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王某在下夜班途中遭到陳某、陶某的搶劫,因其奮起反擊,被陳、陶二人殺害。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及時將案
(1)、王妻可以聘請律師,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民事部分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出庭辯護。
(2)、此律師出庭的任務和公訴人不一樣。公訴人主要負責刑事部分,他代表國家對犯罪嫌疑人提起的訴訟,而律師負責民事部分,是受王妻的委託代理而進行的訴訟;公訴人是為了消除此等行為社會的危害性,而律師是為了讓王妻得到相應的民事賠償。
⑵ 明星陶某出軌 說的是誰
陶吉吉
⑶ 上海商炎國際貨運有限公司法人陳某及其丈夫陶某欠我幾萬不還怎麼辦
如果具備借款條,轉賬記錄等證據,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
⑷ 北京地鐵哪年開始有14號線的
14號線西段於2013年5月開通(七里庄站於2014年2月15日開通);東段於2014年12月開通(高家園站暫緩開通);中段(北京南站至金台路站)於2015年12月開通(陶然橋站暫緩開通,平樂園站於2017年12月30日開通)
14號線望京站到北京南站 運行48分鍾 25公里
⑸ 破壞共享單車車鎖是犯罪嗎
私自破壞共享單車車鎖、意圖把車輛占為己有的行為已遠遠不是「不文明」這么簡單了。近日北京警方查處了多起針對共享單車的違法案件,而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更是判定陶某盜竊共享單車觸犯了刑法,予以拘役。
針對私自損壞共享單車的行為,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戴福建議,共享單車平台運營者應該進一步明確賠償責任,讓使用人意識到危害單車、違反使用合同的經濟賠償後果。
⑹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1、案情介紹
2008年下半年,李某到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掛牌銷售房屋。2008年10月,陶某看中了該房屋並與A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地產求購確認書》。該《確認書》第2.4條約定,陶某在驗看過該房地產後六個月內,陶某或其委託人、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與陶某有關聯的人,利用A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A中介公司而與第三方達成買賣交易的,陶某應按照與出賣方就該房地產買賣達成的實際成交價的1%,向A中介公司支付違約金。當時A中介公司對該房屋報價165萬元,而某房地產顧問公司報價145萬元,並積極與賣方協商價格。11月30日,在某房地產顧問公司居間下,陶某與賣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成交價138萬元。後買賣雙方辦理了過戶手續,陶某向某房地產顧問公司支付傭金1.38萬元。中介公司知道後認為是惡意「跳單」行為,要求陶某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賠償金。陶某認為自己沒有違反合同約定並拒絕賠償。房屋中介公司將陶某訴致法院要求其支付合同違約金:1.65元。
2、法律分析
文律師認為:A中介公司與陶某簽訂的《房地產求購確認書》屬於居間合同性質,其中第2.4條的約定,屬於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中常有的禁止「跳單」格式條款,其本意是為防止買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卻「跳」過中介公司購買房屋,從而使中介公司無法得到應得的傭金,該約定並不存在免除一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應認定有效。根據該條約定,衡量買方是否「跳單」違約的關鍵,是看買方是否利用了該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機會等條件。如果買方並未利用該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而是通過其他公眾可以獲知的正當途徑獲得同一房源信息,則買方有權選擇報價低、服務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不構成「跳單」違約。本案中,原產權人通過多家中介公司掛牌出售同一房屋,陶某及其家人分別通過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同一房源信息,並通過其他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因此,陶某並沒有利用中原公司的信息、機會,故不構成違約。
3、判決結果
A中介公司要求陶某付違約金1.65萬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⑺ 知識產權的同名圖書
作者:蕭延高,范曉波主編
出版 社:科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1-1
版次:1
頁數:256
字數:350000
印刷時間:2010-1-1
開本:16開
紙張:膠版紙
印次:1
