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鐵上有餐車嗎
高鐵上有餐車,還可以到餐車點菜就餐。
分幾種情況
1、單列8節車廂:餐車在第5號車廂,
2、如有雙車重聯(16節車廂)則5號與13號為餐車。
3、單車長編16節車廂,餐車在9號車廂.
另外短編的列車是酒吧車廂餐車那個部分一般都只是個吧台,旁邊是正常的二等座.長編的列車有座位 不過要買東西(很貴的)才能坐 不然被趕走....只有消費的乘客才能在這里坐。
具體餐車在幾號車廂,車上廣播會播放提示 ,乘務員也會提醒 ,可以向乘務員咨詢。
高速鐵路、簡稱高鐵,是指基礎設施設計速度標准高、可供火車在軌道上安全高速行駛的鐵路,列車運營速度在200km/h以上。 高鐵在不同國家、不同時代以及不同的科研學術領域有不同規定。中國國家鐵路局將中國高鐵定義為設計開行時速250公里以上(含預留)、初期運營時速200公里以上的客運列車專線鐵路,並頒布了相應的《高速鐵路設計規范》文件。
中國國家發改委將中國高鐵定義為時速200公里及以上標準的新線或既有線鐵路,並頒布了相應的《中長期鐵路網規劃》文件,將所有時速200公里的軌道線路統一納入中國高速鐵路網范疇。
「高鐵」同時被民間和中國鐵路總公司旗下的火車票系統(12306官方網站)代指中國高速動車組旅客列車(G字頭車次),實為錯誤用語。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規定高速鐵路標准英文名為G-Series High-Speed Train。
2. 鐵路部門將新增多少個高鐵互聯網訂餐站點
目前,全國鐵路共有27個互聯網訂餐和特產配送站,基本為省會及計劃單列市回所在地主要高鐵答客運站。為進一步滿足旅客對高鐵動車組互聯網訂餐的需要,全面提升客運服務質量,6月5日起,鐵路部門將陸續新增沈陽站等11個互聯網訂餐站點。
2017年7月,鐵路部門推出了鋼鐵動車組列車互聯網訂餐服務,網上訂餐下單或取消時間不晚於配餐站圖定開車前2小時。2018年1月,互聯網訂餐截止下單和取消時間調整為1小時,同時推出了互聯網特產預訂服務。截至目前,目前,全國鐵路共有27個互聯網訂餐和特產配送站,基本為省會及計劃單列市所在地主要高鐵客運站。本次新訂餐站點增加後,全國鐵路互聯網訂餐和特產預訂站達到38個。
3. 鐵路部門將新增多少個互聯網訂餐站點
據報道,目前,全國鐵路共有27個互聯網訂餐和特產配送站,基本為省會及計劃單列市所在地回主要答高鐵客運站。
互聯網訂餐服務大事記
2017年7月17日
鐵路部門推出了動車組列車互聯網訂餐服務,網上訂餐下單或取消時間不晚於配餐站圖定開車前2小時。
2018年1月18日
鐵路部門將互聯網訂餐截止下單和取消時間調整為1小時,同時推出了互聯網特產預訂服務。
2018年6月5日
鐵路部門陸續新增11個互聯網訂餐站點。
4. 高鐵餐食應該如何進行定價
日前有媒體評論稱,雖然高鐵已經可以開始訂餐,單份外賣的單份外賣的價格均在40元以內上,加上8元配送費用,單份外容賣的價格至少在50元左右,高鐵自身提供的餐食價格也是普遍在50元左右,在網友看來,高鐵吃飯貴仍是個問題。
路部門目前不再針對某個單一餐食品種做硬性規定,而是要求針對多樣化需求為旅客提供高、中、低檔不同飲食產品,15元一份的餐食將不再是高鐵上最便宜的,鐵路部門將提供更便宜的餐食,如10元以下的包子等。
希望高鐵的餐食價格可以更加的親民。
5. 高鐵配餐都干什麼,工資高么
一般情況下不用乘務員打掃衛生,到站後有專門的保潔人員。說句實話,其實高鐵乘務員就是個花瓶,當擺設用,主要還是吃青春飯。如果給你訂了長期合同的話,當然要上保險了,不過鐵路上都是三險一金。夜班當然有,這是鐵路的特點。工資不太清楚,因為每個鐵路局不一樣,要是參照動車列車員的標准來看,大概在三千左右吧。
6. 誰有鐵勞衛(2011)35號文件《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
關於印發《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
鐵勞衛[2011]35號
為貫徹落實《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衛監督發〔2010〕79號),規范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工作,確保鐵路運營食品安全,鐵道部制定了《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工作,加強鐵路運營食品監督管理,確保鐵路運營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鐵路站車和運營站段范圍內的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活動。
第三條 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實行許可制度。
鐵路站車和運營站段范圍內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並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鐵路站車和運營站段范圍內的食品流通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並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第四條 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預包裝食品和其製作加工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在鐵路運營站段范圍內專供鐵路站車使用的食品的配餐生產,納入鐵路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的范圍。
第五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主管本轄區內的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鐵路衛生監督所承擔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 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七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監督管理,督導轄區內的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達到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建立鐵路餐飲服務、食品流通許可信息和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取得或者注銷餐飲服務、食品流通許可的經營者名單。
第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舉報鐵路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許可實施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十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規和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在經營環境、設施設備、制度管理和經營過程等方面,符合以下條件:
(一)環境衛生整潔
餐飲單位內外環境整潔,廚櫃容器清潔、無積垢;無蠅、鼠、蟑等病媒生物。配餐單位、餐館、快餐店、小吃店、職工食堂的加工經營場所距離暴露垃圾場所、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伙食團有專用房屋,遠離暴露垃圾場所、旱廁等污染源。
(二)餐飲設施健全
