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部隊二等功有什麼享受待遇
1.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
2.對士官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初級、中級士官,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高級士官,嘉獎由營、團,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3. 對軍官、文職幹部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排職和專業技術十四級軍官,辦事員級和專業技術十四級文職幹部,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連職和專業技術十三、十二級軍官,科員級和專業技術十三、十二級文職幹部,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三)營職和專業技術十一、十級軍官,科級和專業技術十一、十級文職幹部,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四)團職和專業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軍官,處級和專業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文職幹部,嘉獎由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副團職和專業技術九級軍官,副處級和專業技術九級文職幹部,旅可以批准給予嘉獎; (五)師職和專業技術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五、四級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五、四級文職幹部,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六)軍職和專業技術三級以上軍官、文職幹部,嘉獎由軍區,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七)軍區職以上軍官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4.對單位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排以下單位,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連級單位,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三)營級單位,嘉獎由旅、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四)團級單位,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五)旅級單位,嘉獎、三等功由軍區,二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六)師級單位,嘉獎由軍區,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七)軍級以上單位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對相當於營、團、師(旅)級的機關或者業務部門的獎勵,分別按照對連、營、團級單位獎勵的許可權執行。
2. 鐵路總公司鐵總公安(2016)31號文件榮立個人二等功待遇
二等功待遇獎勵:老婆一枚
3. 二等功有什麼用
二等功會增發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如果身處部隊,對提乾和晉升有優先權。
二等功是對軍隊內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等級中的一級,獎勵等級分為五級,從高到低依次為: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獎。
獎勵必須根據個人和單位執行任務的客觀條件、事跡、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規定的獎勵項目、條件和程序,及時、正確地實施。
(3)鐵路二等功擴展閱讀:
二等功的評選要求:
(一)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聯系實際回答和解決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二)戰斗中英勇頑強,堅決執行命令,模範遵守戰場紀律,完成作戰任務成績突出,或者主動掩護、搶救戰友,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三)戰斗中勇於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提供後勤、技術或者其他作戰保障,對完成作戰任務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四)堅決執行上級命令,正確指揮,密切協同,在組織指揮完成作戰任務中,表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二等功
4. 二等功有什麼待遇
紀律條令規定:
第十五條 對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義務兵,可以提前晉銜;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官,可以提前晉銜或者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文職幹部,可以提前晉級別等級或者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
第四節 獎勵的許可權
第二十條 對義務兵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嘉獎由連、營批准;
(二)三等功由團、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師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團軍批准;
(五)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對士官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初級、中級士官,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高級士官,嘉獎由營、團,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一條 對軍官、文職幹部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排職和專業技術十四級軍官,辦事員級和專業技術十四級文職幹部,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連職和專業技術十三、十二級軍官,科員級和專業技術十三、十二級文職幹部,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三)營職和專業技術十一、十級軍官,科級和專業技術十一、十級文職幹部,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四)團職和專業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軍官,處級和專業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文職幹部,嘉獎由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副團職和專業技術九級軍官,副處級和專業技術九級文職幹部,旅可以批准給予嘉獎;
(五)師職和專業技術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五、四級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五、四級文職幹部,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六)軍職和專業技術三級以上軍官、文職幹部,嘉獎由軍區,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七)軍區職以上軍官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二條 對單位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排以下單位,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連級單位,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三)營級單位,嘉獎由旅、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四)團級單位,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五)旅級單位,嘉獎、三等功由軍區,二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六)師級單位,嘉獎由軍區,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七)軍級以上單位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對相當於營、團、師(旅)級的機關或者業務部門的獎勵,分別按照對連、營、團級單位獎勵的許可權執行。
在和平年代二等功是比較難立的,很有難度.
