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鐵攜帶物品有什麼規定
重量不超過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每人免費攜帶物品的重量和體積為:兒童(含免票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
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殘疾人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和兒童折疊童車可免費攜帶,不計入上述范圍。
(1)高鐵帶物品規定擴展閱讀: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相關法條:
第二十一條 由於承運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應憑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辦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第二十二條 旅客自願退票,除憑有效旅客票外,還應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分別按下列條款辦理。旅客在火車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
收取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火車規定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20%的退票費。在火車規定離站時間後要求退票、按誤車處理。
㈡ 高鐵禁止攜帶物品清單2020
鐵路部門介紹,嚴禁攜帶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回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答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上車;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以及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也不能攜帶進站。
另外,電扳手、螺絲刀、電鑽、榔頭、鐵錘、冰鎬、理發剪等也不能攜帶進站,旅客如有需要,可提前咨詢當地車站。同時,旅客可以辦理「站到門」托運服務,符合標準的物品當場寄走,方便快捷。
(2)高鐵帶物品規定擴展閱讀
限量攜帶物品
發膠等自噴壓力容器
據介紹,噴霧以及發膠、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屬於限量攜帶物品,只可以攜帶不超過120毫升的產品。需要注意的是,產品包裝上對容量的標注是其容量的唯一標准。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也不允許攜帶上車。
洗面奶、洗發水、沐浴露、粉底液、隔離霜、口紅、睫毛膏等日化用品可以攜帶進站,但不能超重。其他液體、粉狀物及化工產品在無法判明的情況下,不能攜帶進站乘車。
㈢ 高鐵嚴禁帶什麼物品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以及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以及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3)高鐵帶物品規定擴展閱讀:
發現旅客違章攜帶物品的處理方法:
(1)在乘車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㈣ 高鐵違禁品有什麼要求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4)高鐵帶物品規定擴展閱讀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中規定:
第五十條 對旅客隨身攜帶品應動員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並做到平穩牢固,不妨礙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對旅客按《客規》規定攜帶少量帶有危險性質的物品或佩帶槍支、子彈乘車時,應告之妥善保管,避免發生意外。
第六十條 行李中不得夾帶的物品一般是指:
貨幣:含各幣種的紙幣和金屬輔幣;
證券:含股票、彩券、國庫券及具有支付、清償功能的票據等;
珍貴文物:指具有一定年代的有收藏、研究或觀賞價值的物品;
檔案材料:指人事、技術檔案,組織關系,戶口簿或戶籍關系,各種證件、證書、合同、契約等;
危險品:指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公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內的品名。對其性質有懷疑的物品也按危險品處理。
第六十二條 不能按行李、包裹運輸的物品范圍主要為:妨礙公共衛生和安全的物品;國家政策法令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國家禁止和限制運輸的物品以國務院及各部委頒發的文件為准。活動物中能夠主動攻擊傷害人的猛獸、猛禽和蛇、蠍子、蜈蚣、蜂等以及大動物不能承運。
第六十六條 車站在辦理承運手續時應填寫行李、包裹票,填寫時應逐項正確填寫,字跡清楚,使用規範文字,加蓋規定印章。
下列情況應在行李、包裹票記事欄內填記有關內容:
1、承運自行車、助力機動車、摩托車時,應註明車牌名、車牌號、車型、新或舊等車況。