餐飲單位廚房面積與最大供餐人數相適應。配餐單位廚房面積不低於200㎡;餐館廚房面積不低於50㎡;快餐店、小吃店廚房面積不低於8㎡;職工食堂廚房面積不低於30㎡。廚房有明確功能分區,生產布局流程合理;有能夠正常使用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通風採光良好;建有完善的上下水設施。冷葷間面積≥5㎡,有溫度控制裝置,並達到衛生設計要求。
(三)餐飲設備完備
冰箱、冰櫃溫度控制符合要求;炊具容器數量充足、有生熟標記;有符合消毒要求的食品容器洗消設備。有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有固定垃圾收集設施。旅客餐車櫥櫃有標識,地漏口有蓋,餐具消毒做到一池水、一袋葯,配製到有效消毒濃度。配餐單位室內溫度控制符合要求,具備運送熱藏或冷藏食品的容器、車輛和溫度控制裝置,並達到規定要求。
(四)管理制度落實
建立食品安全和衛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明確,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人;食品進貨和索證索票制度健全、落實良好,進貨台帳記錄齊全;有食物中毒報告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個人衛生保持良好。
(五)經營過程達標
生熟食品定位存放、無交叉污染;食品性狀良好、標識齊全、貯存條件符合要求,食品不落地存放,無《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物品定位存放,一次性餐飲具符合國家衛生標准要求。旅客餐車落實凈菜上車制度。職工食堂和伙食團使用預包裝食用油。
第十一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規和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在經營環境、設施設備、制度管理和經營過程等方面,符合以下條件:
(一)環境衛生整潔
經營場所距離暴露垃圾場所、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房舍條件良好,有明確功能分區;地面硬化,牆壁平整,光線充足,通風良好;內外環境整潔,櫥櫃容器清潔、無積垢;無蠅、鼠、蟑等病媒生物。
(二)設施設備完備
貨架、櫥櫃、冷(熱)藏設施設備數量充足,性能良好,溫度控制符合要求,滿足經營需要;出售散裝食品的應設專區或專櫃,在盛放食品的容器或隔離設施表面設置標識牌,標識牌應包含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有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
(三)管理制度落實
建立食品安全和衛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人;食品進貨和索證索票制度健全、落實良好;有食物中毒報告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個人衛生保持良好。
(四)經營過程達標
基礎衛生良好,食品分類存放,不落地;食品性狀良好、標識齊全、無脹袋,包裝無破損,貯存條件符合要求,無《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包裝材料符合國家衛生標准要求;一次性餐飲具符合國家衛生標准要求。
第十二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向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或《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加工經營場所的布局流程、衛生設施示意圖;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
(四)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五)租賃鐵路公共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應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六)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經營者,應提供名稱預先核准證明材料;
(七) 新、改、擴建加工經營場所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交《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對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提出的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許可申請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餐飲服務許可或食品流通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二)申請事項不屬於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蓋章,註明更正日期;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
第十五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受理許可申請之後至作出許可決定之前,申請人書面要求撤回許可申請的,應當同意其撤回申請;撤回許可申請的,終止辦理。
第十六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決定受理許可申請的,應當出具《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三章 審查與決定
第十七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受理許可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並委派兩名以上鐵路衛生監督員進行現場核查;必要時,可委託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所進行衛生學檢測。
第十八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根據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的情況,對符合規定條件和相關標准、要求的,作出准予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和相關標准、要求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九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許可期限的,經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作出准予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許可證件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加蓋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印章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 對於已辦結的許可事項,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將有關材料及時歸檔。
第四章 變更、延續、補發和注銷
第二十二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或改變加工經營場所的布局流程、主要衛生設施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申請變更許可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變更許可申請書》或《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
