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坐高鐵哪些葯品不能帶
坐高鐵精神和麻醉葯品不可以帶,如果要攜帶應提出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運輸證明。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中規定:
第六十四條 下列物品應提供的運輸證明為:
1、托運金銀珠寶、貨幣證券應提供中國人民銀行的正式文件或當地鐵路公安局(處)或公安分局(分處)的免檢證明。
2、托運槍支應提出運往地市(縣)公安局的運輸證明。
3、托運警犬應提出公安部門的書面證明;國家法律保護的野生動物應提出國家林業主管部門的運輸證明。
4、托運免檢物品應提出當地鐵路公安局(處)、公安分局(分處)的免檢證明。
5、托運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提供主管部門的運輸證明。如精神和麻醉葯品應提出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運輸證明。
6、托運動、植物時應提出動、植物檢疫證明。辦理時,將檢疫證明的二聯附在運輸報單上以便運輸過程中查驗。
7、托運Ⅰ級或輻射水平H≤1mrem/h的Ⅱ級放射性同位素時(氣體放射性物質除外),應提出經鐵路衛生防疫部門核查簽發的「鐵路運輸放射性物品包裝件表面污染及輻射水平檢查證明書」,包裝件表面放射性污染及其內容物的放射性活度均不得超過《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表1與表2規定的限值。
一批或一輛行李車內裝載的件數不得超過20件,每件重量不得超過50千克,並不得與感光材料以及活動物配裝,與食品配裝需要隔開2米以上的距離。
8、托運油樣箱時,必須使用鐵路規定的專用油樣箱並提出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簽發的油樣箱使用證。到站後由收貨人直接到行李車提取。
(1)坐高鐵能帶葯嗎擴展閱讀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中規定:
第五十條 對旅客隨身攜帶品應動員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並做到平穩牢固,不妨礙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對旅客按《客規》規定攜帶少量帶有危險性質的物品或佩帶槍支、子彈乘車時,應告之妥善保管,避免發生意外。
第五十一條 發現旅客違章攜帶物品(包括幾人同時攜帶一件超重或超大物品)時,在車站,應拒絕進站或動員旅客辦理托運;對已帶入車內的,應補收運費,妥善安排,必要時可放入行李車內。
對已帶入車內的貓、狗、猴等寵物,應安排在列車通過台由旅客自己照看,寵物發生意外或傷害其他旅客時,由攜帶者負責。
第五十二條 對違章攜帶的物品補收運費時,一律填寫客運運價雜費收據,註明日期、發到站、車次、事由、件數、重量。具體處理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區別不同的違章情況,妥善處理。對攜帶品超重不足5千克時,應免收運費。
② 坐高鐵能帶輸液用液體葯以!嗎
回答如下:
可以的,輸液用液體葯不屬於違禁物品。
③ 乘坐高鐵可以帶這些葯品嗎
可以,這三種物品不是易燃品,坐高鐵不要帶易燃品,鐵器,活畜之類,其它物品可以帶。
④ 高鐵帶葯過安檢有什麼限制嗎
高鐵帶要過安檢並沒有什麼限制,如果你帶的只是一些常規的葯物的話,高鐵是沒有什麼要求的。
⑤ 高鐵車上可以攜帶液體葯品嗎
高鐵車上可以攜帶液體葯品,液體葯品不是易燃液體,因此可以帶上高鐵。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中規定:
第四條 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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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中規定:
第五十條對旅客隨身攜帶品應動員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並做到平穩牢固,不妨礙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對旅客按《客規》規定攜帶少量帶有危險性質的物品或佩帶槍支、子彈乘車時,應告之妥善保管,避免發生意外。
第五十一條發現旅客違章攜帶物品(包括幾人同時攜帶一件超重或超大物品)時,在車站,應拒絕進站或動員旅客辦理托運;對已帶入車內的,應補收運費,妥善安排,必要時可放入行李車內。
對已帶入車內的貓、狗、猴等寵物,應安排在列車通過台由旅客自己照看,寵物發生意外或傷害其他旅客時,由攜帶者負責。
第五十二條對違章攜帶的物品補收運費時,一律填寫客運運價雜費收據,註明日期、發到站、車次、事由、件數、重量。具體處理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區別不同的違章情況,妥善處理。對攜帶品超重不足5千克時,應免收運費。
第五十三條 三等及其以上車站應設攜帶品暫存處。暫存處應公布收費標准和注意事項。暫存物品需包裝良好,箱袋必須加鎖,包裝不良的,不予存放。辦理暫存手續時,必須填寫暫存票,註明品名、包裝、日期、件數等。提取時還應註明提取日期、寄存日數和核收款額,並在暫存票乙票上加蓋戳記後交給旅客。暫存票應按順號裝訂,保管一年。
第五十四條客流量較大的車站應開展旅客攜帶品搬運業務。搬運員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戴標志。搬運車輛應有明顯標記,易於識別。收費時應給旅客收費憑證,搬運服務不得違反鐵路規章。車站對非車站人員進站經營搬運業務的應予以制止和清理。
⑥ 坐高鐵那些葯品不能帶
普通葯物都可以攜帶。如果不可以安檢就會給你拿出來先放車站,回來了再去拿就可以內了。一般都可以帶
一,容 旅客攜帶品免費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費兒童)10公斤,外交人員35公斤。攜帶品的長度和體積要適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並不妨礙其它旅客乘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相加的總和),最在不許超過160厘米;扁擔、標桿、塔尺等桿形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厘米。
二, 凡是危險品(雷管、炸葯、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
⑦ 高鐵上可以帶中葯嗎
可以帶,不屬於禁止攜帶的物品。
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五十二條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葯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
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攜帶下列物品:
1.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4.初生雛20隻。
第五十三條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毀的危險品應就地銷毀,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7)坐高鐵能帶葯嗎擴展閱讀
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