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鐵路貨物運價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為正確體現國家的運價政策,確定國家鐵路(簡稱國鐵,以下同)及合資、地方鐵路涉及與國家鐵路辦理直通運輸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計算方法,特製定本規則。
第2條 《鐵路貨物運價規則》是計算國鐵貨物運輸費用的依據,承運人和托運人、收貨人必須遵守本規則的規定。
第3條 鐵路貨物運輸費用是對鐵路運輸企業所提供的各項生產服務消耗的補償,包括車站費用、運行費用、服務費用和額外佔用鐵路設備的費用等。
鐵路貨物運輸費用由鐵路運輸企業使用貨票和運費雜費收據核收。
第4條 國鐵營業線的貨物運輸,除軍事運輸(後付)、國際鐵路聯運過境運輸及其他鐵道部另有規定的貨物運輸費用外,都按本規則計算貨物運輸費用。
第5條 鐵路貨物運輸費用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准,應在車站營業場所公告。未經公告,不得實行。
第二章 貨物運輸費用的計算
第一節 計算貨物運輸費用的程序
第6條 計算貨物運輸費用的程序:
1.按《貨物運價里程錶》(附件四)計算出發站至到站的運價里程。
2.根據貨物運單上填寫的貨物名稱查找「鐵路貨物運輸品名分類與代碼表」(附件一)、《鐵路貨物運輸品名檢查表》(附件三),確定適用的運價號。
3.整車、零擔貨物按貨物適用的運價號,集裝箱貨物根據箱型、冷藏車貨物根據車種分別在「鐵路貨物運價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適用的運價率(即基價l和基價2,以下同)。
4.貨物適用的基價l加基價2與貨物的運價里程相乘之積後,再與按本規則確定的計費重量(集裝箱為箱數)相乘,計算出運費。
5.雜費按本規則的規定計算。
第二節 計算貨物運輸費用的基本條件
第7條 貨物運費的計費重量,整車貨物以噸為單位,噸以下四捨五入;零擔貨物以1O千克為單位,不足10千克進為1O千克;集裝箱貨物以箱為單位。
第8條 運價里程應根據《貨物運價里程錶》按照發站至到站間國鐵正式營業線最短徑路(與國家鐵路辦理直通的合資、地方鐵路和鐵路局臨管線到發的貨物也按發、到站間最短
徑路)計算,但《貨物運價里程錶》內或鐵道部規定有計費經路的,按規定的計費經路計算。運價里程不包括專用線、貨物支線的里程。通過輪渡時,應將規定的輪渡里程加入運價里程內計算。水陸聯運的貨物,應將換裝站至碼頭線的里程加入運價里程內計算。
下列情況發站在貨物運單內註明,運價里程按實際經由計算:
1.因貨物性質(如鮮活貨物、超限貨物等)必須繞路運輸時;
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非鐵路責任,托運人要求繞路運輸時;
3.屬於五定班列運輸的貨物,按班列經路運輸時。
承運後的貨物發生繞路運輸時,仍按貨物運單內記載的經路計算運輸費用。
實行統一運價的營業鐵路與特價營業鐵路直通運輸,運價里程分別計算。
第9條 押運人乘車費由發站按國鐵的運價里程(含辦理直通的鐵路局臨管線和工程臨管線)計算,通過合資、地方
鐵路的將其通過的合資、地方鐵路運價里程合並計入,在合資、地方鐵路到發的計算到合資、地方鐵路的分界站。
D型長大貨物車使用費、鐵路集裝箱使用費、貨車篷布使用費按發站至到站的運價里程(含與國鐵辦理直通運輸的合資、地方鐵路的運價里程)計算核收。
第10條 貨物運費按照承運貨物當日實行的運價率計算。雜費按照發生當日實行的費率核收。
一批或一項貨物,運價率適用兩種以上減成率計算運費
時,只適用其中較大的一種減成率;適用兩種以上加成率時,應將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為適用的加成率;同時適用加成率和減成率時,應以加成率和減成率相抵後的差額作為適
用的加(減)成率。
每項運費、雜費的尾數不足1角時按四捨五入處理。
各項雜費凡不滿一個計算單位,均按一個計算單位計算
(另定者除外)。
零擔貨物的起碼運費每批2.00元。
第三章 貨物運費
第一節 整車貨物運費
第11條 整車貨物除下列情況外,均按貨車標記載重量(簡稱標重,以下同。標重尾數不足1噸時四捨五入)計費。貨物重量超過標重時,按貨物重量計費。
1.使用礦石車、平車、砂石車,經鐵路局批准裝運「鐵路貨物運輸品名分類與代碼表」「01」、「0310」、「04」、「06」、「08l」和「14」類貨物按40噸計費,超過時按貨物重量計費。
2.表l所列貨車裝運貨物時,計費重量按表中規定計算,貨物重量超過規定計費重量的,按貨物重量計費。
