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鐵路沿線為什麼要強制栽樹
主要是為了隔音,防塵,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路基下土壤條件,改善局部小氣候,作為土地使用許可權的標記,也能改善環境體現企業和諧發展
⑵ 鐵路部門可以隨便砍伐農民鐵路旁的樹木嗎
看這棵樹在什麼地方,如果對鐵路的運行有影響,那就要砍掉。
第十條 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不少於8米;
(二)城市郊區,不少於10米
(三) 村鎮居民居住區,不少於12米;
(四)其他地區,不少於15米。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具體范圍,由鐵路管理機構提出方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劃定。鐵路用地能滿足前款要求的,由鐵路管理機構在鐵路用地范圍內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與公路建築控制區、河道管理范圍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重疊的,由鐵路管理機構和公路管理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後,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邊界設立標樁,並根據需要設置圍牆、柵欄等防護設施。
企業或者單位內部的專用鐵路需要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參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劃定。
第十一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除必要的鐵路施工、作業、搶險活動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築物、構築物;
(二)取土、挖砂、挖溝
(三)采空作業;
(四)堆放、懸掛物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排水,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質。
⑶ 國家基本農田可以種樹嗎
不可以。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十條第二款,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周邊的耕地,應當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退耕還林、還牧、還湖的耕地,不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3)鐵路沿線栽樹擴展閱讀
永久基本農田即對基本農田實行永久性保護,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農田」即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是指中國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農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農田中挑選的一定比例的優質基本農田,也不是永遠不能佔用的基本農田。現在的永久基本農田就是我們常說的基本農田。加上「永久」兩字,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高度重視,體現的是嚴格保護的態度。
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和管護,必須採取行政、法律、經濟、技術等綜合手段,加強管理,以實現永久基本農田的質量、數量、生態等全方面管護。 2020年,永久基本農田不少於15.46億畝。
⑷ 樹有什麼好處
植樹的四大好處
1.樹木能調節氣候,保持生態平衡.樹木通過光合作用,吸進二氧化碳,吐出氧氣,使空氣清潔,新鮮.一畝樹林放出的氧氣夠65人呼吸.
2.樹能防風固沙,涵養水土,還能吸收各種粉塵,一畝樹林一年可吸收各種粉塵20—60噸.
3.樹林能減少噪音污染.40米寬的林帶可減弱噪音10—15分貝.
4.樹木的分泌物能殺死細菌.空地每立方米空氣中有3,4萬個細菌,森林裡只有3,4百個.
植樹造林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國家還專門規定了在三月十二日這天為植樹節。植樹造林對我們的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好處。
植樹造林可以凈化空氣、美化環境、綠化祖國等,它還能製造氧氣供人們吸收,吸進人們呼出的二氧化碳。如果不大量的植樹造林,那麼地球上的氧氣,就很難滿足人類和各種生物的需求。
植樹造林還可以減少噪音。噪音的污染對人類的生活、學習、工作、休息等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可以說是人們的「敵人」。因此我們更要重視植樹造林。噪音還可以使人類在長期的生活中聽力減弱、耳聾、變傻,心臟、血壓、神經等出現異常。甚至,還能讓人在長期的噪音煎熬下死亡。這樣植樹造林就能使噪音減小四、五倍。
植樹造林不僅對於人類的生存具有十分重要的環境效益,而且對於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具有巨大的經濟效益。
