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學生證買火車票有哪些規定政策
1、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購買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四次單程的學生票。
2、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學生票限於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座和動車組列車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卧時應當補收票價差額。
3、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4、學生證優惠乘車區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5、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1)鐵路學生票規定擴展閱讀
乘坐火車的注意事項:
火車票背面新版《乘車須知》將禁止攜帶物品描述得更加詳細。舊版寫明:「禁止攜帶危險品及違章物品進站、乘車。」新版則進一步說明:「不得攜帶危險品等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品、可能對其他旅客造成傷害的大件硬質物品、妨礙公共衛生以及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禁止攜帶物品的外延更加具體化。
新版《乘車須知》中出現了一個新的條款:「鐵路部門可能調整列車運行時刻,對已經購票的旅客將免費提供改簽、退票服務。」
全國火車票預售期調整為60天,旅客會在兩個月前購買火車票,但不能排除兩個月後乘車時,鐵路對運行圖進行微調,發車時刻、運行車站出現變化,出現這種情況,根據鐵路部門印刷在《乘車須知》上的承諾,旅客就可以免費進行退改簽車票了。
② 學生證買火車票規定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地,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在直達列車後換車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車的學生(其減價優待證上註明上車地點不為乘降所),可以在列車上售給全程學生票,並在減價優待證相當欄內,有列車長註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車」,加蓋名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7)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全價。
(8)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回家時,車票發售至其他地方旅遊觀光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發售學生票,由學校所在地車站和返程站售票時各加蓋依次站名戳以記錄售票次數。
(9)符合減價優待條件的學生無票乘車時,除補收票款外,同時應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蓋章,作為依次乘車次數。
(2)鐵路學生票規定擴展閱讀:
不能發售情況
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4.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
5.學生證優惠乘車期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
6.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
③ 學生票乘車時間規定是多少
火車學生票已經沒有乘車時間的規定了,根據鐵路部門的最新規定,學生購買學生票不再受每學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時間限制,但每學年依舊只能購買4次。
由於學生票的優惠額度並不相同,購買硬座車票可享受5折優惠,硬卧火車票可減去該車次硬座票的一半價格,購買軟卧票不享受優惠。購買動車組二等座車票可享7.5折優惠,商務座、一等座車票不享受優惠。
學生票的購買要去。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為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為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以上內容參考衡陽市政府——新規!購買火車學生票不再受時間限制
④ 火車學生票的打折規定
按照鐵路部門規定,學生證只能在寒暑假期間一年使用4次,這需要學生自己記著使用次數,如果超過4次,訂票過程中系統不會提示,但是在車站取票時會顯示無法取票,也不會提示原因。鐵路部門明文規定的學生票購買時段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和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
學生票限於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座和動車組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卧時,應當補收票價差額;動車組二等車票享受公布票價的7.5折優惠。
(4)鐵路學生票規定擴展閱讀:
購買學生票應在優惠乘車區間之內,且優惠乘車區間限於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此外,每年乘車次數限於四次單程。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符合購買學生票條件的旅客,乘車前應到車站指定售票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機辦理一次本人居民身份證件與學生優惠卡的核驗手續(需每學年乘車前辦理一次)。
通過核驗手續的旅客購票後可憑居民身份證件自助辦理實名制驗證和進出站檢票。在購買學生票時,如遇身份證件與優惠卡無法核驗綁定,在實名制驗證和進出站檢票時請走人工通道,辦理人工驗證和人工檢票。大學生首次購買學生票時,需要走人工通道進行驗證、檢票。
⑤ 火車票學生票區間規則
法律分析:火車票學生票區間是按學生票優惠區間中填寫的車站所在城市來算的,即按該站所屬地級及以上城市進行發售。如果學生減價優待證記載的車站是沒有快車或直通車停靠的車站時,離該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過減價優待證規定的區間)可以發售學生票。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二十條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四次單程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動車組列車只發售二等座車學生票,學生票為全價票的75%。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發售學生票時應以近徑路或換乘次數少的列車發售。下列情況不能發售學生票: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⑥ 學生票的規則是什麼
一、購買學生票要符合以下條件:
1、在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大、專院校(含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中、小學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親或母親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學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專學生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憑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和經學校注冊的學生證,新生憑學校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小學生憑學校書面證明。
4、在優惠乘車區間之內,且優惠乘車區間限於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
5、每學年乘車次數限於四次單程。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二、下列情況不能發售學生票:
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4、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
5、學生證優惠乘車區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
6、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
(6)鐵路學生票規定擴展閱讀:
一、資質核驗和進站
符合購買學生票條件的旅客,應到車站指定售票窗口或自動售/取票機辦理一次本人居民身份證件與學生優惠卡的核驗手續(學生票需每學年乘車前辦理一次),通過核驗手續的旅客購票後可憑居民身份證件自助辦理實名制驗證和進出站檢票,核驗手續應當在乘車前辦理。
鐵路工作人員有權在車站和列車核對其減價優惠(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