3.使用自備冷板冷藏車裝運貨物時按50噸計費;使用自備機械冷藏車裝運貨物時按60噸計費;使用標重不足30噸的家畜車,計費重量按30噸計算;使用標重低於50噸、車輛換長小於1.5的自備罐車裝運貨物時按50噸計費(表l中明定的車種車型按第2項辦理)。
4.始發、中途均不加冰運輸的加冰冷藏車和代替其他貨車裝運非易腐貨物的鐵路冷藏車,均按冷藏車標重計費。
5.車輛換長超過1.5的貨車(D型長大貨物車除外)本條未明定計費重量的,按其超過部分以每米(不足1米的部分不計)摺合5噸與60噸相加之和計費。
6.米、准軌間換裝運輸的貨物,均按發站的原計費重量計費。
整車貨物規定計費重量表 表1
車 種 車 型 計 費 重 量(噸)
B6 B6N B6A B7
(加冰冷藏車) 38
BSY
(冷板冷藏車) 40
B18
(機械冷藏車) 32
B19
(機械冷藏車) 38
B20 B21
(機械冷藏車) 42
B10
(機械冷藏車) 44
B22 B23
(機械冷藏車) 48
B15E
(冷藏車改造車) 56
SQ1
(小汽車專用平車) 80
QD3
(凹底平車) 70
GY95S GY95 GH40 GY40
GH95/22 GY95/22
(石油液化氣罐車) 65
GY100S GY100
GY100-Ⅰ GY100-Ⅱ
(石油液化氣罐車) 70
第12條 承運人提供的D型長大貨物車的車輛標重大於托運人要求的貨車噸位時,經中鐵特貨運輸公司批准可根據實際使用車輛的標重減少計費重量,但減噸量最多不得超過60噸。
第13條按一批辦理的整車貨物,運價率不同時,按其
中高的運價率計費。
第14條 運輸超限貨物,發站應將超限貨物的等級在貨物運單內註明,按下列規定計費:
1.一級超限貨物:按運價率加50%;
2.二級超限貨物:按運價率加100%;
3.超級超限貨物:按運價率加150%。
對安裝超限貨物檢查架的車輛,不另收運費。
第15條 需要限速運行(不包括僅通過橋梁、隧道、出入站線限速運行)的貨物,按運價率加150%計費。
需要限速運行的超限貨物,只核收本條規定的加成運費,
不另核收超限貨物加成運費。
第16條 運輸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等級按下列規定計費:
1. 一級毒害品(劇毒品)按運價率加100%;
2.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易燃液體(代碼表02石油類除外)、一級易燃固體、一級自燃物品、一級遇濕易燃物品、一級氧化劑和過氧化物、二級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按運價率加50%。
第17條 超長、超限貨物使用游車時,游車運費按主車貨物的運價率和游車標重計費。利用游車裝運貨物,所裝貨物運價率高於主車貨物運價率時,按所裝貨物的運價率核收游車運費。
運輸超限貨物或需要限速運行的貨物使用游車時,游車
運費不加成。
兩批貨物共同使用游車時,游車運費各按主車貨物的運價率及游車標重的1/2計費。
D型長大貨物車運輸貨物需用隔離車時,隔離車不另核收運費。隔離車加裝貨物時,按所加裝貨物適用的運價率核收運費。
自輪運轉的軌道機械,以自備貨車或租用鐵路貨車作游車時,按整車7號運價率核收游車運費;以鐵路貨車作游車時,按整車6號運價率和游車標重核收游車運費。
第18條 站界內搬運的貨物,按實際運輸里程(不足1公里的尾數進整為1公里)和該貨物適用的運價率計算運費,不另收取送車費。
第19條 途中裝卸貨物,不論托運人、收貨人要求在途中裝卸地點的前方或後方貨運站辦理托運或領取手續,途中裝車按後方貨運站計算運價里程;途中卸車按前方貨運站計算運價里程,不另收取送車費。
第20條 整車分卸的貨物,按照發站至最終到站的運價里程計算全車運費和押運人乘車費;途中每分卸一次,另行核收分卸作業費80元(不包括卸車費)。
第二節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費
第21條 零擔貨物按貨物重量或貨物體積摺合重量擇大計費,即每立方米重量不足500千克的輕浮貨物,按每1立方米體積摺合重量500千克計算,但下列貨物除外:
1.本規則有規定計費重量的貨物(指裸裝貨物)按規定計費重量計費;
2.「鐵路貨物運輸品名分類與代碼表」列「童車」、「室內健身車」、「209其他鮮活貨物」、「9914搬家貨物、行李」、「9960特定集裝化運輸用具」等裸裝運輸時按貨物重量計費。
零擔貨物規定計費重量表 表2
順號 貨 物 名 稱 計費單位 規定計費重量
(千克)
1 組成的摩托車:
雙輪:
三輪(包括正、側帶斗的,不包括三輪汽車) 每輛
每輛 750
1 500
順號 貨 物 名 稱 計費單位 規定計費重量
(千克)
2 組成的機動車輛、拖斗車(單軸的拖斗車除外):
車身長度不滿3米;
車身長度3米以上,不滿5米;
車身長度5米以上,不滿7米;
車身長度7米以上
每輛