人類對自然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是造成生態失衡的主要原因。亂砍濫伐、毀林開荒、過度放牧等,會破壞森林和草場,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使沙塵暴頻繁出現。不合理的開發、佔用土地,使耕地面積日益減少。
植樹造林在維護生態平衡中起著重要作用,具有製造氧氣、凈化空氣、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防風固沙、消除噪音等功能。現在,我們了解了植樹造林這么多的好處,我們就更要自覺履行植樹造林的義務,為創造我們美好的家園奠定基礎。
⑸ 中國的屈辱歷史200字,跪求求求
先,這兩次鴉片戰爭,有相似之處,可把它們進行比較、分析,找出它們的異同點。
兩次戰爭爆發的根本原因,是所謂的西方文明國家的侵略擴張。第一次,是英國迫切需要對外奪取商品銷售市場和原料產地從而獲得賤買貴賣的特權;第二次是英、法、美等國,想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擴大侵略權益,並使之合法化。所謂戰爭的導火線,僅是發動戰爭的借口。基於此,可廓清這一特定歷史現象所反映的本質問題。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借口,是中國的禁煙運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借口是「亞羅號事件」和「馬神甫事件」。試想,當時如果沒有禁煙運動 ,沒有兩起事件的發生,它們就會偃旗息鼓嗎?否。它們依然會尋找另外的借口發動戰爭。因為它們早已選中中國作為其侵略對象,蓄謀已久,戰爭遲早要爆發。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在教學中啟發學生透過歷史的表面現象,認清侵略者的本質和狡詐手段,區別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發展進程的特點,從而提高學生鑒別事物的能力,這是歷史教學應遵循的原則之一。
在這兩次反侵略戰爭中,我們試比較一下清政府、愛國官兵和中國人民各持什麼態度,就很容易看出清政府的喪權辱國和人民大眾的英勇不屈。如: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內:道光帝驚恐萬分,派琦善到廣州與英軍談判,琦善妥協,奕山投降,牛鑒臨陣脫逃,後來簽訂了屈辱的中英《南京條約》、中美《望廈條約》、 中法《黃浦條約》。愛國官兵和廣大人民:三元里人民抗英,關天培、葛雲飛、陳化成等英勇犧牲。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不作認真的戰爭准備,完全寄希望於俄美兩國「調停」。當英法聯軍攻佔天津後,咸豐帝逃往承德避暑山莊,最終簽訂了《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璦琿條約》等。與此相對照的是,南海、番禺兩縣幾萬人民成立團練局,抵抗侵略;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開炮打擊入侵者,大沽人民冒著槍林彈雨,給戰士送餅送面。
⑹ 植樹節將至,請問在上海何處可以植樹
(1987年1月8日上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1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1995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200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本市的植樹造林綠化工作,加強樹(林)木、綠(林)地建設和管理,保護和改善城鄉生態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指的綠(林)地包括:
(一)公園、植物園、動物園、陵園以及風景游覽區、自然保護區、道路、廣場等處的公共綠地;
(二)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以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居住區內的專用綠地;
(三)鐵路、公路、海塘、江堤、河道沿線以及水閘管理區和農田中用於防護目的的綠(林)地;
(四)林場、苗圃、花圃、草圃以及用於綠化、林業科研等生產用地;
(五)城鎮和鄉村的其他綠(林)地。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植樹造林綠化工作,制定綠化分解責任指標和年度實施計劃,實行植樹造林綠化任期目標責任制。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綠化分解責任指標,制定年度實施計劃,負責本轄區內植樹造林綠化建設的實施,實行植樹造林綠化任期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 本市植樹造林綠化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市、區(縣)、街道(鎮、鄉)分級負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體制:
(一)市和區(縣)、街道(鎮、鄉)綠化委員會負責宣傳、組織、監督、推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和群眾性綠化工作。
