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鐵保安什麼情況下可以打人
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打人,君子動口不動手
2. 兩男子為什麼在地鐵上斗毆
7月5日,據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官方微博消息,廣州公交警方依法對兩名在地鐵內斗毆的違法行為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廣州公交警方呼籲,乘坐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應自覺遵守公共秩序,維護良好的出行環境。地鐵、公交車廂環境相對狹小,人流密集,信息傳遞不通暢,在車廂中打架極易影響公共秩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於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影響群眾安全的案件,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地鐵站被人打傷,打人者跑了,地鐵站該承擔責任嗎
地鐵站不應當承擔責任。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4. 地鐵男子打人事件應該如何處理
交乘警處理。
5. 在地鐵里動手打人但沒造成實質性傷害 會被拘留嗎
在地鐵里動手打人,如果沒有對地鐵運行造成影響,也沒有對人體造成實質性傷害,就不會被拘留。原因就是沒有達到治安處罰標准。
6. 10·7廣州地鐵打架事件的事件經過
2012年10月7日早上八點多鍾,廣州地鐵4號線爆發了一場令人痛心的搶座戰。涉事雙方分別為一名年約七旬的阿伯和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為讓座問題產生口角,進而引發斗毆,兩敗俱傷。扭打中,青年最終不敵,被阿伯咬傷耳朵。據悉,阿伯他今年67歲,廣州人,原是天河區紅會的工作人員,現已退休。男青年吳某28歲,廣州人,2005年之前是自來水公司外派工,2005年後到了白雲區某中學工作。 同車乘客將這一血腥場景拍下發至微博,事件迅速傳開。成為各大網站頭條新聞,進而引發「讓座」大討論。一些市民表示震驚,一些市民說很痛心。這一事件讓公眾再一次將眼光對准了公共交通讓座問題、尊老愛幼道德問題。
男教師頭部、手臂布滿血跡,耳朵被咬破一塊,老人鼻部受擊流血,車廂地板上血跡斑斑。兩人被警方教育後釋放。
乘客因爭座在地鐵大打出手的並非孤例,北京、上海也有發生過。有「廣州地鐵3號線打架」,也有「上海1號線打架」、「北京兩六旬老人一號線地鐵因搶座打架」。參與者既有老人,也有年輕人,有男也有女。
7. 為什麼說北京地鐵打架丟人到國外了
3月2日,兩名男子在北京地鐵亦庄線上的一場斗毆被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環環(ID:huanqiu-com)注意到,文章標題用了「vicious」(殘忍的、惡毒的)一詞來形容此事,兩人斗毆的視頻也一並被公開,有海外網友評論稱「太可怕了!」「我點擊這篇文章是想看他們是否用『功夫』打架,他們是否『快如閃電』,但我有點失望....」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分歧在任何地方都有,總體來說,北京是個和諧安全的城市。」
不過,仍然有網友表示:「分歧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最好的解決方式是平靜下來溝通,總體來說,北京是個和諧而安全的城市。」
8. 在地鐵內毆打他人是構成哪種罪
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屬於輕微傷的按治版安案件處罰。
權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9. 10·7廣州地鐵打架事件的相關事件
調查發現,乘客因爭座在地鐵大打出手的並非孤例,北京、上海也有發生過。
在優酷網搜庫欄目輸入「地鐵打架」,結果將近80個。有「廣州地鐵3號線打架」,也有「上海1號線打架」、「北京兩六旬老人一號線地鐵因搶座打架」。參與者既有老人,也有年輕人,有男也有女。記者隨意點開「北京兩六旬老人一號線地鐵因搶座打架」視頻,發現打鬥更猛烈,不過,在眾人的拉勸下,二人最終平息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