(二)原《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
(三) 與變更許可事項相關的材料。
第二十四條 對申請變更許可的,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以申請變更內容為重點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和相關標准、要求的,應當准予變更並頒發新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原許可證證號和有效期限不變。
第二十五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提出延續申請的,按照新申請許可辦理。
第二十六條 申請延續許可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延續許可申請書》或《食品流通延續許可申請書》;
(二)原《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
(三)許可事項內容有無變化的說明材料。
第二十七條 對申請延續許可的,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以加工經營場所、布局流程、衛生設施等是否有變化為重點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和相關標准、要求的,應當准予延續並頒發新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原許可證證號不變。
第二十八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在領取變更、延續後的新《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時,應當將原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
第二十九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遺失《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於遺失後60日內在報刊上公開聲明作廢,持相關證明和補辦申請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許可證毀損的,憑毀損的許可證原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三十條 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許可變更、延續、補發的程序按照本辦法第二章、第三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依法辦理許可的注銷手續:
(一)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或者延續申請未被批準的;
(二)食品經營者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取得合法主體資格或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三)許可證依法被撤銷、或者依法被吊銷的;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五)食品經營者主動申請注銷的;
(六)依法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許可證被注銷的,原持證者應當及時將許可證原件交回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做好注銷許可證的登記工作。
第五章 許可證的管理
第三十三條 《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樣式、填寫方式及相關文書參照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餐飲服務許可證啟用及發放工作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09〕257號)、《關於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文書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食〔2010〕187號)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食品流通許可證印製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食字〔2009〕154號)有關規定。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內許可證及相關文書的印製、發放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 旅客餐車《餐飲服務許可證》「單位名稱」欄填寫餐車經營單位全稱,如「××客運段」、「××旅行服務公司」等;動車組餐車「地址」欄填寫車輛編號,如「ZEC××××××」,其它旅客餐車「地址」欄填寫運行區間、車次和班組,如「北京-廣州T15/16次1/2組車底」;「類別」欄填寫「旅客餐車」;「發證機關」欄填寫「××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並加蓋印章。鐵路配餐基地《餐飲服務許可證》「類別」欄填寫「鐵路配餐」。
第三十五條 《食品流通許可證》「許可范圍」欄應填寫食品經營者的經營項目和經營方式。經營項目按照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兩種類別核定,不具備冷藏設施的,應註明不含冷藏食品;經營方式按照批發、零售、批發兼零售三種類別核定。
第三十六條 《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均為3年,不進行年檢或年審。臨時從事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活動的,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十七條 旅客餐車《餐飲服務許可證》實行「一車底一證」;售貨車或售貨亭《食品流通許可證》實行一車(亭)一證。
第三十八條 《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統一編號,規范填寫。《餐飲服務許可證》編號格式為: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所在地簡稱+鐵+餐證字+4位年份數+4位發證順序編號(0000-9999)。如「哈鐵餐證字2011-0001」。《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格式為: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所在地簡稱+鐵+食證字+4位年份數+4位發證順序編號(0000-9999)。如「哈鐵食證字2011-0001」。