包裝:平裝 本書重點論述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商業秘密的法律關系及其取得、運用和保護的方法,分專題討論了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如技術創新中的知識產權風險識別與控制策略、知識產權商業化策略和知識產權訴訟策略等,並分析了華為、比亞迪、朗科、騰訊等著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案例。這些案例增強了本書的可讀性和應用價值。
本書適合高等院校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其他相關專業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企業管理人士閱讀。 前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知識產權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 知識產權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第二章 著作權
第一節著作權制度概述
第二節 著作權的客體
第三節著作權的主體
第四節 著作權的內容
第五節著作權的取得和利用
第六節 著作權的限制和保護
第七節鄰接權
第八節 著作權的管理
第九節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第三章 專利權
第一節專利制度概述
第二節 專利權的主體
第三節專利權的客體
第四節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第五節專利權的內容和限制
第六節 專利申請、審批和無效
第七節專利權的保護
第四章 專利文獻檢索與應用
第一節專利文獻
第二節 專利文獻檢索
第三節專利文獻檢索的應用
第五章 商標權
第一節商標概述
第二節 商標注冊的條件
第三節商標注冊的原則與程序
第四節 商標權及其限制
第五節商標專用權的消滅
第六節 商標權的保護
第六章 商業秘密
第一節商業秘密概述
第二節 商業秘密的保護
第三節商業秘密的管理
第七章 知識產權管理專題
第一節知識、知識資產和知識產權
第二節 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風險管理
第三節知識產權商業化
第四節 知識產權訴訟
第八章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案例
案例一面向國際化的華為知識產權管理案例
案例二 應對跨國訟案的比亞迪知識產權管理案例
案例三掌握核心技術的朗科知識產權管理案例
案例四 立體維權的騰訊公司知識產權管理案例
案例索引
案例2—1 廣西廣播電視報社訴廣西煤礦工人報社電視節目預告表使用權糾紛案
案例2—2 北京全景視拓圖片有限公司與福州日報社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一案
案例2—3 張某某代理其子訴某攝影師王某侵犯肖像權糾紛案
案例2—4 吳冠中訴上海某古玩店與香港某拍賣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2—5 華夏電影發行公司訴華網匯通技術服務公司和湖南在線網路傳播公司侵犯發行權糾紛案
案例2—6 重慶市萬州區旅遊局與謝盛隆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案例2—7 美國蓮花公司訴波蘭德公司侵犯Lotusl—2—3軟體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3—1 陶義訴北京地鐵地基工程公司發明專利權屬糾紛案
案例3—2 蒲某訴李某外觀設計侵犯在先權利糾紛案
案例3—3 於某廣告板面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案
案例3—4 濟寧無壓鍋爐廠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舒學章發明專利無效糾紛提審案
案例3—5 江蘇拜特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江蘇省淮安市康拜特地毯有限公司訴許贊有申請臨時措施錯誤損害賠償糾紛案
案例3—6 「多層平台式展示架的錐度套筒製造方法」發明專利侵權糾紛案
案例5—1 「阿里巴巴alibaba」商標注冊爭議案
案例5—2 天津狗不理包子飲食(集團)公司訴哈爾濱天龍閣飯店、高淵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
案例5—3 力士香皂平行進口案
案例5—4 美國寶潔公司訴北京市天地電子集團侵犯商標權案
案例6—1 杜邦公司訴克里斯托夫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例6—2 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胡美鳳、北京金祥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
案例6—3 深圳華為公司3名前員工竊取公司商業秘密案
⑻ 一個光明日報原副總編陶某這樣寫著:有了身份證,足以證明我的身份。這種人是患智力障礙症嗎
他寫的沒有錯,身份證就是能證明一個人的身份信息呀。身份證表面上只有一個人的國別、姓名、籍貫、年齡等信息。但是通過身份證通過專用系統能查到一個人的很多身份信息。
⑼ 服裝店購進了40陶某品牌服裝,以高出進價40元的售價賣出了30套,後因換季,剩下的10套服裝以
10/40*0.6+30/40=0.9
4320/0.9/40=120
j進價:120-40=80元
4320-80*40=120元--------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