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鐵佔地國家每畝給補償多少錢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1)高鐵修路佔地補償標准擴展閱讀
有的地方政府也有相關賠償標准,例如磐安縣:
根據《杭溫高鐵(磐安段)征地補償和房屋拆遷安置實施辦法》
三、征地補償辦法
(一)征地補償標准
徵收耕地類(包括水田、旱地、園地、建設用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田埂)的片區綜合價:一級片區為4.4萬元/畝(其中水田、養殖水面、建設用地為5.0萬元/畝),二級片區為4.2萬元/畝,三級片區為4.0萬元/畝。
徵收非耕地類(包括林地、未利用地)的片區綜合價:一級片區為2.2萬元/畝,二級片區為2.1萬元/畝,三級片區為2.0萬元/畝。
(二)青苗補償費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標准
1.青苗費補償費:耕地類3000元/畝,非耕地類不進行補償。
2.經濟林、葯用林的補償標准見附件。成片花卉、景觀樹木等,經具有相關資質的價格認定機構評估後,酌情補償搬遷費用,搶種的不予補償。
3.墳墓搬遷補償費: 3000元/穴(含遷入公墓費用等);多穴合葬的墳墓,每小穴增加不超過300元,整體最高不超過1000元。
4.其他地面附著物、構築物,按照評估機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
(三)因工程建設需遷移的桿線及地下管道等設施按設計標准經評估審價後給予適當補償。遷移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沿線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配合。
Ⅱ 高鐵征地補償是多少
高鐵征地補償標准如下:
1、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Ⅲ 高鐵征地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於征地補償的項目是比較多的,並且因被徵收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以征地補償是有沒具體標準的,如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被徵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