第三十九條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後,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鐵路運營食品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許可證正本。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對轄區內食品經營者的許可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食品經營者是否具有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經營要求的,經營者是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經營者是否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鐵路衛生監督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的,經營者是否依法辦理;
(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經營者是否依法變更許可或者重新申請許可;
(四) 在食品進貨、加工、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有無確保食品安全和控制污染的措施;
(五) 食品從業人員有無健康合格證明;
(六)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錄許可證頒發、日常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以撤銷已作出的許可:
(一) 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許可證的;
(二) 工作人員超越法定許可權發放許可證的;
(三) 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發放許可證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許可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撤銷已作出的許可: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指定的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因不在崗被書面責令改正兩次後,第三次仍不在崗的;
(二)擅自改變製作加工場所布局流程、主要設備設施發生改變或無法正常使用,導致不再符合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經營要求,經書面責令改正後,不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改正的;
(三)未按照食品安全法規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經書面責令改正後,不在限定時間內改正的。
(四)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
(五)依法應當撤銷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決定撤銷許可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在鐵路站車和運營站段范圍內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經營的,由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許可查處:
(一)擅自改變許可事項的;
(二)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
(三)使用經轉讓、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的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或食品流通經營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營條件發生變化,已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未立即採取整改措施的;
(二)存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未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未向所在地鐵路衛生監督所報告的;
(三)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未依法辦理的。
第四十七條 在食品進貨、加工、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未採取確保食品安全和控制污染的措施或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由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四十八條 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許可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許可。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許可。
第四十九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實施許可的,由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責令限期整改,並通報批評,對有關人員追究行政責任,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等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實施許可所需經費應當納入預算。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鐵道部衛生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7. 我國常用的高鐵配餐方式有哪三種
我國高鐵配餐有冷鏈加熱配餐和外賣配餐兩種,普通火車餐車是現做配餐,高鐵上由於沒辦法開火只能用冷鏈配餐為主。
8. 高鐵有餐飲嗎
自2018年9月29日起高鐵已經停供常溫鏈盒飯。
2018年9月8日G505次列車上供應40元盒飯竟然發霉,有一名旅客吃完後出現上吐下瀉的狀況。9月9日晚上,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回應稱經查該霉變盒飯由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廣州動車餐飲有限公司采購並銷售給旅客,將立即調查整改,暫停采購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動車盒飯。
據新華社消息,國務院督查組高度重視「北京開往武漢高鐵供應盒飯發霉」一事,連日來,國務院第五督查組先後到京鐵列車服務有限公司等地進行實地督查,力促問題解決。鐵路總公司表示,自今年9月29日起,全國鐵路將停止使用常溫鏈盒飯,並將完善相關機制,強化全鏈條管控。
(8)鐵路配餐公司擴展閱讀
「高鐵盒飯」採取的是全套標准化的作業模式,主要分為冷鏈、常溫鏈兩種類型的盒飯套餐。
冷鏈菜品保質期一般為72小時,貯運溫度在0攝氏度至10攝氏度,目前運行的動車組列車,有的可以滿足儲藏要求,有的卻無法滿足。常溫鏈盒飯作為備用,因為它保存條件好,只要常溫擺放就行,無需進冰箱。
據鐵路總公司有關負責人透露,由於常溫鏈盒飯儲運時間長,易發生包裝容器破損造成霉變等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自今年9月29日起,全國鐵路將停止使用常溫鏈盒飯。
下一步,將完善相關機制,強化全鏈條管控,確保鐵路餐飲和食品安全;同時,豐富冷鏈盒餐供應,不斷提升餐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