5. 1953年抗美援朝鐵道工程總隊集體二等功屬於什麼榮譽
集體二等功是屬於集體榮譽,不屬個人榮譽,你爺爺什麼勞模都不是。
6. 二等功享受什麼待遇
第十五條
對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義務兵,可以提前晉銜;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官,可以提前晉銜或者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文職幹部,可以提前晉級別等級或者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
第四節
獎勵的許可權
第二十條
對義務兵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嘉獎由連、營批准;
(二)三等功由團、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師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團軍批准;
(五)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對士官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初級、中級士官,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高級士官,嘉獎由營、團,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一條 對軍官、文職幹部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排職和專業技術十四級軍官,辦事員級和專業技術十四級文職幹部,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連職和專業技術十三、十二級軍官,科員級和專業技術十三、十二級文職幹部,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三)營職和專業技術十一、十級軍官,科級和專業技術十一、十級文職幹部,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四)團職和專業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軍官,處級和專業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文職幹部,嘉獎由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副團職和專業技術九級軍官,副處級和專業技術九級文職幹部,旅可以批准給予嘉獎;
(五)師職和專業技術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五、四級軍官,局級和專業技術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五、四級文職幹部,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六)軍職和專業技術三級以上軍官、文職幹部,嘉獎由軍區,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七)軍區職以上軍官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二條
對單位實施獎勵的許可權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排以下單位,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二)連級單位,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三)營級單位,嘉獎由旅、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榮譽稱號由軍區、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四)團級單位,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五)旅級單位,嘉獎、三等功由軍區,二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六)師級單位,嘉獎由軍區,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七)軍級以上單位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對相當於營、團、師(旅)級的機關或者業務部門的獎勵,分別按照對連、營、團級單位獎勵的許可權執行。
在和平年代二等功是比較難立的,很有難度.
7. 部隊的二等功是什麼概念
二等功是我軍對軍隊內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等級中的一級,獎勵等級分為五級,從高到低依次為:1榮譽稱號,2一等功,3二等功,4三等功,5嘉獎。
對獲得一二三等功的個人,分別授予一二三等功獎章。對獲得榮譽稱號獎勵的個人,由軍區級單位批準的,授予二級英雄模範獎章;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的,授予一級英雄模範獎章。
對獲得一二三等功獎勵的單位頒發獎狀;對獲得榮譽稱號獎勵的單位授予獎旗。
對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義務兵,可以提前晉銜;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官,可以提前晉銜或者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文職幹部,可以提前晉級別等級或者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
提前晉銜適用於列兵和上校以下軍官(不得超過其職務等級的最高編制軍銜);提前晉級別等級適用於四級以下的文職幹部(不得超過其職務等級規定的最高級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適用於低於本銜級工資最高檔次的各級士官;提前提高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適用於各級低於最高檔次的軍官、文職幹部。提前晉銜、晉級別等級、提高工資檔次,通常分別只晉一銜、晉一級、提高一檔。
軍人復員轉業安置工作時,三等功可以加分,二等功原則上照顧本人志願安排工作。
8. 部隊二等功具體流程
在部隊立二等功,是對於哪些對部隊作出了突出貢獻的幹部或戰士的一種褒獎,一般是有你所在的支部將你的事跡材料進行匯總,並以支部的名義上報到營一級單位,營一級單位通過後在上報給團一級單位,審批後上報到師級單位,經師級單位召開黨委常委會通過後,進行全師通報表彰,你的二等功就拿到手了。戰士榮立二等功可以增加一個工資檔次,選擇退伍後政府必須給安排工作。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9. 個人二等功有什麼待遇
士兵榮立二等功後在地方的待遇包括:
一、增發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就是說,在按統一標准發給其家庭優待金的基礎上,因其榮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額增發優待金。
二、退役後作轉業安置。《兵役法》第56條規定:
1、一家居農村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按照本條第(二)項規定安排工作。
2、《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退出現役的士官在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作轉業安置。
(9)鐵路二等功擴展閱讀:
評選要求
(一)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聯系實際回答和解決[1]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二)戰斗中英勇頑強,堅決執行命令,模範遵守戰場紀律,完成作戰任務成績突出,或者主動掩護、搶救戰友,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三)戰斗中勇於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提供後勤、技術或者其他作戰保障,對完成作戰任務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二等功
10. 二等功有什麼用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以及屬於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五級至八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採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採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後按每年5.4萬計,並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後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採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並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
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加大自主擇業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