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是賠錢拿下印尼高鐵的嗎
賺不了錢,也就刷一下聲望
『貳』 中國印尼雅萬高鐵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了嗎
由中國企業承建的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萬隆高鐵項目是印尼最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之一,備受關注。
項目開工近兩年,卻不時被曝進展緩慢,亦不乏所謂「受阻」傳聞。
據了解,雅萬高鐵項目征地涉及業主眾多,土地性質復雜,有商業用地、工業用地、有林地、有國有的、有私人的,每一個業主、每一塊地都得一個一個談,所涉及的工作量極為龐大。
5月1日至5日,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陸東福率領中方企業聯合體代表團對雅萬高鐵項目現場進行檢查與調研,並對項目建設、施工組織等做出部署。
陸東福2日在與印尼國有企業部長蘇馬爾諾會談時表示,中方企業將投入最強力量,盡最大努力,向印尼人民展示一條全世界最現代化、最標准化的高速鐵路。
蘇馬爾諾表達了她對雅萬高鐵以及中印尼深化合作的信心。她說,相信雅萬高鐵項目一定會順利建成,雅萬高鐵只是兩國合作的開始,希望兩國今後在高鐵其他技術領域開展進一步合作。
雅萬高鐵是藉助「一帶一路」倡議中印尼兩國共同推動建設的標志性工程,是中國高鐵方案「走出去」的第一單。
「希望今後兩國的合作更加密切,兩國友誼更上一層樓,」蘇馬爾諾說,雅萬高鐵是戰略性項目,是中印尼兩國友誼的標志,同時也是亞洲地區高鐵合作的示範,相信項目將進一步推動印尼社會經濟的發展。
雅萬高鐵項目全長142公里,連接印尼首都雅加達與第四大城市萬隆,最高設計時速350公里。建成後,雅加達至萬隆車程將由現在的3個多小時縮短至40分鍾。2016年1月21日,雅萬高鐵正式開工,印尼總統佐科出席儀式。
這一項目建成後,將有效緩解雅加達至萬隆的交通壓力,優化當地投資環境,帶動沿線商業開發和旅遊產業發展,加快形成高鐵經濟走廊,造福印尼人民。
在雅萬高鐵一號隧道與瓦利尼隧道的項目現場,雅萬高鐵展示廳里擠滿了前來參觀的中印尼各界人士。
通過逼真的微縮模型、沙盤以及圖文並茂的方式,中方企業向參觀者生動展現了雅萬高鐵的技術、運營與管理。不少印尼參觀者爭相在中國高鐵模型前留影。
建成後的雅萬高速鐵路將引入互聯網售票、車上無線網路、「刷臉」進站、自助售取檢票等世界先進的運輸服務技術,為印尼人民提供便捷、舒適的旅行體驗。
另外,雅萬高鐵還將採用最新技術的地震監測預警系統,運用三級地震警報模式,根據地震監測數據,採取接觸網斷電、列車限速或停車等不同處理方式。
『叄』 高鐵征地多少錢一畝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准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上的附著物及青苗費構成。
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肆』 印尼高鐵方案為什麼又變卦
其實印尼也挺無奈的,好容易下決心修高鐵了,結果引來了中日之爭,日本目前背後站的是美國,這就使得這兩國印尼目前都得罪不起,為了不得罪中日任何一方,只好宣布放棄高鐵工程 .墨西哥的情況也差不多,中國兩次中標,兩次又都被墨西哥政府放棄了,就因為墨西哥被美國看做是他的後院,美國不能容忍中國進入他的後院,但墨西哥政府又沒錢,包括日本在內的其他國家都看不上他,只有中國才能提供無息貸款,但美國又不讓中國插手,所以墨西哥高鐵計劃 就一直這么無疾而終.
『伍』 高鐵佔地國家每畝給補償多少錢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5)印尼高鐵征地擴展閱讀
有的地方政府也有相關賠償標准,例如磐安縣:
根據《杭溫高鐵(磐安段)征地補償和房屋拆遷安置實施辦法》
三、征地補償辦法
(一)征地補償標准
徵收耕地類(包括水田、旱地、園地、建設用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田埂)的片區綜合價:一級片區為4.4萬元/畝(其中水田、養殖水面、建設用地為5.0萬元/畝),二級片區為4.2萬元/畝,三級片區為4.0萬元/畝。
徵收非耕地類(包括林地、未利用地)的片區綜合價:一級片區為2.2萬元/畝,二級片區為2.1萬元/畝,三級片區為2.0萬元/畝。
(二)青苗補償費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標准
1.青苗費補償費:耕地類3000元/畝,非耕地類不進行補償。
2.經濟林、葯用林的補償標准見附件。成片花卉、景觀樹木等,經具有相關資質的價格認定機構評估後,酌情補償搬遷費用,搶種的不予補償。
3.墳墓搬遷補償費: 3000元/穴(含遷入公墓費用等);多穴合葬的墳墓,每小穴增加不超過300元,整體最高不超過1000元。
4.其他地面附著物、構築物,按照評估機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
(三)因工程建設需遷移的桿線及地下管道等設施按設計標准經評估審價後給予適當補償。遷移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沿線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配合。
『陸』 你接到上級領導的通知,印尼政府官員即將要來車站乘坐高鐵列車,感受中國的高鐵
你好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你的問題是
接到上級領導通知
,印尼政府官員來中國車站乘坐高鐵列車
感受中國的高鐵,
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目前印尼正在和中國洽談高鐵的建設問題,
而作為中國的重要名片之一
,高鐵的承建和技術輸出一直是中國的強項
。所以你需要配合上級領導工作,
認真接待印尼政府官員,
讓他們真切的體會到中國高鐵的優勢,
當然不需要阿諛奉承,
委曲求全。
『柒』 雅萬高鐵多處工點已開工由中企牽頭是真的嗎
北京1月23日從中國鐵路總公司獲悉,由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企業中國鐵路國際有限公司牽頭實施的印尼雅加達至萬隆高鐵建設至2017年底,該工程項目十多處工點已先行開工建設。
自2016年3月項目業主中印尼合資公司(KCIC)與印尼交通部簽署雅萬高鐵特許經營協議以來,項目已完成高鐵線路規劃審批、特許經營協議、建設許可、環評和詳細設計等各項准備工作。
2018年,中印尼雙方將重點推進征地拆遷等工作,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爭取重點控制性工程3月底前取得突破性進展,年中實現全線基礎設施全面開工。中印尼雙方企業將加強合作,大力推進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完善規章制度,優化施工組織,加強質量安全控制,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捌』 高鐵征地范圍如何確定
簡單的說,你家離鐵路這么近應該在征地的范圍(但你家這個地方正好修建橋梁的話就不好說了。)
這個沒法具體說,施工單位有一個征地圖紙,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施工單位一般要按照征地圖進行征地。但也不可能嚴格按照圖紙征地,因為這樣會產生很多的邊角地(一個魚塘,本來10畝,要是按照圖紙的話,只征7畝就夠用了。但是你剩下的3畝你也沒有辦法再作為魚塘了,那麼這3畝就是邊角地、夾角地)。補償的時候,施工用地和邊角地其補償的價格是不一樣的,有國家條例單價,但也有一定的協商的餘地~·
一般來說按照補償條例不是很多的,協商也是很難說的事。
『玖』 高鐵征地能占幾畝,大概多少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准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標准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四、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農村征地補償標准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