每輛
每輛
每輛
4 500
15 000
20 000
25 000
3 組成的自行車 每輛 100
4 輪椅,折疊式療養車 每(輛)件 60
5 牛、馬、騾、驢、駱駝 每頭 500
6 未裝容器的豬、羊、狗 每頭 100
7 靈柩、屍體 每具(個) 1 000
續上表
第22條 集裝箱貨物的運費按照使用的箱數和「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集裝箱運價率計算。
罐式集裝箱、其他鐵路專用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分別加30%、20%計算;標記總重量為30.480噸的通用20英尺集裝箱的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加20%計算,按規定對集裝箱總重限制在24噸以下的除外。
裝運一級毒害品(劇毒品)的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加100%計算;裝運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易燃液體(代碼表02石油類除外)、一級易燃固體、一級自燃物品、一級遇濕易燃物品、一級氧化劑和過氧化物、二級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加50%計算。
裝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按上述兩款規定適用兩種加成率時,只適用其中較大的一種加成率。
自備集裝箱空箱運價率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規定重箱運價率的40%計算。
承運人利用自備集裝箱回空捎運貨物,按集裝箱重箱適用的運價率計費,在貨物運單鐵路記載事項欄內註明,免收回空運費。
第23條 運價率不同的貨物在一個包裝內或按總重量托運時,按該批或該項貨物中高的運價率計費。
在貨物運單內分項填記重量的貨物,應分項計費,但運價率相同時,應合並計算。
第三節 托運人自備或租用鐵路機
車車輛運輸貨物的運費
第24條 托運人自備貨車或租用鐵路貨車(不論空重)用自備機車或租用鐵路機車牽引時,按照全部列車(包括機車、守車)的軸數與整車7號運價率計費。
托運人自備貨車或租用鐵路貨車裝運貨物用鐵路機車牽引,或鐵路貨車裝運貨物用該托運人機車牽引運輸時,按所裝貨物運價率減20%計費。
托運人的自備貨車或租用的鐵路貨車空車掛運時,按7號運價率計費。
第25條 自備或租用鐵路的客車、餐車、行李車、郵政車、專用工作車掛運於貨物列車時,空車按7號運價率加100%計費;裝運貨物時按其適用的運價率加l00%和標重計費。但換長1.5以下的專用工作車不裝貨物時不加成。
隨車人員按押運人乘車費收費。
第四節 貨物快運費、冷藏車運費
第26條
貨物快運費,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規定的該
批貨物適用運價率的30%計算核收。
第27條 使用鐵路加冰、機械冷藏車運輸的貨物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冷藏車運價率計費。使用鐵路冷板冷藏車運輸的貨物按加冰冷藏車運價率加20%計費。
使用鐵路機械冷藏車運輸,要求途中保持溫度-12℃(不含)以下的貨物,按機械冷藏車運價率加20%計費。
途中不需要加溫(或托運人自行加溫)或製冷的機械冷藏車按機械冷藏車運價率減20%計費
加冰冷藏車始發或途中不加冰運輸的,仍按冷藏車運價率計費。
自備冷藏車、隔熱車(即無冷源車)和代替其他貨車裝運非易腐貨物的鐵路冷藏車,均按所裝貨物適用的運價率計費。
第五節 自備貨車裝備物品及集裝
用具的回送費
第28條 托運人自備的貨車裝備物品(禽畜架、篷布支架、飼養用具、防寒棉被、糧谷擋板)、支柱等加固材料和運輸長大貨物用的貨物轉向架、活動式滑枕或滑台、貨物支架、座架及車鉤緩沖停止器,憑收貨人提出的特價運輸證明書回送時,不核收運費。
第29條 托運人自備的可折疊(拆解)的專用集裝箱、集裝籠、托盤、網路、貨車篷布,裝運卷鋼、帶鋼、鋼絲繩的座架、玻璃集裝架和爆炸品保險箱及貨車圍擋用具,憑收貨人提出的特價運輸證明書回送時,整車按2號、零擔按22號運價率計費。
2. 請教一下鐵路集裝箱運輸的安全
還有個問題
我看了不少鐵路集裝箱運輸安全的論文。。裡面都把影響安全內的因素分為人、物容、管理和環境這四個方面。。我也想這樣分,但是我論文的導師說,這樣劃分太普遍了,想讓我弄個新的劃分方式,再提取指標。。可我一直想不出來該怎樣去重新劃分,,有高手幫忙解答一下嗎
3. 誰能提供一下鐵路集裝箱運輸的基本知識
給你推薦一個網址,您可以自己看一下:
