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鐵路調車組幾班倒制度,是依據什麼而規定的
樓下扯淡,調車組是車務運轉系統,運轉系統都是四班倒,對於版業務量特別特別小的權,才會是3班倒或者2班倒,要麼該站要站改,要麼就是要做其他調整才會,另外鐵路上有種東西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叫做「領規」的東西,這玩意兒,盡管不合理領導說什麼就是什麼,你又沒辦法改變,還不是只有服從。
B. 鐵路倒班制
工種不一樣,你指哪個部門哪個工種
C. 我是在鐵路工作實行三班倒工作,工作時間如何制定
應該會是四班三倒或者三班三倒在或者三班兩道,按照八小時計算,多餘時間按延時計算加班工資150%。
D. 鐵路改職難嗎
你可以抄先找用人車間的襲領導談一下,表達出你想去他們那裡的意思,如果他同意接收,你就寫份申請,讓他遞交單位勞動人事部門。等人事部門下令後,就可以正式辦理了。
不過看你說的,你現在屬於車務段,你想要調動到車輛段去,是這樣嗎?兩個單位之間調動就比較困難了。沒有很硬的關系在一般情況下是調不了的。除非是單位有些變動,類似於車務和車輛相關職能車間合並的時候才有可能。
E. 明年的鐵路改革對鐵路職工有什麼影響
短期內沒有影響。 鐵路部被一分為二。
一個是鐵路總局(據說是副部級)屬於交通部。行使行政權力。
一個應該是鐵路集團總公司(據說是正部級)屬於國資委! 作為職工,肯定是屬於鐵路集團總公司管轄! 但是上面改革再到鐵路局改革,再到站段改革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5)鐵路改班制擴展閱讀:
全國的18家鐵路局當中,至少已經有7家鐵路局對外公開了鐵路改革的進展情況。鐵路改革並不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日前國務院就鐵路改革問題已經成立了鐵路改革小組,這是一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牽頭,對原有鐵路體制進行全方位改革方案進行研究的組織。而且鐵路改革的過程都是根據國務院相關要求而進行的,由鐵道部研究並且提出改革的具體方案,並且上報給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以及交通運輸部門等進行深入討論研究之後,提出最終的修改意見,上報給國務院。
鐵路改革的前提是鐵路一張網,也就是說堅持中鐵公司對於鐵路運輸的統一調度和統一指揮。盡管原來的鐵道部改革為了鐵路總公司,但是改革之後,將仍然保持總公司和鐵路局以及基層站段這三級的管理架構。不管哪一個環節,都是以承擔社會責任作為主要的工作目的,實現鐵路運輸整體效益的最大化和整體效率的提升,這是鐵路改革的初衷,也是最終的歸宿。
2018年的鐵路改革還有一個比較值得關注的地方,就是原來的鐵路局將改製成為中鐵總獨資公司,同時也會變更鐵路局的名稱,具體的名稱還在商議過程當中,可能會根據不同地方情況,因地制宜採取不同的名稱。
《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策解讀中國政府網
烏克蘭基礎設施部宣布進行大規模鐵路改革
F. 鐵道部改制後,鐵路局怎麼改
組建國家鐵路局。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決定,其中為推動鐵路建設和運營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障鐵路運營秩序和安全,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將鐵道部擬訂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統籌規劃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發展,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負責擬訂鐵路技術標准,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等。
2014年1月6日,國家鐵路局正式揭牌並開通官方網站。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和國家鐵路局局長陸東福一同為網站揭牌。
此外,中央編辦批復國家鐵路局,同意設立國家鐵路局信息中心、國家鐵路局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等7家事業單位,國家鐵路局正式啟動事業單位重組設立工作。
G. 鐵路倒班制在家休班的職工不給加班合法嗎
到班制度大家都是存在著,在家休息肯定不給加班費,如果休息和上班都一樣拿工資的話,那還需要制度控制嗎?如果存在年假的話,如果在家休息,那基本工資給加班費也是不給的。
H. 請問鐵路職工如何改職
鐵路職工如果想要改職,首先需要向所屬基層單位黨組織匯報,特別是黨支部書記匯報自版己的實際困難,權在得到基層單位黨組織同意後,向單位勞資部門書面匯報,匯報自己自己的想法和自己的實際困難,通過單位勞資部門上單位黨委會,會議討論通過後就可以改職了。關鍵是自己的生病證明,有這證明才能好進行上述的事項。
I. 鐵路工務段倒班制合理么
應該向單位提出這個問題,這算是風險隱患。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詳細算一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理論上應該每月不超過20.83×8=166.64,但是,應該的事多了。
向領導提出這個問題吧,合理調休一下,超勞本身就是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