(二)市綠化管理局是本市綠化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化地區、獨立工業區、開發區、公園和專用綠地的綠化行政管理工作。區(縣)綠化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內綠化的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受市綠化管理局領導(以下市綠化管理局和區(縣)綠化管理部門同時表述時簡稱綠化管理部門)。綠化管理部門所屬的綠化監督檢查機構依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三)市農林局是本市林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除市綠化管理局管理以外地區的林木、林地的行政管理工作。區(縣)林業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內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受市農林局領導(以下市農林局和區(縣)林業管理部門同時表述時簡稱林業管理部門)。
(四)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和協助綠化、林業管理部門實施本條例。
第五條 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以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均有植樹造林綠化和養護樹(林)木、綠(林)地的義務,應當參加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完成區(縣)分配的植樹造林綠化和養護任務。
第六條 本市加強綠化科學研究,提倡植物多樣性,優化植物配置,鼓勵培育、選育與引進適應本市自然條件的植物新品種,推廣生物防治病蟲害技術和先進技術設備,促進綠化科技成果的轉化。
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植物的檢疫工作,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險性病、蟲、雜草的傳播蔓延。
第七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對植樹造林綠化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 市綠化管理局、市農林局應當編制綠(林)地系統規劃,經市規劃局綜合平衡後,納入全市總體規劃,與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綠(林)地系統規劃,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本轄區的綠(林)地詳細規劃,按照詳細規劃的報批規定報批,並報市綠化管理局或者市農林局備案。
市或者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綠化、林業管理部門對已建成的綠(林)地,規劃確定的公園用地、楔形綠地、外環線綠帶,以及城市主要道路、鐵路、公路、江堤、河道(湖泊)、海塘沿線的綠(林)地劃定規劃綠線。
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規劃綠線。不得在規劃綠線內新建、擴建建築物、構築物。
第九條 城市規劃中的綠(林)地,不得任意改變;確需改變的,應當徵得市綠化管理局或者市農林局同意,並落實新的規劃綠(林)地後,按照規劃審批許可權一並報批。改變規劃不得減少本地段內規劃綠(林)地的總量。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公路時,綠化配套方案應當由綠化、林業管理部門審定。
設計道路、公路時,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准預留行道樹、護路林的種植位置。新建、改建和擴建道路、公路時,應當種植行道樹、護路林。立交橋、高架道路下腹地,道路中間隔離帶適宜綠化的,應當綠化。
農村河、溝、渠、路兩側,應當因地制宜營造農田林網,具體標准由區(縣)人民政府規定;市區河道兩側應當綠化,具體標准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條 農村的植樹造林綠化,由各鎮(鄉)、村根據植樹造林綠化規劃組織實施。
農場的防護林,應當根據植樹造林綠化規劃的要求進行設計,由各農場負責營造和養護。
鐵路、公路、海塘、江堤、縣級以上河道的沿線和水閘管理區的植樹造林綠化,根據市統一規劃要求,分別由所轄范圍的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和養護。
部隊營區內的植樹造林綠化,由所駐部隊負責建設和養護;部隊駐地所在地的林場、農場、海塘和鄉、村土地范圍內的原有林木,由部隊負責養護。
公共綠地由綠化管理部門負責建設或者組織建設,由建設單位負責養護或者落實養護責任單位;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的公共綠地,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或者管理單位按照規劃負責建設,由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會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或者管理單位落實養護責任單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招標投標條件的公共綠地養護,應當實行招標投標制度。
居住區的綠化,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物業管理企業負責養護,經費由房屋產權所有人承擔;房屋產權權屬交叉地區的綠化,由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養護。
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以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制訂綠化計劃,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樹、栽花、鋪草,因地制宜地發展多種形式的綠化,提高綠化覆蓋率。