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集裝箱運輸是鐵路貨物運輸的一種方式。
《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是《鐵路貨物運輸規程》引伸的規則。在鐵路運輸集裝箱,承運人和托運人、收貨人均應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未規定的事項,應遵守《鐵路貨物運輸規程》及鐵道部公布的有關規定。
本規則的修改、解釋權屬鐵道部。鐵路局在不違反本規則的條件下,可制訂管內補充規定,報鐵道部備案。
第2條 在鐵路運輸的集裝箱,按箱型分為:1噸箱、5噸箱、10噸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20英尺以上的集裝箱稱為大型集裝箱。
按箱主分為:鐵路集裝箱和自備集裝箱。
按類型分為:通用集裝箱和專用集裝箱。
第3條 鐵路集裝箱是鐵道部所屬的集裝箱,自備集裝箱是托運人配置或租用的集裝箱。
用於國內鐵路運輸的自備集裝箱,應符合《自備集裝箱編號和標記塗刷規定》(附件一);用於國際間進出口運輸的國際集裝箱,應根據國際有關條約和協議的規定,經有關機構鑒定或認可,在箱體上有相應的標志。不符合規定的,不能按集裝箱辦理運輸。
第4條 周轉集裝箱是托運人投資製造的鐵路集裝箱。運量大而穩定或佔用集裝箱時間長的托運人可使用周轉集裝箱。
周轉集裝箱的投資製造和使用按《周轉集裝箱使用規定》(附件二)辦理。
第5條 集裝箱辦理站名和辦理自備大型集裝箱運輸專用線名在《貨物運價里程錶》中公布。
專用線所有人要求在專用線辦理自備集裝箱、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在專用線臨時到發自備集裝箱,應向車站提出申請,報鐵路局審批。
第6條 承運人和托運人對適箱貨物應採用集裝箱運輸,對《集裝箱適箱貨物品名表》(附件三)中規定的貨物,在發站有運用空箱時,必須使用集裝箱運輸。
第7條 集裝箱運輸應採用門到門運輸。托運人和收貨人可使用自有運力或委託運輸單位進行門到門運輸,承運人應提供便利條件。個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貨物可在站內裝箱和掏箱。
第8條 集裝箱集散站是設立在車站之外,具備庫場和裝卸、搬運設備的貨運代理企業。車站與集散站之間的關系是承運人與托運人的關系。
集裝箱集散站在庫場存留鐵路集裝箱、使用鐵路集裝箱進行整箱和拼箱運輸、進行公(水)鐵聯運的,車站應報請鐵路局同意,與其簽定協議,並派貨運人員參與管理。
辦理接取送達業務的運輸企業,應與車站簽定協議。
第二章 運輸基本條件
第9條 集裝箱在集裝箱辦理站間辦理運輸,自備集裝箱還可在經鐵路局批準的專用線發送或到達。
第10條 鐵路集裝箱和自備集裝箱不能按一批辦理托運。使用承運人提供的回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按鐵路集裝箱辦理。
第11條 下列貨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裝箱裝運:
1.易於污染和腐蝕箱體的貨物,如水泥、炭黑、化肥、鹽、油脂、生毛皮、牲骨、沒有襯墊的油漆等。
2.易於損壞箱體的貨物,如生鐵塊、廢鋼鐵、無包裝的鑄件和金屬塊等。
3.鮮活貨物(經鐵路局確定,在一定季節和一定區域內不易腐爛的貨物除外)。
4.危險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2條 托運的集裝箱每箱總重不得超過該集裝箱的標記總重。在對集裝箱總重有限制規定的辦理站間運輸時,不得超過限制的總重。
第13條 集裝箱不辦理軍事運輸。
第三章 托運、承運和交付
第14條 托運人托運集裝箱,應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過鐵路一輛貨車所能裝運的箱數,且集裝箱總重之和不得超過貨車的容許載重量。
使用自備集裝箱或要求在專用線卸車的,應在「托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記明「使用×噸自備箱」或「在××專用線卸車」。
第15條 托運人應使用箱體狀態良好的集裝箱。
使用鐵路集裝箱時,承運人應提供箱體狀態良好的集裝箱。托運人在使用前必須檢查箱體狀態,發現箱體狀態不良時,應要求更換,承運人應及時給予更換。
第16條 集裝箱的裝箱由托運人負責。裝箱時應碼放穩固,裝載均勻,充分利用箱內容積,不撞砸箱體。
集裝箱內單件貨物的重量超過100公斤時,應在貨物運單「托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
