送人,2000毫升白酒相當於4斤白酒,經過調研,市場最大瓶裝白酒通常是4斤,4斤以內是比較合理的。另外,男士抽煙身上放兩三個打火機也是有的,但如果一次性裝5個打火機乘坐地鐵就不太正常了。
(3)廣州地鐵攜帶酒水規定擴展閱讀
白酒不超4斤上地鐵有先例
1、2014年9月,深圳公安出台《深圳市地鐵對限帶物品安全檢查操作規范》,規定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等刀具的刀刃部分在10厘米以上的認定為限帶刀具,並要求進站物品必須是包裝完好或採取包纏措施。
易燃生活物品方面,對限帶品種、數量予以確定。如:50度以上包裝完好的白酒,不得超過2公斤;摩絲、發膠、染發劑等,單品不得超過700毫升,累計攜帶不得超過1000毫升或1公斤。
2、今西安公安也作出相應規定,如煙花爆竹、充滿氣的氣球、4瓶以上的白酒等物品嚴禁上地鐵,但隨身攜帶的打火機、日用化妝用品等,只要數量不大,都可乘車。
『肆』 廣州地鐵可以帶酒不
可以!要先在進站的時候主動接受安檢,並且記錄備案。另外在乘車的時候保護好酒瓶,不要砸碎了就是。
『伍』 地鐵上可以帶白酒嗎
可以帶,但是有硬性規定只允許攜帶兩公斤以下白酒,超過兩公斤的都專不允許攜帶。因為屬逢年過節、走親訪友,乘客需要備一些白酒送人,2000毫升白酒相當於4斤白酒,他們經過調研,市場最大瓶裝白酒通常是4斤,4斤以內是比較合理的。
(5)廣州地鐵攜帶酒水規定擴展閱讀:
乘客如果攜禁帶物面臨的後果:
凡是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禁止攜帶物品,即視為已帶入軌道公共交通領域。對非法攜帶《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中涉及的法律、法規規定的違禁物品,如槍支管制刀具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乘客,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攜帶《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中涉及的不屬於法律、法規規定的違禁物品的,如過量白酒和美工刀等,乘客可自棄該物品後進站乘車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拒不接受的,工作人員拒絕其進站乘車,乘客強行進入車站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工作人員應當制止並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陸』 廣州地鐵可以帶幾瓶白酒
廣州地鐵是不能帶白酒進去的,白酒是不允許帶進到地鐵里。
『柒』 請問廣州地鐵可以帶白酒進站嗎
這是可以有滴,例如,你去超市買些酒坐地鐵拎回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散裝酒就低調些好了
『捌』 地鐵上可以帶酒嗎能帶幾瓶
坐地鐵可以攜帶白酒。但是要注意的是:
按照各地地鐵運營部門的規定,攜帶白酒乘車有量的限制,包裝完好的白酒不能超過一箱(6瓶),如果帶的是散裝酒,不能超過2000毫升,攜帶超量的白酒將禁止乘坐地鐵。
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個(含)以上打火機,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裝上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標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類,如 花露水、 洗甲水、 發膠、 摩絲等也作了禁帶規定。
其他包裝上帶有易燃、易爆等 危險化學 品標志或提示信息的, 日常用品 類(如花露水、洗甲水、發膠、摩絲等)對於違反規定不聽民警勸阻的,地鐵警方將依法進行查處。如在乘車過程中地鐵乘客發現身邊有可疑人員攜帶 煙花爆竹 、汽油、煤油等各類易燃易爆品、違禁品,可立即撥打110報警,地鐵警方將會迅速處置
『玖』 廣州地鐵可以帶酒不
廣州地鐵可以帶酒,酒不是禁帶品。
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的具體物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物品:
一、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二)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三)其他槍支:鋼珠槍、道具槍、發令槍等;
(四)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
(一)彈葯。
(二)爆破器材。
(三)煙火製品。
(四)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弓、弩、防衛噴霧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壓氣體容器。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
(五)自燃物品。
(六)遇濕易燃物品。
(七)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蝕性物品:鹽酸、氫氧化鈉、汞(水銀)、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鹼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蝕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等。
(9)廣州地鐵攜帶酒水規定擴展閱讀
《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 禁止下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在車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擺設攤檔或者未經許可派發印刷品;
(二)在車站、站台、列車或者其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三)在車廂或者其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上亂刻、亂寫、亂畫、亂張貼、懸掛物品;
(四)攜帶寵物、家禽等動物乘車;
(五)在禁止吸煙區域內吸煙;
(六)在車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乞討、賣藝、撿拾垃圾;
(七)其他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對違反運營服務規范行為的投訴。
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十日內作出答復。乘客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之日起十日內作出答復。
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將乘客投訴及處理情況匯總,並定期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拍攝電影、電視劇或者廣告等,應當經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