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行車鋰電池能帶上廣州地鐵站嗎
這個可以的!
『貳』 電瓶車的電瓶能不能帶入地鐵
需要看當地有沒有限制,截止2019年3月,出於對軌道交通列車運營安全考慮,國內多家地鐵已對乘客攜帶充電寶、電池的數量進行了規定, 如北京、上海、杭州、蘇州、廣州等城市明文禁止乘客攜帶含有蓄電池、鋰電池的電動代步車進站乘車。
例如:《武漢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1、腐蝕性物品類: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蝕品。
2、放射性物品類:放射性同位素等。
3、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2)廣州地鐵可以帶電池么擴展閱讀
蓄電池在輕軌爆炸事件:
2016年2月18日傍晚6時25分左右,重慶輕軌3號線(鄭家院子至魚洞方向)1號車廂,在運行至牛角沱站時突然發生爆炸,現場有明顯火光,爆炸聲連響5次左右。
據當時正在車廂內親歷了此事的市民廖小姐告訴記者,當時車剛從牛角沱站發出,突然就發生爆炸,車子隨即退回站內停住。現場頓時一片尖叫,還好很快有人喊著「莫慌莫慌」,工作人員和保安也組織大家有序下車。據廖小姐稱,車廂內發生爆炸的物體在黑色袋子里,導致車廂內一片狼藉。
重慶軌道集團官方微博發消息稱,18:253號線一列車的乘客物品爆炸,該列車在牛角沱清客檢查。經軌道分局幹警在現場確認,爆炸物為乘客攜帶的蓄電池。
『叄』 電動車電瓶可以帶進地鐵嗎
這是不可以的,屬於易燃易爆帶腐蝕性物品,不可以帶進地鐵!
『肆』 廣州地鐵可以帶電瓶嗎
使用過的肯定是不可以的,嚴禁攜帶爆炸、易燃、自然、有毒、腐蝕專性和殺傷性等危險品屬(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柴油、煤油、油漆、電石、液化氣、各種酸類等)以及容易污損地鐵設備和站、車環境的物品乘車。
廣州地鐵是中國第三大城市廣州市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於1997年6月28日開通,是中國大陸第四個開通並運營地鐵的城市。截至2016年12月28日,廣州地鐵共有10條營運路線(1號線-8號線、廣佛線及APM線),總長為308.7千米,共167座車站,開通里程居全國第三,世界前十,日均客流量預計達777萬人次,客流強度全國第一。[1]
廣州地鐵由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負責營運管理,並且還是廣佛地鐵的實際建設及營運者,因此廣州地鐵的服務范圍亦延伸至佛山市。
廣州地鐵已經成為廣州市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截至2016年5月1日,廣州地鐵單日客流紀錄達到900萬人次,總客流人次超過2015年12月31日的879萬人次,再次刷新紀錄,較去年同期增長5.3%。[2]
廣州地鐵現時的口號是「全程為你」,在之前使用過的口號為「地鐵,為廣州提速」以及「新生活干線」;廣州地鐵的吉祥物是「科技范」悠悠(YoYo)。
『伍』 廣州地鐵安檢機能檢測出鋰電池嗎
電動自行車是不能帶上廣州地鐵的,因為電動車鋰電池屬於危險違禁品。普通折疊單車可以在非高峰期裝入袋中帶上地鐵。
『陸』 廣州地鐵安檢不可以帶什麼東西
地鐵安檢禁止來旅客隨身攜自帶或者托運的物品有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部件)及其仿製品;爆炸物品類及其仿製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強磁化、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等危害安全的物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有生活用刀、專業刀具、酒類、表演用具以及各種可能用來危害安全的銳器、鈍器等。有關特殊行李(如小動物、危險品等)的運輸,應與鐵路部門聯系。旅客可以限量隨身攜帶飲料兩瓶(合共不超過1000毫升)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柒』 廣州地鐵禁帶物品
《廣州地鐵乘坐守則修訂稿》中規定,行李不超30公斤不需另付費,但是總重量超過版30公斤或外部尺權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攜帶進站乘車。而現行的規定除超規行李不得進站乘車外,還規定每位乘客攜帶行李總重量20公斤以上30公斤以內或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1.3米以上、1.6米以內的,應加購2元行李票。
『捌』 乘地鐵能否攜帶蓄電池。
不能。出門做地鐵、火車都是要安檢的,不允許帶,如果只是一塊小的應該是可以。
『玖』 廣州地鐵攜帶物要求
禁止乘客攜帶的具體物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物品:
一、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二)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三)其他槍支:鋼珠槍、道具槍、發令槍等。
(四)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
(一)彈葯:各種炸彈、炮彈、地雷、手雷、手榴彈等。
(二)爆破器材:各種火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及含有炸葯的成品、半成品裝置等。
(三)煙火製品:各種煙花爆竹、發令紙,各種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各種含有焰火葯的玩具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認定標
准》的單(雙)刃刀及其他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弓、弩、防衛噴霧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壓氣體容器:各種用於盛裝高壓氣體的氣瓶。包括氫氣瓶、氧氣瓶、氮氣瓶、氦氣瓶等。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
(三)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
(四)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
(五)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六)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七)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蝕性物品:鹽酸、氫氧化鈉、汞(水銀)、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鹼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蝕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等。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攜帶、運輸的物品。
廣州地鐵(Guangzhou Metro)是中國大陸第三大城市——廣州市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也是國際地鐵聯盟(CoMET)的14個成員之一,首條線路於1997年6月28日開通,廣州也成為中國大陸第四個開通並運營地鐵的城市。
截至2018年4月26日,廣州地鐵共有13條運營線路,總長為391.6千米,共206座車站,開通里程居中國第三,世界第四,日均客流量預計達820萬人次,日最大客流1002.57萬,其中一、二、三、五號線客流均超過120萬。此外,三號線(含北延段)244萬、四號線50.8萬、六號線105.3萬、廣佛線40萬,上述線路客流均為歷史最高水平。運營服務可靠度排名第一、車站犯罪事件發生率連續三年最低、運能利用率及行車正點率排名第三。
廣州地鐵由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負責營運管理,並且還是廣佛地鐵的實際建設及營運者,因此廣州地鐵的服務范圍亦延伸至佛山市。
『拾』 關於廣州地鐵安檢禁帶的物品問題
此類物品時可以攜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