第17條 集裝箱由托運人進行施封。施封時左右箱門把鎖舌和把手須入座,在右側箱門把手鎖件施封孔施封鎖(環)一個。使用施封環施封時,應用10號或12號鐵線將箱門把手鎖件擰固並剪斷燕尾。5噸以上集裝箱必須使用施封鎖施封。托運的空集裝箱不施封。
特殊類型集裝箱的施封方法另行規定。
第18條 托運人施封後,應在貨物運單上逐箱填記集裝箱箱號(自備集裝箱應有箱主代號)和相應的施封號碼。貨物運單內填記不下時,填記在貨物運單背面。
已填記的施封號碼不得隨意更改,必須更改時,托運人應在更改處蓋章證明。
運託人接收集裝箱時,應核對集裝箱箱號和施封號碼。
第19條 托運人應在集裝箱門把手上拴掛一個貨簽(1噸集裝箱在箱頂吊環上加掛一個),貨簽上貨物名稱欄免填。拴掛前應撤除集裝箱上殘留的舊貨簽。
第20條 集裝箱箱體上除鐵道部另有規定的外,禁止張貼或塗寫任何標記和標志。
第21條 承運人對托運人確定的貨物重量和貨物品名應進行抽查。
發現集裝箱總重超過集裝箱標記總重時,應按規定核收違約金。發站發現時,在托運人對集裝箱減載後運輸。
需要開箱檢查貨物時,在發站應通知托運人到場;在到站應通知收貨人到場;無法約見托運人或收貨人時,應會同駐站公安檢查。托運人有違約責任時,應按規定向托運人或收貨人核收違約金和因檢查產生的作業費用。可繼續運輸的,車站應會同托運人或駐站公安補封,編制貨運記錄。
第22條 到站應在車站貨場(托運人要求在專用線卸車的在專用線)向貨物運單內所記載的收貨人交付集裝箱。因車站貨場能力限制,經鐵路局批准並有當地政府的文明規定,對超過免費留置期的集裝箱,承運人可委託指定單位代為保管,即移地保管。個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貨物不得移地保管。
第23條 集裝箱的掏箱由收貨人負責。掏空後應清掃干凈,撤除貨簽,關閉箱門。有污染的須洗刷干凈。
車站對交回的空箱應進行檢查,發現收貨人未清掃或未洗刷的,應在收貨人清掃或洗刷干凈後接收,或以收貨人責任委託清掃人員清掃洗刷。
第24條 收貨人領取托運人自備集裝箱時,自備集裝箱與貨物應一並領取。
10噸以下自備集裝箱需要回送時,收貨人應在車站交付集裝箱的當時填寫特價運輸證明書,記明箱號,經承運人簽證,30日內辦理托運,向原發站回送。承運人憑特價運輸證明書核收回空運費。
承運人可以利用回送的自備集裝箱(國際集裝箱另有規定)裝運貨物至回送的到站,免收回空運費。
第25條 承運人對托運的零星小件零擔貨物可拼箱運輸,按零擔貨物承運,並核收集裝箱使用費。
第四章 進出站和留置時間
第26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從車站搬出鐵路集裝箱時,須提出車站認可的證明。搬出的鐵路集裝箱應按時送回車站,並保證完好。
第27條 從車站搬出鐵路集裝箱時,承運人根據貨物運單填寫鐵路集裝箱出站單(格式一)兩聯。甲聯留車站存查;乙聯隨箱同行,作為出門憑證,並在集裝箱送回車站時,交還承運人。承運人收妥集裝箱並結清費用後,在還箱收據上加蓋車站戳記和經辦人章,交給托運人或收貨人。
第28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使用鐵路集裝箱超過下列免費留置期限,自超過之日起核收集裝箱延期使用費:
1.發送的集裝箱:站內裝箱時,應於承運人指定的進貨日期當日裝完;站外裝箱時,應於承運人指定的日期領取空箱,按指定的進貨日期進站。
2.到達的集裝箱應於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的次日(不能實行催領通知的為卸車次日)起算,2日內領取集裝箱。站內掏箱時,應於領取的當日內掏完;站外掏箱時,應於領取的次日內將該空箱或裝有指定當日進站貨物的該重箱送回。
集裝箱集散站存留的鐵路集裝箱免費留置時間,亦按上款規定計算。
第29條 集裝箱在車站存放超過下列免費暫存期限,自超過之日起核收貨物暫存費。
1.發送或回送的集裝箱應於承運人指定的進站日期當日進站完畢。
2.到達的集裝箱應於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的次日(不能實行催領通知的為卸車次日)起算,2日內領取集裝箱,並於領取的當日內掏完或將集裝箱搬出車站。
第30條 車站站長可以延長集裝箱在站內免費留置期限,當鐵路局按規定縮短免費暫存期限時,集裝箱的免費留置期限也作相應縮短。
第五章 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的交接
第31條 承運人與托運人或收貨人在車站貨場交接集裝箱時,重箱憑箱號、封印和箱體外狀,空箱憑箱號和箱體外狀。
箱號、施封號碼與貨物運單記載一致,施封有效,箱體沒有發生危及貨物安全的變形或損壞時,箱內貨物由托運人負責。