第十一條 一切建設項目的綠(林)地面積佔用地總面積的比例,應當達到下列標准:
(一)新建居住區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於建設公共綠地的不得低於建設項目用地總面積的百分之十。
(二)新建工業項目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外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在浦東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新建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工業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並根據國家標准設立寬度不少於五十米的防護林帶。
(三)新建醫療衛生單位、科研教育單位、賓館和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築設施,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外、浦東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四)新建鐵路兩側綠(林)地寬度各不得少於三十米,改建、擴建鐵路兩側綠(林)地寬度各不得少於二十米;公路主幹道兩側綠(林)地寬度各不得少於二十米;新建地面主幹道路紅線內的綠地面積不得低於道路總用地面積的百分之二十;其他地面道路紅線內的綠地面積不得低於道路總用地面積的百分之十五。
(五)除上述新建項目以外的其他新建項目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外、浦東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
(六)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內成片改建、擴建的居住區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七)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內不得低於百分之十;在浦西地區內環線外、浦東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
(八)城鎮、獨立工業區內的建設項目分類及其標准,按照浦西地區內環線外的標准執行。
(九)圍海造地的新圍墾區,在隨塘河面的陸地一側二十五米至五十米,應當營造防護林地。
本市有關主管部門在審批建設項目的計劃、設計,以及規劃管理部門在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標准嚴格執行。確需建設而綠(林)地面積達不到前款規定標準的項目,應當經綠化或者林業管理部門批准,並按所缺的綠(林)地面積交納綠地補償費,由綠化或者林業管理部門在本地段內安排綠化建設。
建設項目原佔用土地范圍內配套綠(林)地面積已經高於規定標準的,不得減少綠(林)地面積。
第十二條 行道樹的種植應當符合技術規范。
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主幹道兩側種植的行道樹的胸徑不得小於八厘米,其他公路兩側種植的行道樹的胸徑不得小於六厘米。行道樹應當選擇具有一定高度、抗污染、耐水濕、耐修剪、抗風能力強、與道路景觀相協調的樹種。
主要道路兩側的建築物前,應當根據規劃要求,選用透景、半透景的圍牆、柵欄、綠籬等作為分界。
在現有綠化或者規劃綠化區域內進行地下設施建設的,其地面應當留有符合相應綠化要求的表土層。
第十三條 凡年滿十一歲至男六十歲、女五十五歲的個人,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應當承擔義務植樹任務。
各單位和各鎮(鄉)、村應當因地制宜,按每人每年植樹三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養護和其他綠化任務的要求,制訂義務植樹計劃,並向區(縣)綠化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參加人數、綠化面積、植樹數量和成活率。
在本單位范圍內未按照規定完成義務植樹任務的,應當承擔門前綠化責任;未按照規定完成義務植樹任務又未承擔門前綠化責任的,應當承擔一定數量的社會綠化任務。門前綠化責任和社會綠化任務,由區(縣)綠化委員會安排。不能按照規定完成義務植樹任務、不承擔門前綠化責任和社會綠化任務的單位,應當向本地區綠化委員會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區(縣)綠化委員會收取的義務植樹綠化費應當用於本地區的綠化建設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區(縣)綠化委員會應當定期檢查各單位義務植樹數量、綠化面積、養護質量、樹木成活情況、門前綠化責任以及社會綠化任務的履行情況,並向市綠化委員會報告。
第十四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每年應當在城市建設資金中安排保證公共綠地建設的經費。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綠化量和綠化養護定額,從城市維護事業費中核撥養護經費。養護經費應當專款專用。
市、區(縣)每年應當安排植樹造林綠化專項經費。植樹造林綠化專項經費應當專款專用。
建設項目綠化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
本市提倡多渠道籌集公共綠地建設資金;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資、捐資、領養、認建等形式,興建、養護公共綠地以及種植、養護行道樹。