2、承運加冰、加水物品或喂養飼料時註明「加冰」「加水」或「附飼料」等。
3、承運經客調或部令批準的超重超大物品時,在包裹票記事欄內填記「×月×日經部令××號(客調××號命令)批准」。
4、承運需提出運輸證明文件的物品時,應將運輸證明文件附在包裹票運輸報單上以便途中和到站查驗,並在包裹票記事欄內註明「附××(機關)×月×日發××號文件」。
5、承運的包裹有人押運時,在包裹票註明「押運人×名」。
6、承運憑書面證明免費托運的鐵路砝碼和衡器配件時,應在包裹票記事欄內註明「衡器檢修,免費」字樣,收回書面證明報鐵路局。
7、承運中國鐵路文工團和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文工團開具的證明辦理免費運送的演出服裝、道具、布景時,按本條第6項辦法辦理。
8、其他需記載的事項。
㈤ 乘坐高鐵注意事項及攜帶物品規定是什麼
需注意:
在進站口是實名制檢票,身份證不能忘。每人不能超過20公斤的行李;不要攜帶易燃易爆品、危險腐蝕品,會被扣留的;安檢時配合檢查,大包小包均安;候車室等候列車,務必看管好自己的財物行李;
高鐵發車前5分鍾停止檢票,注意好時間;檢票口請自覺排隊,不插隊不推擠;站台等車時請在安全黃線以內,以免發生安全事故;上車請按票就坐並保管好自己的車票。
乘坐高鐵其他的注意事項可參考鐵路旅客須知
攜帶物品規定: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為維護鐵路公共安全,確保廣大旅客安全旅行,現將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公布如下: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
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八、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攜帶物品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辦理。
九、違規攜帶上述物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5)高鐵帶物品規定擴展閱讀:
中國鐵路在速度方面上分了高速鐵路(250-380)、快速鐵路(160-250)、普速鐵路(80-160)三級,2012年《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有區分且設立快速鐵路專欄,2015年鐵路總公司說年底中國高速鐵路1.9萬公里而快速鐵路網4萬多公里(鐵路共12萬公里),三個數據不同 。
中國高速鐵路全部採用高鐵級,快速鐵路則以中高標準的國鐵Ⅰ級為主,低標準的高鐵級為輔。高鐵級和國鐵Ⅰ級分別位於我國鐵路等級(技術等級)中的第一二位。其中高鐵級主要用於東部鐵路客運干線和特大城市群城際鐵路;
國鐵Ⅰ級主要用於東部鐵路客貨干線、中西部鐵路客運干線和大中城市群城際鐵路。(補充說明:設計速度剛好達到250km/h的國鐵Ⅰ級客貨共線或高鐵級客運專線屬於速度分類法中的快速鐵路,不屬於高速鐵路。
因為列車運行速度是不能超過鐵路限速的,否則會存在出軌等安全隱患,所以250km/h級別的鐵路可供列車正常運行的速度指標是160km/h至250km/h,而不是250km/h至350km/h。不過這種歸類方法的前提是僅就速度方面作為劃分依據,不牽扯其它屬性。250km/h的客運專線為技術上的高鐵、速度上的快鐵。)
㈥ 高鐵上禁止攜帶什麼
高鐵上禁止攜帶水果刀、鐵錘、扳手等容易致傷的銳器鈍器以及摩絲、發膠、散裝酒精等易燃噴霧或液體。
火車站安檢除去各類違禁品外,也將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利器、鈍器等列為禁止攜帶物品。
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旅客在裝帶行李前認真查看物品的包裝標志,只要有易燃易爆標志的,特別是各類煙花炮竹,都屬禁止攜帶進站上車的危險品。
(6)高鐵帶物品規定擴展閱讀
坐高鐵對於攜帶物品的注意事項:
一、是在出門前,如需攜帶水果,請不要攜帶水果刀,可以提前將水果洗好或切好放入餐盒攜帶。
二、是外來務工的旅客朋友,切記不能攜帶鐵錘、扳手、斧子、射釘槍等工具乘車,可提前通過快遞的方式將工具送往目的地。避免影響行程和造成損失。
三、是不管是自用還是工作用的,一定要切記攜帶的摩絲、發膠等不能超過120毫升,指甲油不能超過20毫升。
四、是進站時請不要攜帶各類危險品和違禁品,旅客進站上車時應自覺接受安檢,如發現可疑物品應自行取出接受檢查,若隨身攜帶有礦泉水等飲品,都要打開瓶蓋試喝一口,檢查通過後才能過關,否則將面臨拘留或罰款的處罰。
㈦ 高鐵乘坐攜帶物品規定
單反相機屬於攝影器材,是允許帶上高鐵的。
火車站安檢機對單反相機不會有影響。專因為設計這些屬設備時已經考慮了對這些設施的安全系數,所以肯定是安全的。否則像在機場都是早就用這些安檢設備了,機場進出的旅客帶相機的絕不是少數,有問題早就就會投訴了,尤其那些強調個人權益的老外,他們早投訴了。
安檢儀會對相機的膠片產生影響,想必大家都知道,但X光會不會對數碼相機的感測器產生影響呢?這就眾說紛紜了!這次真相為大家實地測試,看看不同種類的數碼相機,在短時間內多達60次X光機安檢後,是否會出現問題。
接下來給大家介紹下火車站安檢規定禁帶物品有哪些?禁止攜帶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以及禁止攜帶警棍、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弓弩等器具上火車的規定;對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機等可攜帶的物品的限制數量也進行了調整。新「禁帶目錄」實施以來,火車站安檢人員收繳的菜刀、剪刀、水果刀等刀具類物品最多,僅11日當天,就收繳了14把刀具。
以上是火車站安檢門對單反相機是否有影響介紹。為了出行安全,我們應撐握些車站安全知識,這樣更有利於我們出行安全。