第32條 在專用線裝車或卸車的集裝箱,按下列規定辦理交接。
1.托運人組織裝車並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集裝箱,由車站與托運人或收貨人商定交接辦法。
2.承運人組織裝車並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集裝箱,到站應派員至卸車地點會同收貨人卸車,並按第31條規定辦理交接。
3.托運人組織裝車並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集裝箱,發站應派員至裝車地點按第31條規定辦理交接,並會同托運人裝車。
在專用鐵道裝車或卸車的集裝箱,車站與專用鐵道所有人商定交接方法。
第33條 發站在接收托運的重箱時,檢查發現箱號或封印內容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未按規定關閉箱門、擰固和施封,以及箱體損壞的,應由托運人改善後接收。
收貨人在接收集裝箱時,應按貨物運單核對箱號,檢查施封狀態,封印內容和箱體外狀。發現不符或有異狀時,應在接收當時向車站提出。
到站向收貨人交付重箱時,對封印脫落、失效、站名或號碼不符、箱體損壞危及貨物安全的集裝箱應向收貨人出具貨運記錄,並按記錄點交貨物。
第34條 在交接中發現鐵路集裝箱損壞,涉及托運人或收貨人責任時,由托運人或收貨人在集裝箱破損記錄(格式二)上簽認。發現自備集裝箱丟失或損壞時,承運人應編制貨運記錄。
鐵路集裝箱由於托運人或收貨人責任造成丟失、損壞及無法洗刷的污染時,應由托運人運或收貨人負責賠償。自備集裝箱由於承運人責任造成上述後果時,應由承運人負責賠償。賠償額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 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的附則
第37條 本規則由鐵道部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38條 本規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規則未盡事宜,按《鐵路貨物運輸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鐵道部前發《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鐵運〔1989〕82號)同時廢止。
5. 火車集裝箱運輸程序及運費
集裝箱分為兩種:
鐵路集裝箱:按箱型分為:1t、10t、20英尺箱40英尺。
自備集裝箱:分為通用集裝箱和專用集裝箱,按箱型分為:1t、10t、20英尺、40英尺箱。
集裝箱貨物運輸費用的計算
集裝箱貨物運費,「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貨物適用的集裝箱基價1與集裝箱箱數相乘,計算出發到運費;集裝箱基價2與貨物的運價里程相乘之積再與集裝箱箱數相乘算出運行運費。計算公式:
集裝箱運費=基價1×箱數+基價2×運價里程×箱數
1.運價率
(1)按《鐵路貨物運價規則》附件二中「鐵路貨物運價率表」的運價率計算。
(2)企業自備集裝箱空箱運價率按其適用重箱運價率的40%計算。
(3)承運人利用自備集裝箱回空捎運貨物,在貨物運單鐵路記載事項欄內註明。免收回空運費。
(4)罐式集裝箱、其他鐵路專用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分別加30%、20%計算;標記總重為30.480噸的通用20英尺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加20%計算,按規定對集裝箱總重限制在24噸以下的除外。
裝運一級毒害品(劇毒品)的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加100%計算;裝運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易燃液體(代碼表02石油類除外)、一級易燃固體、一級自燃物品、一級遇濕易燃物品、一級氧化劑和過氧化物、二級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集裝箱按「鐵路貨物運價率表」中規定的運價率加50%計算。
裝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按上述兩款規定適用兩種加成率時,只適用其中較大的一種加成率。
2.計費重量。按使用集裝箱的箱數作為計費重量。
3.一箱多批,每批分別按零擔計費,若鐵路拼箱,還應核收每10kg0.20元的拼箱費。
