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地鐵揩油男是誰
我估計你找的是這個吧
瞌睡哥事件發生時間為2010年5月7日,地點為北京地鐵十號線,事件導火索為一中年男子裝睡侵犯女乘客,遭反抗破口大罵,被一乘客將整個過程拍攝下來,並上傳到網上引起了眾多網民朋友們的關注與人肉搜索。
起因
2010年5月7日,北京地鐵十號線驚現一中年男子,在地鐵中打瞌睡時不斷倒向右側,男子右側的黑衣女士向座位前傾以避開。直到男子左邊的一位白衣女士用手肘示意該男子注意一下的時候,瞌睡中的男子突然驚醒,並且開始一連串涉及人身攻擊性言論的辱罵。
當時,有網友將這個過程拍了下來,並上傳到網上。一天之內,該視頻點擊率上萬,並不斷被轉載至各大論壇和貼吧,引起網友普遍關注,此男也被網友稱為「瞌睡哥」。
不少網友認為該男子的行為是有意為之,目的就是「揩油」。不少網友認為「瞌睡哥」這種行為極其可恥,強烈要求人肉搜索。
截止5月8日早上,有網友已經將人肉出的結果刊登在網上,並被不少人轉載。據人肉情況顯示,該男子名叫劉長奎,今年47歲,居住在北京海淀區,在海淀區上地七街某鍋爐場工作。 緊接著有網友稱該人肉結果是假的,因為人肉出來的電話號碼的主人顯示不是該名字。具體詳細的人肉結果尚未得到。
5月10日,有網友又爆出人肉結果,瞌睡哥本人姓胡 於北京市西三旗沁春家園7-6-102
經過
視頻開始,一名男子在地鐵上打瞌睡,身體不停地左右搖晃,甚至一度幾乎將整個身體都倒向右側的黑衣女子,黑衣女子只有將身子向前傾才能避開。在男子左側,一名穿白衣服的女子正在看手機,男子搖晃過程中不時碰撞到白衣女子的手臂。
視頻第42秒,白衣女子忍不住用手肘連碰男子兩下,將男子弄醒,並提醒他:「注意點,你晃什麼呀?」男子隨即回答:「車子在晃!」白衣女子說:「什麼車晃,那別人怎麼不晃呢?」這句話惹怒了男子,他立馬讓白衣女子站出去,並稱女子連撞自己3次。
此後,兩人就「誰撞誰」展開唇槍舌劍,但戰勢很快轉向男子一方,女子一分鍾後就敗下陣來。可該男子還一直不斷地對白衣女子進行言語攻擊,甚至還有涉及人身攻擊性的辱罵。
其間,女子也試圖反駁,但很快就被男子強勢的語氣給頂了回去。在視頻的第4分鍾,白衣女子離開座位,不知是否下車,而男子依然沒有停止辱罵,直到女子離開座位近一分半鍾後,他才停止。
視頻 http://tieba..com/f?kz=764687862
② 北京地鐵10號線瞌睡男是何方神聖
瞌睡哥事件發生時間為2010年5月7日,地點為北京地鐵十號線,事件導火索為一中年男子裝睡侵犯女乘客,遭反抗破口大罵,被一乘客將整個過程拍攝下來,並上傳到網上引起了眾多網民朋友們的關注與人肉搜索。
起因
2010年5月7日,北京地鐵十號線驚現一中年男子,在地鐵中打瞌睡時不斷倒向右側,男子右側的黑衣女士向座位前傾以避開。直到男子左邊的一位白衣女士用手肘示意該男子注意一下的時候,瞌睡中的男子突然驚醒,並且開始一連串涉及人身攻擊性言論的辱罵。
當時,有網友將這個過程拍了下來,並上傳到網上。一天之內,該視頻點擊率上萬,並不斷被轉載至各大論壇和貼吧,引起網友普遍關注,此男也被網友稱為「瞌睡哥」。
不少網友認為該男子的行為是有意為之,目的就是「揩油」。不少網友認為「瞌睡哥」這種行為極其可恥,強烈要求人肉搜索。
截止5月8日早上,有網友已經將人肉出的結果刊登在網上,並被不少人轉載。據人肉情況顯示,該男子名叫劉長奎,今年47歲,居住在北京海淀區,在海淀區上地七街某鍋爐場工作。 緊接著有網友稱該人肉結果是假的,因為人肉出來的電話號碼的主人顯示不是該名字。具體詳細的人肉結果尚未得到。
5月10日,有網友又爆出人肉結果,瞌睡哥本人姓胡 於北京市西三旗沁春家園7-6-102
經過
視頻開始,一名男子在地鐵上打瞌睡,身體不停地左右搖晃,甚至一度幾乎將整個身體都倒向右側的黑衣女子,黑衣女子只有將身子向前傾才能避開。在男子左側,一名穿白衣服的女子正在看手機,男子搖晃過程中不時碰撞到白衣女子的手臂。
視頻第42秒,白衣女子忍不住用手肘連碰男子兩下,將男子弄醒,並提醒他:「注意點,你晃什麼呀?」男子隨即回答:「車子在晃!」白衣女子說:「什麼車晃,那別人怎麼不晃呢?」這句話惹怒了男子,他立馬讓白衣女子站出去,並稱女子連撞自己3次。
此後,兩人就「誰撞誰」展開唇槍舌劍,但戰勢很快轉向男子一方,女子一分鍾後就敗下陣來。可該男子還一直不斷地對白衣女子進行言語攻擊,甚至還有涉及人身攻擊性的辱罵。
其間,女子也試圖反駁,但很快就被男子強勢的語氣給頂了回去。在視頻的第4分鍾,白衣女子離開座位,不知是否下車,而男子依然沒有停止辱罵,直到女子離開座位近一分半鍾後,他才停止。
視頻 http://tieba..com/f?kz=764687862
③ 北京地鐵那個襲警後說人生總要經歷第一次,說最多隻判15天的22歲女孩,最終判了多長時間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19)京0105刑初368號