本市依法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第十五條 機關、團體、學校以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范圍內綠化和承擔門前綠化責任所需的費用,以及向本地區綠化委員會繳納的義務植樹綠化費,由本單位負責;承擔社會綠化任務所需的苗木費,由樹(林)木權屬單位負責。
⑺ 森林防火的資料
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最專具有毀滅屬性的後果。
森林火災不但燒毀成片的森林,傷害林內的動物,而且還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並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甚至會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盡管當今世界的科學在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但是,人類在制服森林火災上,卻依然尚未取得長久的進展。
(7)鐵路沿線栽樹擴展閱讀:
火災種類:
根據森林火災燃燒中央地點,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災分為三大類:地表火 樹冠火 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積大小為標准,森林火災分為以下四類: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4,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0公頃以上的。
⑻ 關於植樹的心得體會
植樹節已經過去幾天了,那天確實是不平常的一天,越來越感覺要寫一些東西了。
一、前一天趙老師通知的時候,碰巧我值班(這邊就我們三個人,每個人值一周),這項活動我是很想參加的,但是又趕上我值班,魚與熊掌怎麼兼得呢,最後還是領導讓去了,這是一項全室的集體活動,要求每個員工都得去,正中我意,萬分高興。
二、這是一項全民性的活動,各局委都去了,路不算遠,可走的卻很艱辛。我們只知道什麼村,大概的方向,單位的車里擠的滿滿的,司老師的車、俊民的車也坐滿了,路上還有一些不知去什麼地方的車跟著,可誰也不清楚具體在什麼位置,就這樣跑呀跑呀,費了好大勁才到目的地。如果事先各單位派一個人先來看看目的地,也不至於跑那麼多冤枉路。到的時候具體任務也不明確,只告訴樹坑的大小是80見方,至於栽在什麼位置,株距行距如何卻都不清楚,如果事先在要挖的坑上用石灰畫一個十字不就省事多了嗎。為什麼這幾個細節問題都沒考慮到呢,以前看過一篇文章,說是細節決定成敗,並舉了上海一號地鐵與二號地鐵,一個是德國人設計的,一個是中國人設計的,但中國人設計的許多細節問題都沒有考慮到,有許多敗筆之處,損失也很大。
三、上面給我們單位分的任務是48個樹坑,而實際上卻僅僅有12個,那多餘的幾個去哪裡了,不得而知,是不是其他單位也有這樣的情況呢,難道又那些領導們在玩一些數字游戲還是為了自己不可告的利益?樹坑挖完之後,又通知先不讓栽樹,等領導驗收了合格後再栽,為什麼不能馬上就驗收一下呢,難道真的有必要再跑來一趟嗎?干嗎要那麼多形式?
四、這次植樹節正好趕上星期天,有些老師沒有聯繫上,有些老師聯繫上了卻因私事而不能前往,而那天天氣也比較冷,領導對這次臨時性出勤不太滿意,說什麼有些人把個人利益放在首位,而不考慮集體利益,回來後又給前去挖樹坑的老師每人補助50元。我在想,誰會沒有個私事呢,況且這是星期天,又是個臨時性的活動,至於放到那個高度嗎,沒有去的員工也決不會有什麼私心而不願去植樹,實在是有些事情。
五、植樹是一項全民性的活動,如果我們每個公民都能夠在這個季節栽上一棵樹,過不了多久,我們生活的環境將會有很大的改善,將會變得生機盎然,如果每個人在離開生活的環境時,用一棵樹來代替佔去的那片耕地,生命將會畫上更完美的句號。
六、早想親自去栽一些樹了,不是單位組織的,而是自己自發的、自願的,同時也要領著自己的女兒栽一些樹(如果按陰歷算的話,今年的植樹節正好是女兒的生日),每年去幾次,培育它,讓她感悟生命的意義,去感悟生命是如何在自己精心培育下延續的,去懂得關愛,更要懂得生命的珍貴。
昨天植樹節,我們辦里去了5個人參加市裡組織的植樹。雖然這不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活動了,但心裡還是有種在市內呆久了,到郊區吸吸新鮮空氣的激動。一路上,車外的人和事確實給了我們不少的議論話題目。一會兒就到了植樹地,一路排開的大大小小的車子,大概有100來輛,車旁的司機也是一字排開。來到山上,那橫幅,那人群,那工具,真是人山人海、工程浩大。據說,參加勞動的人,回到單位都是有20—50元不等的補助的,有的單位,中午還要在外面吃一頓,可見,這不是種樹,這是在造秀啊!我想,領導要的不是要種多少樹,也不是要去多少人,關鍵是要電視上那幾分鍾的新聞報道,關鍵是要總結報告里那個種樹的數據。植樹節,變了味的植樹節,這是種政治樹哦!把這一天所有單位的開銷加在一起,再去請人種樹,不知道要多種多少樹啊!這樣的植樹節不知道還要到什麼時候?
⑼ 高鐵高壓線地基多少距離不能種植
1kV以下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4米;
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版離為6米;
35-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權為8米;
154-22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10米;
350-500kV高沿線的安全距離為15米。
以上是從電磁輻射角度考慮的。
其實高壓線的電磁輻射是好小的,因為高壓線發出的磁場好小,不同變壓器電磁輻射,
如果你心理覺得不踏實,可以找本高壓電工書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