4.集裝箱使用費及延期使用費。
(1)凡使用鐵路集裝箱運輸貨物,除核收運費外,都要根據《鐵路貨物運價規則》表3「鐵路 貨運營運雜費費率表」按箱型、箱數和運價里程核收使用費。
(2)使用鐵路危險品專用集裝箱裝運貨物時,集裝箱使用費加20%核收。
(3)使用鐵路集裝箱超過免費留置期限,自超過之日起按《鐵路貨物運價規則》表4「延期使用運輸設備,違約及委託服務雜費費率表」核收集裝箱延期使用費。
6. 集裝箱運輸有哪些要求
集裝箱運輸組織 (一)集裝箱貨源組織 l、集裝箱貨源 集裝箱的適箱貸源,根據國家《關於發展我國集裝箱運輸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的適箱貨為12個品類,即交炮、儀器、小型機械'玻璃陶瓷、工藝品;印刷品及紙張、醫葯、煙酒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針紡織品和小五金等雜貨、貴重、易碎、怕濕的貨物均屬於集裝箱運輸貨物、集裝箱貨源從運輸組織上分為整箱貨和拼箱貨兩類。整箱貨是指發貨人需單獨使用一個集裝箱的貨物,整箱貨是由發貨人負責裝箱t計數並施封。拼箱貨是指兩個以上發貨人貨物拼裝在一個集裝箱內的貨物,拼箱貨的裝卸作業由承運人或有關運輸代理部門負責。 2、日常貨源組織工作 做好日常貨源的組織工作,對於組織合理運輸,充分利用現有設備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日常貨源組織對於貨物的品種、數量、流向、時間上都有著一定的要求。對於不'同品種的貨物要詳細了解其尺寸、外形、重量和需要的集裝箱類型及數量等;在流向上要提出貨物到站、港、以便組織拼裝貨;在時間上按照運輸作業的需要進行貨源的組織工作.日常資源組織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又十分細致的工作,要產、運、銷共同配合完成。 (二)集裝箱運輸工作組織 集裝箱運輸組織作,可以分為發送作業、中轉作業和交付作業宣部分,以鐵路集裝箱運輸組織工作為例: 1、發送作業 是指在發站裝運之前各項貨運作業,包括集裝箱承運前的組織工作和承運後至裝運前的作業。具體包括貨主要明確使用集裝箱運輸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如必須在指定的集裝箱辦理站,按:站內規定承運日期辦理:辦理站受理、審核、裝箱等。 2、中轉作業 集裝箱運輸除了由發站至到站的形式外,還有一部分集裝箱還要經過中轉才能至到站。中轉站的任務是負責將到達中轉站的集裝箱迅速按去向、到站重新配裝繼續發往到站。 3、交付作業 是指裝運集裝箱的貨車到貨場後需要辦理的卸車和向貨主辦理交付手續等工作,具體包括卸車作業,交付作業,鐵路貨運員根據車站的卸車計劃及時按排貨位、核對運單、貨票、裝載清單與集裝箱箱號、印封號是否*致、需要逐箱檢查,卸車;完畢後填寫到達記錄/最後,由貨運室通知發貨人。,門到門的集裝箱由鐵路貨運員與收貨人代理共同核對箱號,檢查箱體封印,確認無誤後,填發門到門運輸作業單,並在作業單上簽收。 (三)集裝箱聯運 集裝箱運輸展現代化發展的必然產物,集裝箱運輸的發展又必須進行集裝箱的聯運,單獨靠一種運輸方式開展集裝箱運輸已經不能充分發揮集裝箱運輸的優越性,達不到頂期的效果。因此,組織鐵路"、水運、公路多種運輸的集裝箱聯運已成為現代化運輸的必然產物,當今"集裝箱運輸被稱為海陸空的主體運輸,已由國內聯運發展到國際聯運,由在一個國家內的不同運輸方式中進行,發展到幾個國家甚至洲際范圍內進行。集裝箱聯運就是通過各種運輸方式主管部門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而完成運輸的全過程。 [編輯] 集裝箱運輸中的責任劃分[1] 托運人在集裝箱運輸中應有的責任是不完全同於傳統海運方面的。拼箱貨托運人的責任與傳統海運相同。整箱貨托運人的責任不同於傳統運輸的有: ①應保證所報貨運資料的正確和完整; ②承運人有權核對箱內所裝貨物,因核對而發生的費用,由托運人承擔; ③海關或其他權力機關開箱檢查,其費用和由此發生的貨損貨差,由托運人承擔; ④如集裝箱貨不滿,或是墊襯不良、積載不當,或是裝了不適於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因此而引起的貨損、貨差,概由托運人負責; ⑤如使用了托運人自有的不適航的集裝箱,所引起的貨損事故應由托運人負責,若使用承運人集裝箱及設備,其間造成了第三者財產或生命的損害,應由托運人負責賠償。 責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是集裝箱運輸中發生貨損貨差,承運人應承擔的最高賠償額。拼箱貨的責任限制與傳統運輸相同。