公訴機關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張汐黛,女,1996年1月7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原系北京×大學×學院學生,戶籍所在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因涉嫌犯妨害公務罪於2018年11月11日被羈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
辯護人王柱,北京國旺律師事務所律師。
辯護人黨占榮,北京國旺律師事務所律師。
公訴機關以京朝檢公訴刑訴〔2019〕9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汐黛犯妨害公務罪。本院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公訴機關指控並經本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汐黛於2018年11月11日15時許,在北京市朝陽區地鐵八通線管庄站西廳安檢處,因攜帶水果刀進站與安檢員發生糾紛。在民警王某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時,被告人張汐黛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在地鐵站閘機口處踢踹民警王某大腿,後又在地鐵站警務室門外過道內擊打民警王某面部。被告人張汐黛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汐黛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據被告人張汐黛的犯罪事實、情節,建議判處被告人張汐黛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八個月。
被告人張汐黛及其辯護人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且被告人張汐黛已簽字具結,並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汐黛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張汐黛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員宋磊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書記員苗志超
④ 那個地鐵渣男被人肉出結果了沒
而且大官也不會去擠地鐵 。打只不過是裝成北京的大官。
別關心這些炒作的新聞了,沒勁她有一句話 土鱉三 北京這邊沒有這么說話的
⑤ 北京地鐵6號線,倆個渣男吵架你怎麼看
首先在公共場合吵架已經影響到其他群眾的安靜,這是不道德不禮貌的行為。
私事我們提倡找個地方談,而不是公然爭吵,毫不顧忌旁人。
⑥ 女子地鐵被騷擾後拍照「人肉」猥瑣男 ,你怎麼看待「人肉」的行為
我覺得人肉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不正當的網路暴力,他通過人們在網路上,發布的一些私人信息而被別人像挖祖墳似地全部挖了出來並且公布在網上對於個人的名譽權會造成較大的傷害,但是我雖然承認這樣是一種暴力的行為,我雖然也不喜歡暴力的行為,但其實在維護秩序維護規則維護社會正義的過程當中少不了的動作就睡以暴制暴,特別是這次這個特殊的事件,女子在地鐵上被人騷擾之後把這個猥瑣男,給人肉出來的行為我覺得是可以的也是有一個殺雞儆猴的效果的。
我向來覺得以暴制暴絕對是一個罪人,使大家感到安全的一個方式,因為在現在當中醫就是很多人不守規則不講道理不尊重法律,所以通過這樣的暴力行為可以制止她們的話我覺得那就是有價值的,可能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偏激,但其實我們知道像,公安部這樣的部門,他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名稱就叫做暴力機構,他的存在就是用他所有的強制力,用他所有的暴力去維護這個社會的公正,既然這樣大家的出發點都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人肉這個猥瑣男是為了維護這個社會的正義,我覺得就,是可行的。
但是話又說過來,事情要特殊的對待,雖然這一次是因為這個猥瑣男他提前,有了這樣的行為,但是如果說人們被輿論所引導,就盲目的去人肉出來憋著,而後來發現僅僅是一個誤會,這樣的事情這樣的烏龍事件對別人所造成的傷害也是特別大的,我印象最深的是薛之謙曾經在微博上發起過一次人肉行為,而在後面卻發現這一次人肉行為對那個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而那個人其實僅僅是在時間當中的一個誤會。
我覺得這樣對於己方來講就是不公平的這樣的人肉行為就相當於在別人沒有暴力的情況下,你在進行暴力,這和強盜,這和劫匪有什麼不同呢?
⑦ 北京地鐵猥褻男被拘,面對猥褻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近日,有消息爆出,北京地鐵某男子涉嫌猥xie,當場被女子指出,最終該男子被刑拘,看完這一個消息,我只想說真解氣,如果可以,最好還能打他一頓,那就更解氣了,雖然打人是不對的的,但是這種人就該打。
第三、打電話報警,這件事不能就這樣結束了啊,必須用法律手段來維權,不能讓這種心理變態的人走了,讓他知道他這種行為的錯誤,其實對於他來說也是一種保護,說不定這一次過後,他就再也不敢猥xie別人了,這也是一種幫助他人的做法。
總之,不能夠讓這種人恆星法外,必須給予制裁。
⑧ 北京地鐵一對青年男女與一名男子車廂內互毆,雙方到底是因何發生爭執的
隨著網路的發展,短視頻已經深入到百姓的生活之中,日活躍用戶已經過億,這足見短視頻的火爆程度,也體現了網路的便捷性,大家看到社會熱點時很快就會上傳至短視頻平台,非常的迅速。就在近日,一個短視頻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在北京地鐵內,一對青年男女與一名男子互毆,場面一時處於混亂的地步,周圍的群眾也不敢上前拉架,事後,涉事男女被警察帶走,進一步開展調查發現這幾位乘客是由於上車發生擠碰進而發生肢體沖突,民警也提醒大家在乘坐公共交通時注意安全,避免發生踩踏等事故。其實在大家看來,這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人群之中難免發生碰撞,這無法避免,我們要理智對待,對方的行為只是無意之舉,也沒有必要抓住不放,尤其是氣盛的年輕人,做事要三思。下面是我的幾點看法。
這幾位乘客之間並無深仇大恨,一時的碰撞不值一提,但在視頻中看到,青年男女似乎很不滿意,率先動手,對方本想忍讓,結果卻被激怒,於是發生了肢體沖突,實在是沒有必要。
⑨ 男子早高峰乘坐北京地鐵被擠殘地鐵被判賠26萬是怎麼回事
早高峰在天通苑站乘坐地鐵5號線被擠撞致四級傷殘,乘客王濤(化名)認為地鐵運營者未盡到保障義務,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90萬余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濤之受傷雖非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直接導致,但作為地鐵的運營和管理者,二被告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盡到了合理保障,故應當承擔20%的補充賠償責任。昌平法院一審判決地鐵公司賠償王濤醫療費等共26萬余元。
法院認為,王濤在地鐵天通苑北站(屬於地鐵一分公司運營線路)乘車過程中因他人推擠受傷致殘,其主觀並無過錯。而事故發生於地鐵站內上車處,且屬早高峰時段人流量峰值較高,故王濤之受傷雖非二被告直接導致,但作為地鐵的運營和管理者,二被告在早高峰時段應採取有別於其他時段的安全保障措施。而二被告並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盡到了合理限度范圍的安全保障措施,故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對具體的責任承擔比例,綜合全案證據及北京地鐵作為公益性社會服務行業所面臨的現實客運環境,法院酌定為20%。王濤遭受損害所致損失數額及自身疾病對本次受傷所致損害後果的參與度以鑒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為依據,考慮到王濤本身對其致害並無過錯,法院綜合認定其自身疾病對損害結果的參與度為20%。昌平法院一審判決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運營一分公司賠償王濤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6萬余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⑩ 【求真相】:北京地鐵一女子彪悍罵外國婦女 詳情!
說句公道話,就單來憑源那年輕的女人的態度,就應該當街打到她跪在地上哭著求饒。這種人無理攪三分得理不讓人。兩面都是壞人,只可殺不可留。沒有家教就得讓馬路上的人教育她,讓她知道知道有涵養不僅僅是素質也是安全問題。沒涵養可能連命都會丟在一念之差。中國人很多都是這樣,原本一句對不起 一句不好意思神馬的就能解決掉事情,硬要鬧到出人命。遇到怕事的可能還好說,可能凶幾句裝的很牛13可能人家不再追究。遇到個愣頭青 不要命的,你越裝牛13就越危險,搞不好那個愣頭青聽不慣這樣的,一刀就捅死這貨。這個年輕的就是,那不可一世的樣子,很可能激起某些頭腦一熱沖動的人。先打她一頓解氣再說那種,這年輕的只要一挨打就得裝慫,博同情。還得反咬一口。遇到這樣的貨要麼趕緊走人不要沾,如果沾上了就往死里打。打得明白自己錯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