整箱貨的賠償參照目前國際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單上沒有列明箱內所裝貨物的件數,每箱作為一個理賠計算單位;如提單上列明箱內載貨件數的,仍按件數計算;如果貨物的損壞和滅失不屬海運過程,而是在內陸運輸中發生的,則按陸上運輸最高賠償額辦理;如集裝箱是由托運人所有或提供的,遇有滅失或損壞,且其責任確屬承運人應承擔者,亦應視做一個理賠計算單位。 [編輯] 集裝箱運輸貨物交接方式[1] 集裝箱運輸中,整箱貨和拼箱貨在船貨雙方之間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幾種: (1)門到門(DoortoDoor):由托運人負責裝載的集裝箱,在其貨倉或工廠倉庫交承運人驗收後,由承運人負責全程運輸,直到收貨人的貨倉或工廠倉庫交箱為止。這種全程連線運輸,稱為「門到門」運輸。 (2)門到場(DoortoCY):由發貨人貨倉或工廠倉庫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 (3)門到站(DoortoCFS):由發貨人貨倉或工廠倉庫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裝箱貨運站。 (4)場到門(CYtoDoor):由起運地或裝箱港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至收貨人的貨倉或工廠倉庫。 (5)場到場(CYtoCY):由起運地或裝箱港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 (6)場到站(CYtoCFS):由起運地或裝箱港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裝箱貨運站。 (7)站到門(CFStoDoor):由起運地或裝箱港的集裝箱貨運站至收貨人的貨倉或工廠倉庫。 (8)站到場(CFStoCY):由起運地或裝箱港的集裝箱貨運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 (9)站到站(CFStoCFS):由起運地或裝箱港的集裝箱貨運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裝箱貨運站。
7. 鐵路集裝箱堆場作業規則是什麼
堆場作業規范
1 目的 為了加強堆場管理,保證木材質量,滿足生產需要,降低木材收購和儲存成本,制訂本作業規范。
2 范圍 適用於木材進場、儲存、出場全過程。
3 作業說明
3.1 木材進場
3.1.1 一般規定
3.1.1.1 進場前登記工作 堆場管理員須在門衛室簽名登記後,運輸木材的車輛方能進廠,同時司機須簽名登記車牌號碼、入廠時間、木材名稱。堆場管理員不在場,車輛不得進廠過磅。
3.1.1.2 木材質量檢驗工作 堆場管理員須按《木材收購作業規范》認真初檢,填寫《電子磅碼單》和《木材收購單》並通知實驗室取樣檢驗。
3.1.1.3 檢驗合格的,開具一式四聯的《木材收購單》。
3.1.1.4經檢驗不合格的,應先與貨主協商具體處理意見並報資源部審批。
3.1.1.5 對讓步接收的木材,堆場管理員須認真審核《讓步處理申請》,經確認無誤後方可給予收購,並開具一式四聯的《木材收購單》。
3.1.2 木材運輸證檢查工作
3.1.2.1 檢查運輸證是否過期、跨區,原則上應一車一證。
3.1.2.2 收購木材的數量多於運輸證准運數量時,多出部分作無證收購處理。
3.1.2.3 運輸證准運數量多於收購數量時,餘量僅當天有效,不能留至隔日使用。
3.1.2.4 運輸證須月終報送資源部。
3.1.3 過磅計量
3.1.3.1 過磅時,堆場管理員須在場監磅,否則過磅無效。
3.1.3.2 過磅時,司磅員須檢查車上是否有人(包括司機),如有發現,扣罰當車木材300kg。
3.1.3.3 司磅員須把木材名稱、司機姓名、車牌號碼輸入計算機,列印出一式四聯的《電子磅碼單》,同時堆場管理員、司磅員在磅碼單上簽名確認。一聯交堆場管理員據以填制《木材收購單》,一聯粘貼在《木材收購單》上交貨主,一聯交值班室,一聯留存。
3.1.3.4 堆場管理員根據列印出的《電子磅碼單》填制一式四聯的《木材收購單》,列明貨主名稱、木材名稱、木材凈重、扣除數量、實際結算數量、車牌號碼、運輸證號、准運數量,同時簽名確認。一聯交貨主,一聯交堆場記帳員據以記帳,一聯交資源部,一聯留存備查。
剩餘67%未讀
優
8. 合同法,鐵路法以及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中對於承運人免責如何界定
你是想找集裝箱,還是想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